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儿不是唐僧>第十四章 大魁天下,状元难当
  作为金科状元,陈骏自然是站在最前头,上前几步做出拱手姿势,带着一众科举进士向李世民三人行礼。

  “诸位皆是我大唐俊杰,不必拘礼。”

  李世民似是毫不在意的掠过所有人,随后才将目光落在头前的陈骏身上:“昨夜一首‘青玉案’惊艳长安,状元郎的文采可是令本王颇为感佩。”

  陈骏摸不准李世民的心思,规规矩矩的回道:“秦王抬爱,愧不敢当。”

  “今日名列榜首,不知作何感想?”

  李世民浅笑再问,只停了半息便说道:“以状元之才情,当留下诗赋以传佳话,不知可有当场赋诗的兴致?”

  这话一说,陈骏眼角便跟着抖了一下。

  眼前的秦王果然不怎么大度,这是要‘秋后算账’。

  好在对方身份摆在那,不可能做的太过分,只能给自己丢个难题。

  陈骏会这么想,周围其他人也看的明明白白。特别是那些排在后头的进士们,更是巴不得看状元的笑话。

  孙闵见李世民有意针对陈骏,连忙上前半步:“秦王,陈弟他”

  “伏伽大哥,秦王一番好意,我怎能拒绝?”

  开口制止了想要说话的孙闵,陈骏抖了抖衣袖,目光直视李世民:“敢问秦王,可有笔墨?”

  李世民没有废话,直接抬手:“上笔墨!”

  看着案桌被人利索搬出,陈骏哪还不明白。

  李世民早有准备啊!

  不过李世民越是如此,陈骏就越不会认怂。

  不说为了帮自己争状元的殷丫头,就是陈骏也不允许自己退缩。

  哪怕,面前那位施压的人是秦王。

  蘸墨提笔,陈骏脸上浮出几分笑容:“昔日曹子建七步成诗,谢灵运称其才高八斗。今日我入尚书省十步提笔,想来百年后亦有佳话。”

  说完,便开始落笔。

  点题很简单,就是‘状元登科’。

  ‘唰唰’两下写完四句七言诗,陈骏停笔后稍稍拱手:“心有所感有幸成诗,秦王可一览。”

  李世民见陈骏当真写出来了,不由挑眉:“呈上来。”

  当陈骏新作诗篇被送至李世民面前,这位自诩文采不俗的秦王看了第一眼,就觉得这首诗里头很多字眼都有些新奇,不禁小声念了出来。

  “寒窗昔年非白蜡,暴腮堪觅龙门洼。”www.xiumb.com

  “风檐连日疾落笔,今朝披锦魁天下。”

  整首诗内容简单,无非就是科举考前、考中、考后那些事。

  但把鱼跃龙门与科举联想在一块,写出‘暴腮龙门’这种小鱼仰头的画面,别说李世民,随便问哪个唐朝文士都是头回见。

  这首诗,无疑是陈骏抄的。

  但他抄的不是某位诗人写的哪一首,而是选择摘抄了一些与科举有关的词汇,然后自行组合成诗。

  不论暴腮龙门还是寸晷风檐,那都是宋明时期才有人想到的。

  原本陈骏其实可以用孟郊的‘登科后’,但那首诗看上去除了浪就剩下满满骚气,用来怼李世民未免气势不足。

  所以,陈骏只好勉为其难即兴创作。

  表示自己就是状元,理应大魁天下。

  李世民眼不瞎,自然看出了陈骏想说的话。

  眼前的小子,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魁天下?

  好大的气魄野心。

  然而愈是如此,反倒越发契合李世民的秉性。他自己也是不甘人后之辈,心底未尝没有另一种‘魁天下’的念想。

  “想来,大姐也是欣赏这小子的才学。”心底一道思绪划过,李世民面色平淡的压了压纸张。

  他之所以‘刁难’陈骏,并非因为陈骏抢了他内定给孙闵的状元。身为大唐秦王,李世民就算小气,肚量也不至于那么差。

  真正的原因是昨晚下半夜,许久都没坐下聊天谈心的大姐突然造访秦王府,还是为了区区一个海州士子,李世民虽然勉为其难答应送出状元,但他对陈骏并不放心。

  一个来长安赶考的士子,才认识郧国公府那丫头没几天,居然让两位女子替他出头?

  在李世民看来,陈骏颇有几分吃软饭的意味,这是他所不齿的。

  而且他更担心陈骏工于心计,诓骗心思单纯的殷家丫头和平阳公主。

  如此,也就有了方才这一出厅前难题。

  现在李世民虽然依旧觉得陈骏尚且不堪大用,但至少没那么厌恶。

  点了点头,便将话题转向其余士子。

  “这究竟是什么态度?”

  看着表面云淡风轻的李世民,陈骏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些唐朝人都怎么回事,这么喜欢喜怒不形于色吗?

  自己瞎写的诗究竟行不行,你秦王怎么想的,倒是给句痛快话啊。

  陈骏想看李世民的态度,李世民偏偏就跟忘了他在场似得,直到例行接见结束,摆手示意众士子离开,也没多说一句。

  当然,提起两日后吏部选试,嘱咐众进士们不要太放浪形骸,李世民倒是看着陈骏说的,但这话也并非只对陈骏一人。

  告辞离开尚书省,迈步走出皇城,陈骏都没能摸清李世民的心思。

  大唐李二,果然黑的很。

  一行士子出了皇城,互相之间的交谈自然又随意起来。众人口中的话题,不是接下来去哪耍,就是商量着什么时候拜会主考官。

  科举惯例,士子在谁手上中的举,无疑就是那人的半个学生。

  尚书省已经去过,下一个要拜会的当然是老师。

  “陈弟打算什么时候,前往郧国公府拜见?”

  听到孙闵笑问,陈骏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去郧国公府?

  见殷温娇她爹?

  陈骏忽然有种李世民不过是道开胃小菜,正餐还没上桌的错觉。

  秦王不喜自己横插一杠拿下状元,郧国公能对自己另眼相待?

  保不齐自己一进门,就要面对‘恩师’的质问。

  罢了。

  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

  自己身为状元,不可能不去郧国公府。

  既然要去,还是越快越好。

  想通这点,陈骏开口道:“我这就去找人替我投递拜帖,再买些礼物,准备妥当便去国公府拜见。”

  “陈弟好胆气。”

  孙闵玩笑接话,他已经知道陈骏元宵那晚遇见的便是殷温娇,当即开口:“拜帖一事交给我,我寻人帮你送去,不过为兄就不与你一道去郧国公府了,你可要自己保重。”

  听到孙闵笑着说出‘保重’二字,陈骏耳边忽然隐隐升起一道BGM。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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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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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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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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