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鳞马是一种杂血凶兽,当初叶羲从勇那儿喝的第一口凶兽血,就是独角鳞马的血。
它是很多部落喜欢捕猎的凶兽。
因为一般凶兽即使带了杂血这两个字,依然很凶残,战斗力极高,一个弄不好,即使是二级战士也有可能交代了。
而独角鳞马的战斗力相对于其他杂血凶兽就弱多了。
但它们平常独来独往,来去如风,很难捕捉到生活痕迹。只有当雨季到来前的一个多月,因为要迁徙,所有的独角鳞马都会渐渐汇集到一起,才比较容易被发现。
蒲泰带领大家开始在森林中寻找它们的踪迹。
大约找了一个钟头,终于在一片果树林中发现了它们——有四头独角鳞马在果树林中嬉戏,低头吃草。
独角鳞马头顶长着尖利独角,全身覆盖着雪白鳞片,阳光下,鳞片闪闪发亮,美丽异常。
狩猎队这么多人过来,这几只独角鳞马当即发现了动静,但因为离得比较远,它们也没有在意,权当没看见一般,继续进食玩耍。
蒲泰打了个手势,示意所有人放轻脚步,不要惊动它们,千万不能让它们感觉到杀气。
独角鳞马异常警觉,速度极快,如果跑起来,所有人都追不上。
蒲泰观察了下四周,发现有一块很大的岩石可以掩藏踪迹。
他让其他人都等在后面,让骆等四名战士跟随自己上前,偷偷藏在岩石后面。把自己兽皮袋中的松胶全倒在岩石旁边的草地上,然后放轻呼吸开始等待。
狩猎向来是一项需要耐力和毅力的活动。
独角鳞马嗅觉敏锐,松胶气味清香,这么大一堆松胶摆在那里,它们不可能闻不到。
但它们就像没有发觉一般,依然自顾自地嬉戏玩耍。
叶羲他们退得很远,远到无法透过层层叠叠的树木看到蒲泰那里的情况。只能听那边的动静,来知道蒲泰他们还没有动手。
蒲泰几人背靠在岩石上,握着武器,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好像已经睡着了一般。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有一只独角鳞马终于忍受不了松胶的香气,踢踢踏踏地走到附近。
以它的嗅觉,自然可以闻得到那岩石后面,蒲泰他们的气味。可松胶对它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而且它自觉速度快,到时候吃了就跑也来得及。
独角鳞马低头吃了第一口松胶后,立马向后急退。
岩石那里一片平静。
松胶气味清香,入口柔韧,独角鳞马咀嚼完,忍不住再次上前凑头吃了第二口,然后向后退。
接着是第三口、第四口。
在它第五次过来吃松胶,低头的一瞬,岩石背后,蒲泰和骆等四名战士睁开眼睛像猛兽一般迅猛地扑了上去。
独角鳞马想要逃跑却晚了一步,被他们压在身下,仰头嘶鸣着,拼命挣扎。
另一旁,见同伴被抓,其它三头独角鳞马低下头,把独角对准蒲泰他们,用前蹄刨着土,摆出攻击姿势。
远处叶羲他们听到动静,知道蒲泰几人动手了,连忙握着武器冲过来。
那三头独角鳞马见他们人多,气势弱了,虽然独角还是对着它们,但四只蹄子已在向后退。
独角鳞马毕竟是杂血凶兽,力气极大,拼命挣扎之下,就是四名战士一起压制,也略感滑手。
蒲泰拔出短刀,对准独角鳞马的脖子,就是深深一刀!
独角鳞马鳞片厚重,以往战士们要费一番力气才能刺破它的鳞片,让它受伤,但现在蒲泰的短刀是用纯血凶兽的喙做的,何等锋利,这么用力一捅,立马刺穿鳞片。
这么一刀下去,独角鳞马挣扎的力气当即变弱。
鲜血如泉涌。
凶兽血宝贵,自然不能浪费。蒲泰让其他三名战士按住它,快速解下水囊接住血液。
其它三头独角鳞马见状,逃离了这里。狩猎队没有去管,因为不可能追上的。
狩猎队一共二十几人,每人都接到了一壶血。
放了那么多血后,独角鳞马也不行了,倒在地上气息衰弱。蒲泰上前,干净利落地给它一刀,了结了它的性命。
叶羲喝了一口凶兽血。
胃里瞬间升腾起一股热意。
他现在已经成为图腾战士,自然不像以前那样禁不住,当即又喝了几口。
凶兽血肉比普通猛兽的血肉能量高,带给战士的好处也更多。如果战士想变强,一定要多吃凶兽血肉才行。
蒲泰蹲下用短刀割下独角鳞马的独角:“这个独角可以做一把武器,焦,你一直没分配到武器,这次这把归你。”
焦满脸惊喜,连声道:“真的吗,队长,这独角给我?”
骆打趣道:“你不要就算了,不如给我,我是不嫌多的。”
“要要要,谁说我不要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焦忙不迭地高呼。
“哈哈哈哈……”所有战士都大声笑了起来。
突然,叶羲收住笑容,看向丛林的一个方向。
同时,蒲泰也察觉到了什么,往那个方向看去,压着嗓子对所有人道:“都把武器给我拿好了,那边有情况!”
欢笑声一停。
所有人面色凝重,举起武器,看向那个方向。
过了一会儿,丛林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大帮人拨开树丛走了过来。
这是一群其他部落的狩猎队,他们人数众多,一眼瞄过去足有三十几人。
每个人都气息剽悍,身材魁梧。为首的那人胸膛全是硬邦邦的肌肉,扎着辫子,鼻子上穿着鼻环。
胸口繁复的图腾纹中心,两道火焰纹印格外显眼。
那人看了涂山众人一眼,视线掠过地上躺着的独角鳞马尸体时微微一顿,扯起嘴角:“涂山人,你们运气还真好,又被你们捉到一头独角鳞马。”
这人身后的战士全都冷冰冰地看着涂山诸人。
涂山这边的狩猎队也拿着武器,冷冷地回视过去。
蒲泰表情不变,平静道:“你们赤山部落只要多花些时间找也能找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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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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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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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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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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