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能断定牵驴的那个人、一定是那个奇人呢?他手下那么多,难道他还会亲自牵着头驴出来?”
钟九首质疑道。
赢璞点点头:
“行这种鬼抢钱之术时,必须是那个奇人亲自出来,别人出来都不行,这也是始皇帝告诉我的,正是因为这样,始皇帝还派了申万,想在发生鬼抢钱的时候,当场抓住那个奇人,申万有一次差点抓到那个人,但最后还是让那人逃脱了。”
正当我们几个小声议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听那个天临叔忽然叹了口气,他对那些披麻戴孝的孝子贤孙说:
“这种鬼抢钱的事情,只在三百年前发生过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即使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们。哎,真是造孽啊,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听天临叔这么说,那些孝子贤孙们跪在地上,大声哭嚎起来,哭声里带着绝望和恐惧。
“难道这些穿丧服的人真的会死吗?”
冯学贤还是有点怀疑地问。
“一定会的,只是时间长短说不准,也许是几个月之内死,也许几天就死了。”
赢璞很肯定地说。
我抬头看了看,忽然意识到,旋风裹着那些纸灰和纸钱,飞的方向,正好是那个宅子的方向。
难道那些纸灰和纸钱、是被刮到那个宅子里了吗?
听到我的这种猜测,赢璞点点头:
“对,不过这股裹着纸钱纸灰的旋风,不会立即回到那个宅子里,而是会先往城外刮,等到下半夜,才会回到那个宅子里。”
“这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吗?”
钟九首问。
“不只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更重要的是,鬼魂用这种方法,抢了这家人的财运和阳寿后,这些财运和阳寿,其实还并没完全和这家人断开,要想把财运和阳寿与这家人彻底扯断,就必须把那些纸钱卷出去五十里开外。”
赢璞的这番话话,让我想起人们常说的——刚死的人,如果魂魄在五十里之内,就就还有死而复生的希望,但如果魂魄出了五十里,那即使神仙也救不活了。
再看看这一家趴在地上痛哭的人,年龄最大的,也就五十岁出头,大多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还有几个十多岁的孩子,如果全都死了的话,那就太惨了。
这一夜,我们的心情都有点忐忑。
可到了第二天,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本该是今天出殡的那家人,全都死了,一个也没剩。
县城里有些胆子大的人,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就去看了,但这是少数人。
大多数人却没这个胆量,也生怕这种最可怕的事摊在自己身上。
我们自然也去看了,只见灵堂里的棺材还好好地摆在那里,但穿着丧服的那些孝子贤孙们,全都躺在地上死了,而且每个人死后都睁着眼睛,看起来非常瘆人。
这时,那个天临叔还有另外两个老头,也赶了过来,天临叔蹲下身子,仔细看了看地上的这些尸体,叹了口气:
“他们身上没有一点伤,而且眼睛都睁着,这是应该就是‘鬼杀魂’了,也就是说他们死后,连魂魄也被杀死了,不能像平常人那样死后还能投胎转世了,人如果只是死的话,那不算惨,因为毕竟魂魄还能投胎转世,但如果被鬼杀了魂,那就是最惨的了,哎,真没想到咱们这个小县城里,怎么又突然发生了鬼抢钱的事情呢?”
天临叔说着,一行老泪流了出来。
旁边的老头也叹了口气说:
“是啊,所以老话说,‘凌迟活埋不算惨,杀身灭魂最悲冤’,这家人其实很不错,虽然算是城里的首富了,但乐善好施,铺路修桥,没少做了好事,是哪个恶鬼这么狠毒,来他们家‘鬼抢钱’,把他们一家人的魂魄都杀了,真是造孽啊,这还有天理吗?”ωωω.χΙυΜЬ.Cǒm
第三个老头一脸惊慌地说:
“老哥哥,你小声点,你不怕鬼抢钱的那个鬼魂找上你啊?”
“我有什么好怕的,一个孤老头子,无儿无女的,我今年都七十六了,也活得差不多了,没什么好怕的了。”
“老人家,这个县城里上一次发生这种鬼抢钱的事,是什么时候?”
王婉婷忽然问了句。
天临叔先是打量了一下我几个后才回答道:
“书上记载,大概是三百多年前吧,从那之后,就再也没发生过这种事,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又出现了,谁家要是再死了人,恐怕没人敢烧纸了。”
“是啊,上次这个小县城里发生完这种事后,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都没人再敢出殡时烧纸了,只要不烧纸,不披麻戴孝,就不会发生这种鬼抢钱的事。”
“可是如果人死了之后,老是不烧纸,不出殡的,就会影响风水运势,后代子孙也会越来越穷,生的孩子也容易早夭,所以在那之后的一百多年里,小城里的人越来越少,差不多快绝了,我们这些人,都是后来从外地迁来这个小县城的。”
三个老头说的这些情况,对我们老说,倒是很重要。
天临叔继续说:
“我年轻的时候,听我爷爷说过,抢钱的恶鬼,大概两三百年抢一次,因为在一个地方,发生完一次‘鬼抢钱’后,要等二三百年,那个地方才能恢复元气,也才能再出现一个很有钱的首富,三百年前,那次发生鬼抢钱的人家,也是小城里的首富,现在想想,我爷爷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哎,这真算是三百年不开张,开张吃三百年。”
另外一个老头感慨地说。
紧接着,天临叔还有那两个老头,张罗着把这惨死的一家埋了。
而且在埋的时候,天临叔没用棺材,只让人用红布把那些尸首裹上了。
秀秀解释说,这种魂魄被杀死的尸身,最容易招孤魂野鬼,所以用红布缠上,就是为了防备这种事情发生。
看来这个天临叔不简单。
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傍晚时分,我们往租的小院走,刚走到小院附近的一条巷子里,就听赢璞忽然低声说了句:
“你们有没有觉得,有个东西在一种跟着我们。”
听他这么一说,我们都吃了一惊,连忙往身后看了看,但什么都没看到。
“你的意思是说,有个鬼魂在一直跟着我们?”
钟九首小声问。
“嗯,今天是个阴天,又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阴气很重,所以大白天也可能有鬼魂出没,自从咱们从死人那家出来后,我就觉得有个东西一直跟着咱们,并且现在还在跟着。“
冯学贤顿时一脸的惊恐:
”你难道有阴阳眼吗?为什么我们看不到,你却能看见?”
“我没阴阳眼,也不能直接看到鬼魂,但凡是转世投胎后,还记得前辈子事情的人,都能感觉到鬼魂。”
赢璞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来,申红胡子也曾经说过,凡是带着前辈子的记忆、转世投胎的人,如果有鬼魂出现在他附近,他就能感觉到,这叫“通鬼身”。
这个赢璞带着前辈子的记忆投胎转世,已经那么多次了,他对鬼魂的感觉也应该相当敏锐。
按说在白天的时候,一般的鬼魂是不会出来的,但如果是阴天,又恰好有人出殡,那孤魂野鬼很可能就会出来。
所以民间有个说法——晴天看出殡发丧的,都是阳间的人,但如果是阴天,那看出殡的,既可能有阳间的人,也可能有阴间的鬼魂,所以身体弱的人,千万不能在阴天看出殡,因为容易被鬼魂缠上。
但这个跟着我们的鬼魂,到底又是什么来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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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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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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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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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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