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抵达屯粮处时,已经卯时刚初,夏日天色本该亮堂,可因为大雨不断,导致天色依旧昏沉,天边的光像是被黑袋子掩盖了一样,难以破云而出。Χiυmъ.cοΜ
沈烟芷浑身冰冷,但她必须得尽快将粮食放入空间,以防止任何意外情况损失粮食。
像这样潮湿大雨不断的天气,粮食很容易发霉,但她之前发现空间有恒温控制,粮食会永久保质。
沈烟芷来时,守卫都住在她让人建起来的小木屋里,发冷的天让守卫疲惫且注意力不集中。
沈烟芷看了一眼,就绕过守卫的视线,然后悄悄进了仓库。
不到一分钟,她就用意念将肉眼可见的粮食全都收入空间了。
但她还是留了堆在门口的一部分,那粮食垒起来得有五米高,完全挡住了后面的粮食。
因此不会有人轻易发现这粮食后半截空了,除非有人来毁坏粮食,她的人只会认为这个粮仓满了,然后将拉来的粮食放在其他粮仓。
沈烟芷不到两刻钟就将十个粮仓都如法炮制,带走了绝大部分的粮食,然后才准备回客栈。
天色虽然暗沉,但再过两个时辰就是巳时,无论如何,那时候都快接近午时了,天会大亮,墨临渊也该回来了。
一想到墨临渊,她的心就满怀期待,不知道墨临渊这一趟出去收了多少粮食。
她正返程不到一刻钟,忽然就见一串火把快速移动,在黑夜里,这火光忽明忽暗,非常引人注目。
沈烟芷所在的地方是一线天山脚下,地理位置远远高于整个岭南所有的地方。
因此,她轻易就看见了那火光出现在对面平顶山半山腰。
下一刻,她就忽然明白了,那应该是魏家军的火把,是魏松出事了!
之前沈音就说过或许会半夜请她去看病,她当时只以为沈音是不方便让魏松露面。
但现在看来,是魏松病得不轻,但又不敢下山白日里找她,这才想着半夜找她看病。
想到这,沈烟芷立刻就准备奔向平顶山方向。
但下一刻,不等她奔过去,平顶山脚下忽然出现了浩浩荡荡的火把。
那长蛇一般庞大的队伍,最起码得有上万人。
沈烟芷愣住了,那是军方的火把吧?她没安排人在半夜挖沟渠。
她还没想清楚这件事,就发现那长蛇行进到平顶山脚下,就停下了。
然后朝四面八方散去,将平顶山包围了似的。
从她的角度看去,只能看到一半的山脚被包围了,但那长蛇在移动,移动姿态不难看出来,他们就是要包围平顶山脚下。
沈烟芷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因为那些长蛇很快停止了移动,火把的亮光全都停在了原地,忽明忽暗。
她来不及想太多,马上就掏出望远镜瞧过去。
幸好雨幕不是太大,而她站的地方看得远,这夜视望远镜倍数相当强大,能扩大一百倍远。
因此,虽然她看不清楚那批人的细节,但她能看到人们密密麻麻的全集中在平顶山下。
而且,那些人身穿红色盔甲,在黑夜里十分醒目。
红色盔甲,是驻守岭南的大军!
沈烟芷浑身一冷,猛地意识到这岭南大军是要对平顶山不利。
“他们不会……”沈烟芷浑身一抖,一个非常糟糕的想法涌入心头!
温知州这是准备毁了平顶山,让十万将士葬身于大河里吗?
平顶山地势很特殊,像一个陀螺,而且尖锐的底盘很细。
现在温知州代领人挖底盘,那底盘哪里禁得起挖掘?
一旦倒下,整个平顶山是往后倾斜的姿态,到时候只会全都往大江大河里倒下!
“得马上通知魏老将军!”沈烟芷心乱如麻。
如果那十万将士出事,她难逃其责。
她已经猜到温知州要对那十万将士下毒手的原因了,就是因为她下午那句话。
她已经知道了十万将士的存在,她身为沈家人,想必情报早就去了京城。
所以,温知州或许是为了不拖累瑞王爷,便想着直接毁了这十万大军。
这也好过十万大军被墨临渊收编,好过十万大军全部落在朝廷手里,最后成为瑞王爷的死对头。
更可怕的是,如果魏家军将瑞王爷招供出来,那么,十五年前那场对前朝余孽剿灭的行动会再度掀起浪潮。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其中牵连甚广,所以,温知州才会一不做二不休,让十万兵马陪葬。
想到这,沈烟芷淡定不了了,她马上就要上山通知魏家军赶紧撤离到一线天来。
她意识到,自己必须上一线天,然后通过一线天和对面平顶峰唯一搭上的桥梁,才能通知魏家军。
此时,她恨不得自己有一双翅膀,或者身边有个轻功好的人带她上山顶。
可她知道,一线天山脚下的守卫都是普通人,让他们半夜上一线天是绝不可能的。
但现在去搬救兵也来不及了,她记忆中,上次和墨临渊从平顶峰下来时,那平顶峰山脚细得像鸡脚似的。
只怕不出一个时辰,那山脚就会被完全挖断。
想到这,她愤恨不已,恨自己大意了,没想到温知州或许手段会这么毒辣!
她背负万般愧疚,立刻就掉头直奔向一线天,无论如何,她必须试一试爬上去,否则十万将士就死定了!
一刻钟后,她重新返回一线天山脚下,此时身后传来一阵天雷滚滚,随之而来的还有什么东西轰然倒塌的声音。
沈烟芷连忙往后用千里眼看去,竟然是对面平顶山发生了山体滑坡!
眼尖的她发现对面山脉巨石滚滚,大量的泥浆和树木像是沙滩城堡被海水拍打一样,迅速溶解,坍塌!
而原本在半山腰行进的那支队伍,火光在一闪一闪七八下后,完全淹没了!
沈烟芷的心都凉了,糟糕,唯一有可能看到山脚下有军队在搞破坏的证人全都没了,这下平顶峰的十万将士死定了啊!
沈烟芷心急如焚,腿都在发抖,此时她脑海一片混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可现实不允许她整理思绪,此时她发现,自己所在的一线天山脚下,不远处的山坡下,正有一堆火把往这边来!
她连忙用千里眼看去,竟然看到了很多人手里拎着黑色罐子,那罐子上摇摇晃晃写着一个:油!
“温如故你好狠!竟然派人来烧我的粮仓!”沈烟芷恨得切齿!这老畜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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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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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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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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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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