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老爷大步走到轿子前,对着琴清大嗓门的说道:“琴清,不是让你送小姐吗,这怎么回来?”
琴清把原委给徐老爷一说,总之经验丰富,憨头憨脑却狡猾的于老爷,被辛月这一手弄得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办。
菩萨下的旨意,自己能挣这么多钱,走到今天这一步,肯定做过坏事,心中本来都对神明有几分敬畏,结果自家丫头还成了菩萨选中的童女,怎么想都感觉是骗人的。
这事也说不一定,万一是真的呢?
真是愁的头都大了!
辛月掀开轿帘,走了出来,抬头看到气势磅礴的大门上面,挂着一个金碧辉煌的牌匾,写着于府二字,门口两座狮子看起来凶神恶煞,仿佛能随时站起来咬人一口。
辛月看了眼于老爷,浑身胖乎乎的,都吃成一个球,脸长得除了胖,还是胖,看不出什么特色。
自己不会长得很丑吧!突然有点不敢看原主的面貌了。
辛月朝着门口走去,还对身边的于老爷说道:“站在门口干什么,有事回家关上门再说!”
于老爷眼睛瞪的老大的瞅着辛月的头发,吹着那一缕胡子。
这个死丫头,披头散发成何体统,最关键的是把凤冠扔哪里了,那可是真金打造的,都是金子啊!
于老爷看着进去的辛月,拍了拍脑门,对身边的小厮说道:“看看轿子里小姐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有的话拿出来。”
前脚进到大门,后脚大门就被紧紧关上,于父对着看门的人交待一句“今天谢绝见客。”
“是,老爷。”
于老爷让身边的人都退下,脚步蹬蹬跑到辛月身边,“梧桐啊!你可要想好了,真的不嫁给徐耀了?”
梧桐,原主的名字,徐耀,是那个新郎官的名字吗?
“爹,我没有说不嫁,只不过菩萨让我给百姓祈福,三年之后才能嫁人。”
“真的?”于老爷不确定的问道。
“你不相信我你女儿吗?”辛月反问道。
就是假的,也要变成真的。
“当然信,丫头的话爹哪敢不信呀!”于老爷拍着胸膛,一副你说的都是对的,但那眼中的神情分明是不相信,更相信自家丫头又出了什么幺蛾子。
于老爷语重心长的说道:“丫头,爹年纪大了,这心肝太弱,禁不起你这般来回折腾。”
辛月突然停下来,于老爷差点撞到辛月背上,急忙刹住车,肚子上的肉跟着颤了颤。
辛月无语的抽着嘴角,“爹,我与菩萨沟通了一番,甚是疲惫,什么事等我睡醒再说吧!”xǐυmь.℃òm
“好好,琴清,照顾好小姐。”于老爷忧愁的走了。
自己姑娘惹下的麻烦,还是要自己解决,这简直生了个祖宗,就没一天让人省心的。
辛月主要是不知道原主住在哪里才停下来的,让琴清带着自己回到原主的屋里,辛月交代琴清,“不管谁来,都不让进,知道吗?”
“奴婢知道了。”
辛月关上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真是快要被闷死了,脱了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只穿了一件里衣,往床上一趟,伸了个懒腰,舒服的不行。
辛月运气灵力,在体内运转一周,整个人神清气爽,躺在床上接收剧情。
这是个古代世界,虽然对女子很苛刻,但也不是不能出门,只要带上面纱即可。
原主叫于梧桐,是于母在雨打梧桐的生下原主,人又偏爱梧桐,故取名为梧桐。
于家以前并不是于家,于父是个要饭的,晕倒在于家门口。
于母是个破落的大家小姐,父亲去世,一个人无力支撑这个家族,发善心的救下于父,年轻时的于父长相不错,还有几分才华,只是得罪权贵,才落得那个下场。
于父对救他的于母心生爱慕,两个人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于父就是一只老狐狸,依靠着于母家中微薄的财力,一步步成为这青瓷镇的富商,雄霸一方,县太爷见了也要礼让三分,毕竟每年孝敬他的钱也不少。
于父与于母恩爱有加,不过后来于母生于梧桐没多久去世。
于父想的很开,发妻也不在了,自己对儿子也不是很执着,平生两大爱好,美人,金子。
于父就开始往家里抬美人,抬了一个又一个,后院一堆美人,数都数不清。
但没有对一个人认真,也不让她们生孩子,就守着于梧桐这一个女儿,精心养着,家中的一切事物也有管家管着,后院那一群女人谁也插不上手。
于老爷的打算是反正自家的钱花不完,将来找个上门女婿,有自己监督着,也不敢对自己女儿不好。
偏偏于梧桐在一次出门的时候,碰到严肃,不爱言笑,又稍微带点忧郁气息的徐耀,发现与其他的妖艳贱货不一样,一下子一颗芳心落在徐耀身上。
徐耀家中世代烧制瓷器,曾经烧制出天青色烟雨瓷,被皇上亲封为官窑,一时风光无二。
只叹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盛极一时的徐家再也没有烧制出天青色烟雨瓷,很快从神坛上掉下来。
从此以后徐家每一代都想着烧制出天青色烟雨瓷,光复门楣,恢复到昔日的繁华。
徐耀的爹,爷爷,祖爷爷……一串串的先辈,全都是为了烧制出天青色烟雨瓷,心血耗尽,英年早逝,家中只剩下寡妇。
徐耀在他父亲死后接过重担,全新投入到烧制瓷器中,只希望烧出天青色烟雨瓷,并发扬光大,甚至立下誓言,不能恢复徐家曾经的荣耀,就不成亲。
奈何天不随人愿,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徐耀越陷越深,心中憋着一口气,就跟疯魇似的。
梧桐得之心上人肩上的担子这么重,还从不放弃,如此努力,又喜欢,又心疼。
徐耀年纪都二十多岁,和他一样大的孩子都进入学堂了,这不成亲,都快愁死徐家那一群女人。
徐家先辈所用心血都在烧制瓷器上,不喜女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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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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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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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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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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