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努力着,上进着,他想为自己的女儿创造更优质的生活,他想带她开阔眼界,这样长大了,就不会轻易被男人所骗。
但是他没有了那个机会。
高歌两岁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晕倒在办公室。
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
医生告诉他,他病了,他的肾脏出了问题。
他没有做体检的习惯,所以不知道自己已经病的这么严重,查出来的时候,已经相当严重了。
他当时已经是公司非常得力干将,上面对这件事也非常关心,替他联系了医院,帮他报销了打大部分的医疗费,也是幸运,半个月就找到了肾源。
等待手术的那段日子,保姆每天都带着小家伙来医院看他,原本有些难捱的日子,因为这个小生命,渐渐有了些生气。
她比别的孩子,学会走路的时间要晚,但是每一步都走得特别稳,几乎没有摔过跤,她学说话却很快,虽然吐字不清,但是高建群却奇异的能听得懂。
有一次,他刚做完肾透析回来,躺在病床上虚弱的不能动的时候,小家伙我再床边,一双黑琉璃一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他动一下,或者有什么样的表情的时候,小家伙就立马过来,问他疼不疼。
她太小,并不懂事,但是看着大人们凝重的表情,似乎也被这种情绪感染,小模样小心谨慎的。
这个时候,高建群的心就变得特别的柔软,也更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
手术如期进行,但是过程却不容期盼的那样顺利,手术结束的第三天,他身体就出现了严重的排异反应,再一次被推进了手术室。
之后的两个月内,他断断续续进了四次病房,身体的透支也越来越厉害,这颗肾脏在他体内并没有很好的融合,甚至加速了衰竭。
几乎没隔几天,就要做一次肾透析,他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消瘦下去。
医生终于宣布了手术失败,公司惋惜不已,给了他一笔抚恤金后,不再派人来医院看望。
他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了。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让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准备,他用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接受了这个消息,然后才想起要交代自己的身后事,尤其是眼前这个才两岁大点的孩子。
他给保姆结了工资,将剩下的所有积蓄,转存道一张银行卡上,带着孩子,找到了当时在海城一个服装厂打工的弟弟——高建明。
那是他人生中做的最艰难的决定,他把孩子,连同那笔钱,一并给了高建明,告诉他,存折上的钱他可以都给他,但是要他帮自己带大高歌。
高建明当时刚结婚,妻子是在老家娶的,两人办婚事的时候,高建群正参加毕业答辩没回来,但是给了很丰厚的一笔份子钱,足够他们在当时的小县城里盖一栋新房。
高建明从小在高建群的阴影下长大,镇上人习惯拿两个兄弟比较,他初中毕业时候,念了一个中专,出来之后,分配到了一个机修公司做电焊,活又脏又累,所以他没干多久就辞职了,一心想着在外面闯荡一番事业,让老家人刮目相看。
但是外面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么好赚,他当初去京都找高建群的时候,对方给了他一笔钱,再加上结婚时候,又给的一笔,足以让他租一间小店面,做一点小生意。
而他的梦想是开公司,有自己工厂的公司,那些钱根本就不够。xǐυmь.℃òm
本来他就盘算着去高建群那里借点钱,机会就这么来了他也是这时候才知道高建群生病的事。
开公司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尽管他一点都不想养这个孩子,所以他没有跟罗慧英商量,就答应了。
孩子被高建明抱走那天,她像是预料到什么一样,一向安静的孩子,突然撕心裂肺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着爸爸,他狠着心让自己不去看不去听,然后绝情离开。
高歌被抱走没几天,他有一次进了医院。
这次医生下了病危通知,短短二十几年的生命突然间要结束,他突然开始回忆起以前的事情来。
往事一幕幕的在脑海中翻腾而过,最后放心不下的竟然只有高歌。
他不指望高建明会像对自己女儿一样对待高歌,只要让这孩子,衣食无忧,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长大,给她健全的教育,让她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这就够了。
至于曲挽歌,那个偷走他整颗心,将他的尊严踩在脚底下的女人,她永远不知道自己为成全她的爱情做出了什么。
他的爱对她来说一文不值。
他突然有种不甘心,深深的嫉妒,所以他将本该带进坟墓里的事情,写了下来。
写完之后,存放在在了照片里,藏进辞海中,交给了高建明,告诉他,等高歌长大成人之后,将它们交给高歌。
高建明并没有给高歌,不是他忘记了,而是罗慧英提醒他那里面很有可能藏着高建群给高歌留下来的遗产。
他虽然觉得有些别扭,最终却听从了罗慧英的建议。
高建群去世之后,高建明在海城买了一块儿墓地。将他安葬,而两岁的高歌,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慢慢忘记了那两年的记忆,她对高建明一直有着期盼,就是她潜意识里对高建群的记忆。
慕云泽坐在病床前,拉着高歌的手轻轻摩挲。
她头上的伤被重新处理了,伤口处的头发被剪了,露出一小块头皮上面,细长的伤口,血淋淋的,看得慕云泽心疼不已。
医生给她做了检查,万幸孩子没事,除了头上的上,就是膝盖上的擦伤,应该是摔倒在地的时候磕破的。
她昏迷的时间很长,长到慕云泽有一种恐惧的担忧,担忧她会醒不过来。
他伸手轻轻将她脸颊上的发丝撩开,手指轻轻摸索着她光滑的皮肤,轻声道,“你打算一直让我着呢等着吗?我知道你不想面对这样的现实,可是现实除了残酷,还有我,还有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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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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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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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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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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