“唳——唳——!”
一只只双目锐利的隼类凶兽展开双翼翱翔在森林上空。
树冠茂密,叶羲抬头警惕地看了一眼缝隙中依稀可见的凶禽身影,把一直握着的血迹斑斑的骨刀插回腰间,转而解下背上的弓箭。
如今距离离开部落已经三个多月了。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横跨大草原,又花了接近三个月的时间才翻过雪山山脉。
大草原还好说,他早有心理准备,可那雪山山脉实在是坑。
他原以为至多翻过一两座雪山就可以了,可当站在雪山之巅后他就傻眼了,原来雪山后面是无穷无尽的雪山群!
三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数不清自己跨过了多少座雪山了。只记得这么长时间以来,自己渴了吞雪块,脏了用雪擦脸,已经快变为半个“雪人”了。
而离涂山的方向越远,雪山上凶悍的凶兽凶禽就越多,最后的一段距离他几乎是杀过来的。而身上的衣服也因此变得破破烂烂。
“这样的天堑,也难怪少有外人来黒脊山脉。”叶羲暗道,转而又苦笑着想,“当初那大巫说的容易,我还以为就一两座雪山呢,没想到等着我的是一大片……”
“不过好在自己没死在雪山,最终还是成功走过来了。”
叶羲见森林上空的巨隼没有要下来觅食的意思,慢慢收起了弓箭和防御的姿势,开始打量四周。
这是片史前毛榉林,树木高大,树身上覆盖着厚厚的绿色苔藓,连凸起的树根上也都是,一眼望过去全是绿色。
算算时间现在已经到干季中后期了,但这片森林却水汽丰沛,苔藓也依然湿润,更甚者,在他视野所及之处,还有一条潺潺流淌的林中小溪。
叶羲三个多月没洗头洗脸了,后背也痒痒的,用雪擦拭身体根本弄不干净。
上辈子二十多年的文明生活,终究无法让叶羲像原始人一样能忍受常年不洗澡的生活。
他把弓背了回去,拔出骨刀慢慢向那条溪流走去。
脚踩在草地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叶羲眼尖的看到远处的一颗毛榉树后,有一根昆虫触须露了出来,从露出来的触须尖判断,这只藏在树干后面的虫类体型不会小。
正这么想着,突然一颗东西当头掉了下来。
叶羲反应很快及时闪避开了,定睛一看,发现原来是一个拳头大的蛹状物,此时被细丝悬着,正好垂在他眼前。
叶羲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知道这一定不是无害的,否则怎么会这么巧要往他的头顶掉?
正这么想着,那蛹状物突然从中间裂开,从中间爬出一只似蜘蛛似蟹类的东西来,抓着细丝速度很快地往上爬去了。
叶羲抬头一看,发现树冠枝叶间果然还有很多这类蛹状物,它们让繁密的毛榉叶遮蔽住自己,而有人或动物经过的时候,它们就会像“彩蛋”一样从天而降,狠狠砸到那个生物的头顶。
至于被砸到的后果……那就不得而知了。
周围还有很多其他虫类,叶羲转头四顾,发现除了森林上空盘旋的巨隼外,就没看到有什么动物。
砍杀了这么多凶兽,这些杂七杂八的虫子叶羲倒是不放在眼里,依旧向着小溪走去,只是留了几分心神,避开了那些当头掉下来的“彩蛋”。
离小溪越来越近,那被郁郁葱葱的毛榉树遮蔽起来的景色也越来越清晰,他看到了眼熟的东西——吸血蒲公英。
这片蒲公英长在小溪边,只有拳头大小,白绒绒的迎风摇曳,看起来分外柔和。
但叶羲知道这玩意有多可怖,一旦碰到动物,它立刻就会化为最致命的死神,钻入体内,吸饱血液绞碎内脏后破体而出,变成血色蒲公英。
但叶羲好像没发现这东西似得,依旧向着小溪走去,反手把骨刀插进腰间的刀鞘,踏进清凌凌的溪水中开始洗漱起来。
不过叶羲看似轻松的在洗漱,三分注意力却放在那些片蒲公英上,三分注意力在那只藏在毛榉树后面的巨虫上,两分注意力在头顶盘旋的巨隼上,还有两分在小溪中,预防这溪水中会突然出现危险。
溪水渐渐洗去污垢,被血块沾到一起的头发变得清爽,皮肤上的污垢也被洗掉了,随着污水流走,叶羲总算有了点人样。
就在这杀机遍地的环境中,叶羲洗漱完毕,从兽皮袋中取出水囊,打开塞子,弯腰灌起溪水来。
这时一阵大风吹过,那群蒲公英的种子瞬间腾空而起,柳絮似得扬成一片。
而与此同时,毛榉树后面的那只巨虫突然发动袭击,向叶羲当头扑来。
叶羲早有准备,不慌不乱的一手抓着水囊,一手拔出匕首,手腕一使劲,那匕首变化为一道黑光直直地向那巨虫刺去。
这躲在树后的巨虫原来是一只浑身黑绿色的巨型蚰蜒,丑陋狰狞,密密麻麻的腕足让人看了起鸡皮疙瘩。
匕首犹如利箭,准确地刺中它的头部。
砰!
巨型蚰蜒的尸体掉到了溪水中。
在叶羲甩匕首的一瞬间,那漫天的蒲公英种子也随着风快触碰到了叶羲身上。
叶羲一个转身,再向后疾退几步,以毫厘之差避开了,随即取出兽皮袋中的一块拳头大的燧石和褐色手套,带上手套后摩擦燧石。
两秒后,明亮的大火球凭空生出。
叶羲神色平静地拖着燧石火球,站在原地。
下一秒,那暗藏杀机,铺天盖地的蒲公英种子就把他淹没。但这些蒲公英还没触碰到他的衣角就瞬间萎缩,变成褐色的蚊子似得焦炭,落在了地上。
叶羲托着燧石火球,在漫天蒲公英种子中,不紧不慢地走到巨型蚰蜒尸体旁,拔出了自己的匕首,用溪水洗了洗,插回了腰间。
看着对岸的蒲公英群,叶羲眉头稍动,托着火球就要把这些恶心的东西全部烧光。可正在这时,他听到了远处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琇書蛧
咚!咚!咚!!
这脚步如此沉重,每一步踩下,地面都震了震。
叶羲眼神微动,立刻熄灭燧石火球,悄无声息地潜伏到了一颗巨型毛榉树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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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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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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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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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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