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完礼,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听着声音倒是清朗,中气十足。”朱由榔心道。
“平身。”
“臣惶恐,不敢有污圣睹。”
“赦你无罪,平身。”
“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夫之又行了礼,才站起身来,单手捂住左边脸颊,退到陈邦彦身侧,微微低下头去。
“而农,把手拿开,抬起头来。”朱由榔吩咐道。
王夫之,字而农。
“遵旨。”
王夫之把手拿开,抬起头,让朱由榔看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头去。
啊,好人物!
朱由榔看了王夫之一眼,心里不由地赞道。
王夫之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纪在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瘦长脸,五官秀气,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儒雅脱俗的气质。这种气质,没有读书万卷是不可得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嘛。而且,这种儒雅的人物,是朱由榔穿越以来所仅见,心里不由得爱极。
只不过,左颊上一道浅浅的疤痕让他破了相,看得出,也多少影响了他的自信。
对于王夫之这个明末清初的“三大思想家”之一,朱由榔还是了解的。
王夫之,字而农,湖南衡州人氏,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集大成者,在哲学史上与黑格尔并称唯物主义的东西双子星。
他脸上的疤痕是他自己所刺。崇祯十六年,张献忠攻克衡州,招纳地方贤能。因久闻王夫之贤名,想召他为已效力,但王夫之不肯。于是张献忠就把王夫之的父亲王朝聘拘起,意图逼迫王夫之就范,王夫之就自伤面颊,表达了自己不愿出山的强烈意愿。张献忠无奈,只好放回王朝聘。
历史上,王夫之确实投了永历朝,也当了行人司行人,不过,那是永历元年四月份的事,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早了四个月。
难道是自己的小翅膀,改变了历史的发展进程?还是知道我急需贤士辅佐,上天破例给派来的?
嘿嘿,既然来了,那就得给朕出把子力吧,这么一位大贤,竟当了朕的邮差,真特么扯!
“令斌,拟旨,王夫之甘冒矢石,孤身而入险地,使三水大军悬崖勒马,功不可没。且德才素著,朕早有所闻。着加封侍讲学士衔,随侍朕之左右。”
啊?连升八级?这可是闻所未闻啊。
不但陈邦彦感到不可思议,就连王夫之本人也觉得幸福来得太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太大了吧?!
“臣不敢奉旨!皇上,王夫之虽有功,但其面貌不正,怎可立于朝堂?更何况陪侍圣驾左右?”陈邦彦躬身抗议。
“皇上,臣亦不敢奉旨。三水大军能够悬崖勒马,全赖皇上恩泽,臣不敢居功。无功而升赏官职,且升赏太快,恐给小人开幸进之门,请皇上三思。”王夫之也连忙说道。
“九州生气恃风雷,那个,不拘一格降人材。如今百废待兴,正是用人之际,而朝廷人才奇缺,朕心里急呀。朕不会以貌取人,重内在而轻外表,这是朕的用人原则。朝堂之上纵然全是面相威严、腹内草包的国字脸,于天下何益?而且而农不是天生丑陋,他脸上的疤痕是他不愿以身事贼之铁证,朕破格提拔他,正是为心向大明之士树立之典范。令斌,能理解朕之苦心否?”朱由榔说道。
“差点闹个乌龙。”朱由榔暗暗擦了把汗。
他原想装装牛叉,吟一首人家龚自珍的诗,话到嘴边才想起,龚自珍那首诗,原意是劝朝廷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但第二和第三句明显是文不对题,所以,话到嘴边,就只吟了第一句和第四句。
龚自珍的原诗是《己亥杂诗·其二百二十》: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其中“万马齐暗究可哀”,是说朝野臣民噤口不言终究是一种悲哀,而“我劝天公重抖擞”,是说我奉劝皇上能重新振作精神。
现在哪有朝野臣民噤口不言?自己就是皇上,难道还要自己劝自己?
“九州生气恃风雷,不拘一格降人材……”陈、王二人咀嚼着这两句诗,虽感觉诗意不连贯,而且语感不美,但中华大地风雷激荡、英雄辈出的情景,像一幅幅画作显现在眼前。
不但如此,这两句诗是皇上对于当前以及未来形势的判断,也有一种博大的胸怀和强烈的自信传达了出来。
不拘一格,不正是跟皇上不按规矩出牌的性子一脉相承吗?当前的形势确实是人才奇缺,局势动荡,又不能按部就班地开科取士,确实不能拘泥于成规,必须不拘一格降人材,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以貌取人,格局也确实小了些。如果连王夫之这样面部有疤的人都能得到重用,天下人闻知,岂不是踊跃来投?
皇上就不是格局小的人。
“皇上有孟尝君用人之风,臣拜服,臣遵旨!”陈邦彦咂摸良久,终于服气了。
“道理蕴藏于事物之中,而非事物蕴藏于道理之中,臣亦拜服。”王夫之从哲学的角度,解读了朱由榔的深意。
王夫之这番话其实就是说,皇上没有用祖宗成法取士,是您根据当前形势而做出的用人原则的改变,这就是朴素的唯物主义。琇書蛧
“物质决定意识嘛,这一点认识,你我君臣倒是不谋而合啊。”朱由榔回了一句。
“幸好咱反应够快。”朱由榔看到二人的反应,又为自己的应对迅速感到得意。同时,又为得到一个唯物主义的秘书感到非常高兴。
“物质决定意识?”王夫之闻言一愣,不由得又开始咂摸起来。
……
尽管朱由榔没有把三水大战放在心上,但还是让张家玉派出斥候密切关注着三水的情况。
尽管知道陈际泰不得不出死力而战,但他还是没有想到,三水之战,竟是非常惨烈,惨烈得超出了他的想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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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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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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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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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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