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人都是泉州人,因为生活所迫,入海为盗。年纪大了些,逐渐厌倦漂泊生涯。奈何身为海盗,早在官府有了案底,想要上岸过安稳生活却不可得。
早年间这俩人都受过林察活命之恩,听闻林察当了隆武朝水军左都督,就带领手下投奔而来。
林察收拢了他们,给他们洗白了身份,还张罗着给他们娶妻生子。这俩人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对林察感恩在心,自是言听计从。
如今听了林察训斥,二人知道都督是为他们好,都悻悻然不敢言语。
……
孟文杰率领大军急匆匆向南河岗大桥赶来。
让他感到不妙的是,派出了几队斥候,竟没有一人回来禀报前方的情况,难道这些斥候都被杀了?莫非明军截住了去路?
“敢截我去路,谁这么大的胃口?不怕崩了牙?好吧,我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这么大胆。”孟文杰心道。
想到这里,他索性也不派斥候了,催促大军快速前进,务必在天黑之前控制住南河岗大桥。
好在昨日雨就停了,日头晒了一晌,道路不再泥泞,军队赶起路来速度很快。
孟文杰命亲兵把这里的情况和自己的行动报给副帅,自己打马跟上队伍。
“报!将军,不好了,南河岗大桥被明军占了,堵住了我军去路。”
正行进间,前军一骑马飞驰而来,见到孟文杰,急忙下马,单膝跪地大声禀报。
“真有胆大的哈,走,看看去。”孟文杰不以为然地说道。
到了距南河岗大桥约有半里路,孟文杰已经非常清晰地看到,前面黑压压的明军堵住了桥头,张弓搭箭正严阵以待,而在明军前面则早已经布满了拒马。
看服饰,应该是水军。
“切,就这阵势,还想挡我去路?”孟文杰不屑地道。
“大熊!”孟文杰冲着前军带队的将领喊道。
“标下在!”一名佐领应声而来。
他叫姜兆熊,因长得威武高大,孟文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大熊”。
“大熊,你就这点胆量?”
“将军,不是大熊胆子小,是咱的箭不多了,刚才弟兄们看到,明军里有好几门火炮,可能是从船上抬下来的。将军,弟兄们吃这玩艺的亏吃得可太多了,有点怵啊。”姜兆熊道。
“箭不多了?那就集中起来使用。过了桥咱们就到惠州了,给养就跟上了,你还留着箭下崽啊?火炮也就是打一回弹,还跑直线,没什么可怕的,让弟兄们散开队型,伤亡不会太大。大熊,别胆怯,冲不过桥去,咱们都得死。”孟文杰给姜兆熊鼓劲道。
“是,标下遵命!”姜兆熊没办法,只好鼓起余勇,回去整队冲锋。琇書網
姜兆熊的前军以骑兵为主,有一百多骑马,他把箭集中起来,交给射术好的士兵,没有箭的士兵,则负责用枪把拒马挑开。
“冲啊!”姜兆熊整好队伍,马刀一挥,下达了冲锋命令。
半里的距离很合适,正好可以让马的冲锋速度达到最高点。
马只要冲起来,挡在前面的敌人根本没法阻拦,只要阻拦,被马一带,不死也得重伤。
前面有拒马也不怕,骑术高明的骑兵会借助马的冲力,用枪只一挑,就会给挑到一边。
这些姜兆熊都不怕,怕的是火炮。
所以,他听从了孟文杰的建议,让马队队型尽可能地分散,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
姜兆熊多了个心眼,没冲在最前面,而是跟在队伍最后。
马队冲起来了,速度越来越快!眼看就要冲到桥头了。
忽然,姜兆熊看到前面尘土飞起,紧接着听到人喊马嘶,姜兆熊明白,这是人马掉进陷马坑里了。
由于速度太快,后面的马刹不住,前赴后继地掉进陷马坑里。一时间血肉横飞,哭爹叫娘之声大作。
“吁……”姜兆熊连忙勒住坐骑,闪眼一瞧,一个宽约十丈的大坑横在眼前,而自己的马队有五十多骑掉进坑里,把坑快填满了。
“操尼玛!这是谁呀,挖这么大坑?伪装得这么好,这不是坑人吗?”姜兆熊心里大骂,刚要打马回去,就听“轰轰轰”火炮的声音传来,连忙往对面一瞧,就见一个火球正冲着自己飞来。
“不好!今日要玩完!”姜兆熊脑海里这个念头只一闪,就被火球击中,他的人和马顿时成了一团肉浆……。
那火球穿过姜兆熊的尸体,去势只是稍减,继续往后飞去,巨大的惯性又击中了三骑马,收割了三条人命,才落在地上。
不过,铁蛋蛋却成了血蛋蛋。
孟文杰感觉只是一瞬间,一百骑人马就全成了肉浆。看着前面血肉模糊的一片,孟文杰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他妈哪是几门火炮?怎么也有几十门吧?难道明军把船上的炮都卸下来了?
明军还没射箭呢,还没接敌呢,只一个陷马坑,一轮火炮发射,就死了一百勇士,这仗怎么打?真要拿人命填?
眼看桥头的明军冲到陷马坑前,把坑里的马和骑士的尸体往外拖,眼看日头西斜,孟文杰心中一凛:“不好,要是不在太阳落山之前抢过桥去,大军露宿在荒郊野外,更容易被明军所趁。如果那样,副帅不会饶了我。”
想到这里,孟文杰下令:“所有骑兵退后押阵,步兵给我不间断进攻,就算死光了,日落前也务必给我拿下大桥!”
孟文杰下了死命令,步军将领不敢怠慢,指挥军队往桥头冲去……。
龙头山上,林察和赵跃龙把桥头的战况看得很清楚,见孟文杰发了疯,赵跃龙不由得有些担心:“都督,鞑子疯了,允武怕顶不住,要不咱杀出去?”
“不行,得等李成栋全军进入口袋再发起冲锋。要是冲出去早了,口袋没扎紧,李成栋会掉头回去,那样皇上的压力就大了。放心吧,允武你还不了解?那家伙打仗鬼精鬼精的,肯定能顶住,不会吃多大亏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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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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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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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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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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