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小夜开始感到绝望。
一开始,楚小夜觉得自己身上被撸走的毛发,以及金色鬃毛,假以时日,肯定都会重新再生长出来的。
甚至比以往更加的漂亮。
他对此非常期待,朝思暮想,翘首以盼。
但是,半个月过后,他那光秃秃的丑陋身体,依旧是光秃秃,寸毛不生,依旧像是刚出生的婴儿一般,粉嘟嘟的,不着片缕。
这是伤了根,永远都没有长出来的可能了吗?
楚小夜有些崩溃。
虽然身上这件豹皮非常合身,而且非常暖和,但是,这并不是他的衣服啊。
雄狮没有了鬃毛,还算雄狮吗?
狮王穿着花皮衣,吊儿郎当,威严不在,还算狮王吗?
每个太阳升起落下的时刻,楚小夜都在忧伤,忧伤那未到中年的秃顶。xǐυmь.℃òm
“王,别伤心,安妮不会鄙视你的。”
每当这个时候,小女孩都会站在他的身边,用小手轻轻抚摸着他的秃顶,眼神温柔,像是在抚摸一条可怜的小狗,与他一起望着远方,一脸沉思。
但楚小夜知道,只有他自己在沉思。
他讨厌被抚摸,更讨厌被一个与野兽为伴连家都没有的小东西安慰。
他虽然在外面一直表现的很平静,很坚强,但是,狮群成员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落寞和忧伤。
大家都很担心和同情他。
就连琪琪和努努,都很少在他面前嬉戏了,怕自己的快乐,惹恼了他。
最近冷父很是得意忘形,总是在下面秀着他脖子上那茂盛而发黑的鬃毛,每当楚小夜出现的时候,他都会故意抖擞几下,故意表现出鬃毛越来越多越来越威风的烦恼。
“我讨厌这么茂盛,这么漂亮,这么迷人的鬃毛。”
他仿佛在传达着这个意思。
这段时日,他终于从被逆子各种打击的逆境中挣脱而出,而且还反败为胜,胜的漂亮。
这让他感到快乐。
“老子终于赢了一局!”
冷父每天都眉开眼笑。
直到这天夜晚,月黑风高,北风呼啸,他出去撒尿的时候,被一道黑影偷袭,一巴掌给拍晕了过去。
当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脖子上那圈茂密的黑色鬃毛,已经被拔的干干净净。
他成了一只秃脖子雄狮……
“逆子啊!天打雷劈!”
虽然没有看清偷袭者,但是他能够确定,就是那个逆子,嫉妒他茂盛而漂亮的鬃毛下的毒手!
时间过的很快。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新的领地,并没有迎来多少竞争者,入侵者也少的可怜,零星的几个,都被小卷尾带着蓝眼几个,打的满地找牙,落荒而逃了。
这支不远万里迁徙而来的狮群,终于在这里站稳了脚跟。
小卷尾的体型变的更大了,也成熟稳重了许多,俨然已经有了领袖的风范。
在楚小夜闭关休息的这段时日里,他带着狮群捕猎巡逻,击退敌人,干的有声有色,越来越得心应手。
他的成长,有目共睹。
而楚小夜的颓废,也是有目共睹。
令楚小夜感到绝望的是,一个月过去了,他身上的毛发,依旧没有生长出来的迹象。
食物已经变得没有了寡淡无味,母狮也变的没有了吸引力,连头顶的阳光,都让他感到慌张,他感觉自己彻底废了。
没了毛发,他就像是一只被拔光了毛的火鸡,毫无威风可言,只能徒添笑话。
他卸下了淡定与满不在乎的伪装,不愿意再出门,龟缩在树洞中,除了小女孩,谁也不让进来,在黑暗与孤独中黯然神伤。
大家的怜悯,只能表现在食物上,和他看不见也不愿意看见的眼神里。
但是,再鲜美可口的食物,对于现在的他,都没有任何吸引力,他甚至懒得再进食,懒得再耗费任何力气,只想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精神萎靡,特别嗜睡,即便几天没有进食,也不会感到饥饿。
他觉得自己可能快要死掉了。
没有毛发的遮挡和保护,生存在野外的动物,怎么可能活着呢?
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小女孩都陪在他的身边,有时候默默地搂着他的脖子不说话,有时候又坐在他的面前喋喋不休,有时候甚至还胆大包天地玩弄着他的尾巴和胡须,这几天更过分,开始把脚放在他的身上磨蹭,甚至放在了他的脑袋上威胁他。
“哼,你要是再不起来,安妮就要把脚趾头伸进你的嘴巴了!”
小女孩总是鼓励他,让他重新振作起来,即便没了鬃毛和狮毛,即便披着花纹豹皮,一样可以成为一只强大而霸气的狮王。
楚小夜也知道自己该振作起来,也知道这点挫折算不了什么,但是,这段时间躺着躺着,就好像躺出毛病来了。
他现在是真的全身乏力,提不起精神,连动一动都觉得难受,更没有任何胃口。
他想自己可能是得病了。
疾病对于动物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东西,大多数动物患了病,都会慢慢的死去。
所以,楚小夜觉得自己可能快要死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些毒蜂不仅掳走了他的毛发,还很可能会掳走他的小命。
“好!你还不是不起来,对吗?”
小女孩见他依旧躺在地上不动,有些生气了,竟然真的把一只小脚丫伸到了他的嘴巴前,贴在了他的嘴巴上,恼道:“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就真的要把脚趾头伸进你的嘴巴了!”
把脚趾头伸进狮王的嘴巴里,绝对是一种可怕的侮辱,特别是对这只向来骄傲的狮王来说。
楚小夜心头恼怒,却是没有力气起来,而且令他感到羞耻和绝望的是,他竟然对这名小女孩的脚趾头,或者说是从她脚趾头上散发的味道感到……感到非常兴奋!
他竟变态地流出了口水!
这时他方惊醒过来,不光今天,这段时间里,他对这名小女孩身上散发的那股异香,都感到兴奋,甚至在睡梦中都要大口而贪婪地呼吸着,哪怕不进食,也想要呼吸。
他不允许任何狮群成员进来,哪怕是忠心耿耿的凯瑟琳,但是,对这名人类小女孩,却是没有任何抵抗力。
他竟不知何时,喜欢上了她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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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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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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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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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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