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首长怕安晴不同意嫁给肖斌,用了些手段,先扯结婚证,又灌醉安晴,连人带着孩子打包送到肖家,同时把自己的私产,和安晴父母去世时留给安晴的财产,一起送给安晴当嫁妆,让安晴在肖家也不至于为了钱太为难,以后的生活也有了保障。
安晴和肖斌只是朋友,对肖斌没有一点男女之情,对于突然之间自己再次变成已婚妇女,有些接受不了。
肖斌以前帮助安晴很多次,安晴欠了肖斌不少,不好意思直白的拒绝肖斌,只能用成抵抗,心里越发期盼沈志刚早日回来。
肖斌悉心的照顾安晴,告诉安晴孩子不能没有父亲,不然会被其他孩子嘲笑,自己娶安晴只是想找个光明长大的理由照顾他们母子,等沈志刚哪一天回来了,再把他们还给沈志刚。
如果沈志刚不回来,等到孩子长大点,陪着安晴去越国找沈志刚。
肖斌心里知道沈志刚不会回来了,这样说为了让安晴放下心方,再慢慢攻破,把沈志刚从安晴心中一点点拔除,完全属于自己。
看着天真懵懂的孩子,安晴的心软了下来,答应了肖斌的要求,全身心投放到孩子上,想着等孩子长的大点,再去越国找沈志刚。
安晴生下沈志刚的孩子,又嫁给肖斌,一直有人爱着她,在外人看来她很幸福,只有肖斌安晴过得并不快乐,终日想着沈志刚,以泪洗面。
肖家本来就不喜欢带着拖油瓶的安晴,尤其是自己儿子还喜当爹,看在老首长的面子上表面活还行,随着老首长去世,开始给安晴摆脸子。
现在的安晴就是玻璃心,一碰既碎,肖斌看安晴和父母生活的不愉快,带着安晴住到外面,惹得肖家父母对安晴更加不满意,认为安晴就是个祸害,谁与她走的近谁倒霉。
在孩子十岁的时候,安晴告诉肖斌想去越国找沈志刚。
肖斌以孩子还小,离不开父母为推脱,使用拖字诀,一直拖到孩子上大学。
孩子都上大学了,安晴看肖斌没有丝毫要陪自己去越国的打算,一点教训也不吃,自己一个人收拾东西,带着一把枪去越国。
肖斌回家发现安晴不见了,打听之后才知道安晴又去越国找沈志刚。
自己为了她与家族断绝关系,没有尽到做子女的责任,让母亲遗憾而终,安晴反过来说抛弃都抛弃,丝毫不在乎自己的付出。
十八年陪伴还比不上一个死人,想到这里,肖斌心里拔凉拨凉的,开始怀疑自己的坚持到底是对还是错。
再有耐心的人,一直付出得不到回报,有一天也会累,因为累而放弃。
肖斌一个人在沙发上坐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收拾东西回到自己家,看到父亲佝偻着背浇花,肖斌眼中泛着泪花。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父亲苍老的自己都不认识了。
都是自己不孝,为了追逐一份虚无的爱情,抛弃生养自己的父母。
肖斌决定用余下的时间赎罪,留在家里照顾年迈的父亲。
安晴孤身一人来到越国,她身边的朋友,亲人对她的感情早已被她十年如一日的抱怨,泪水消耗殆尽,老首长也早已去世,这次不会再有人来救她,属于她的时代已经过去,新的女主已经出现。
……
辛月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实力创造无数神话,成为别人仰望的存在,也成为四大军区的传奇,就连辛月脸上那道伤疤,看到的人只会说有个性,还有人想要模仿,却不会有一个人说它丑。m.xiumb.com
辛月是最年轻的师长,薛虎每次看到辛月一个劲的叹息,也不知道叹息个什么劲,搞到辛月对薛虎很不爽,实际上不爽已久,谁让薛虎看不起女人呢?
辛月摩擦着拳头,把薛虎撂倒好几次,吓得薛虎后来见到辛月不仅不敢叹息,都绕着走,就怕被揍,回家还要被老婆嘲笑,说自己不如一个女的。
想想以前自己在家中的地位那是说一不二的存在,自从金鱼这个家伙成为特战队的队长,嚣张的都快上天了,偏偏无人是对手,弄得所有军嫂都开始崇拜金鱼,金鱼说什么就是什么。
加上金鱼经常给军嫂灌输一些男人靠的住,母猪会上树,女人也应该自立自强,当军嫂本来都不容易,要是男人不疼你,你一定要自己疼自己的想法,军嫂们都被金鱼调教的言听计从。
有辛月这根定海神针在,军嫂们在家里也逐渐硬气起来,敢对男人指手画脚。
男人敢反抗,呵呵……
那个军嫂跑到辛月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男人打她了,再把身上的伤给辛月看,那个男人就别想好过。
敢打自己老婆,什么你脾气太暴躁,控制不住,好啊,女土匪比你的脾气还暴躁,让你体验一番生不如死的折磨,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动手打老婆。
在辛月暴力政策的推行下,军人回家开始做家务,慢慢明白妻子的不容易,更加宠老婆,有的军嫂们发挥自己的天赋做生意,再也没有鸡毛蒜皮的事情闹到领导那里,军属大院空前和谐,领导对这个现象非常欣慰。
都是金鱼,害的自己在家中越来越没地位,当男人苦啊!
当一个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现在被打压的站不起来的男人更苦!
金鱼,你就是天生来克制男人的吧!
薛虎有苦不能言,都快憋屈死了,只能在手下人吐槽辛月的时候,自己在心里补充几句,自个乐呵乐呵就行。
至于说出来,自己要有领导范,不能跟手下人一般见识,再说了要是传到女土匪耳朵里,人家一个人能群殴一群,自己可不想挨打。
……
华国发展迅速,在大阅兵的时候,辛月身为最年轻的将军,有资格站在最前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发言。
金母被周围的人恭维着,看着电视上穿了一身军装的辛月,一脸骄傲,笑容都在发着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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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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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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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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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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