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处后,草草的食用完哺食后就到自己的卧室沉沉的睡了过去,第二天来迎接的车队就要到了,所以要保存充沛的体力,来面对去秦都咸阳路上的颠簸。
第二天一早,车队果然如约而至,林杰等人好好的梳洗了一番,就踏上了去咸阳城的路途。
这个世界的秦国和原世界的中国可谓是一模一样的,从风土人情,到地域特点,都让林杰越来越怀念从前的生活。人就是这样,只有失去了以后才会倍感珍惜。
一路上,林杰都在看着驿道旁的民居或者耕地,耕地里的麦子都已经收割完了,只留下一堆堆放在一起的草垛,林杰不由得一阵叹息,他是南方人,没有看过传中壮观的麦海,来想趁这个时期好好看看的,可是麦子居然都已经收割完了(虽然不知道古代会不会出现传中的麦海)。
车队走了几天后,终于出了函谷关,马上就要到咸阳了,林杰突然感到一阵激动,但也有一丝失落,因为一但到了咸阳,那么赢琪不定就要留在秦国了,不能再陪在林杰的身边,林杰这时候才发现少了赢琪的话对对自己的生活出现影响。
终于,车队到达了咸阳。不得不作为一个强大帝国的都城,咸阳是很壮观的,城头上随风飘扬着隶写成的秦,士兵们身着黝黑厚重的铠甲,手握长戟或弩巡视着城下的动静。城门的士兵们也是十分警惕,仔细地盯着出入的人群,他们的样子很让人怀疑能不能把武器成功的带人城内,至于在城门强攻?别开玩笑了,城头的弩兵分分钟能把你射成刺猬!
可能是城门的守军有提前收到什么命令吧,准备进出城门的平民都被赶到了街道两旁,原熙熙攘攘的街道顿时就空旷了起来。林杰手下们的武器都提前被收了起来,只有林杰一个人可以携带武器进入城内,据这还是看着他是一国之君才可以拥有的特权,平常人想都不用想。然而咸阳城里不能骑马,林杰一行人就只好步行了,不过这样也好,他还想看看咸阳城内的风景呢。
咸阳城内的情景让林杰是眼前一亮,街道宽阔整洁,道路两旁种植着郁郁葱葱的松柏,这不禁让林杰想起了以前看到过的史书里记载的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咸阳城内的绿化这么好,比起林杰的君士坦丁堡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各种商铺是应有尽有,街道上人流涌动,还有一些贩向路人兜售着一些玩意,卖糖葫芦的贩前围着一群幼童,他们看着插在架上的糖葫芦一个个馋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可就是只有看的份没有吃的份。走在大街上,林杰觉得自己是穿越到了古装剧里,仿佛之前的经历都是梦境,可是身上穿着的东罗马皇袍无时无刻的提醒着他,这是真的。
这时,林杰感觉有一股力量在拉扯着自己的皇袍,他回头一看,赢琪一副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让他浑身直冒冷汗,“那个,琪儿,有什么事吗,大街上你这样不好吧。”林杰无奈的声的道。
“那个,陛下,人家想吃糖葫芦。”赢琪撒娇似的道,把林杰雷了个外焦里嫩。林杰很纳闷的看着她,看她那好像是从来没吃过的样子突然就反应过来了身为大秦公主,她并不能私自出宫,自然是对这些个民间流传的零食无缘了。
“好好好,你等着,我去买。”明白之后林杰就朝那卖糖葫芦的贩走了过去,隔着层面纱和他开始了交易。林杰从来没用古代的货币买东西,对货物的价值是一窍不通,他也不管这些糖葫芦到底值多少钱,直接掏出一把东罗马的金币塞到他手里,那贩看着金币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的用牙齿咬了一下金币,确认了这是真正的金币后欢呼一声也不管能不能用就把插着糖葫芦的架子扔在林杰的怀里跑开了,生怕林杰会反悔把金币那回去,要知道,这些糖葫芦跟金币相比可是十分微薄的,摊上林杰这种“傻子”可真是他的幸运。
愣了一会,林杰慢慢的回到了赢琪身边,将手中的糖葫芦拿给了她,一旁的古正寒将军见他还是一脸懵逼,便笑着和他解释了起来,一番解释之后林杰终于明白这个交易原来是自己亏了,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斤斤计较的人,就大度的让这件事过去了,反正那种金币他还有一大堆,也不缺这几个。
又走过了几个街区,穿过内城,林杰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秦国的皇宫,不过此时天色已晚,不便面见秦皇,林杰就被临时安顿了下来,等第二天再面见秦皇。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朝,林杰身着皇袍在宣誓殿面见秦皇,并正式提出了几项外加协议
两国进行贸易。双方保证对方商人的合法权益及生命安全,并各自派遣军舰对商船进行护航,共同打击海盗;
2两国互派使者长驻对方都城,以便联络交流;
3东罗马帝国与大秦帝国结为军事同盟及防御性同盟,军事同盟即一方攻击他国时另一方应出兵协助,出兵数量由两国商讨而定,防御性同盟即一方受到他国攻击时另一方应出兵协助;
林杰宣读完协议后,殿内在场的所有秦国大臣们都互相交头接耳的讨论着,而正主秦皇赢武的脸上却没有一丝表情波动,让人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第一条第二条朕准了,但第三条对朕的大秦有什么好处呢?”赢武漫不经心的问道,虽是漫不经心却也是直奔主题。
对于这个问题林杰早有准备,他不慌不忙的“好处颇多,据我所知,殷国已经向我东罗马帝国及大秦帝国同时宣战了,如果东罗马抵抗不住殷军的攻势,那么殷军将越过大海源源不断的登陆秦国那广阔的海岸线,侵略秦国的领土,就算秦军能够将殷军赶回大海,秦国也会损失惨重。反之,如果秦国与我国结盟,那我国将无后顾之忧,可全力对抗殷国,那样秦国将不会有任何损失,这可是对两个都有好处的,望秦皇三思。”林杰完后朝赢武鞠了个躬,表示自己完了。
不料,秦皇却带着一丝怒气反问林杰“的这么好听,可据我所知,大秦与殷国的战争都是你挑起的,你现在才来找外援吗!。”霎时间从赢武身上散发出来的威严朝林杰压了过来,把林杰惊的汗都要流出来了,但他还是装做不受影响,面不改色的在那里。“哼哼,还是年轻人啊。”赢武看着林杰的样子心里想到。
“就算事情是我挑起的,可现在还有挽回的余地吗,更何况,您忍心看着您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可以做她爷爷的老头子吗?”林杰面不改色的反问道,把赢武给难住了,毕竟,如果没有林杰的话她的女儿还真的会被一个老头子糟蹋,这是他于心不忍的。
“好,好好好,那么,东罗马皇帝,我们以后就是盟友了,不能背叛,患难与共的盟友。”赢武缓缓的道,话语间却是充满了坚定。
于是,根据秦国的传统,将在两日后在城外举行大典,进行正式的结盟仪式,也就是古代的歃血为盟,大典进行的日子是经过占卜师的占卜来确定的,要选一个良辰吉日。
两天后,大典来临。现场旗帜猎猎,秦国禁卫军立于走道两旁,手持长戟,腰佩长剑,一股肃杀之气漫延全场,真不愧为身经百战的精锐之师。
时辰已到,林杰和赢武并肩走上高台,高台上摆放着一口大鼎,里面堆满了土,大鼎的后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则摆着两个碗,还要一把精致的刀。林杰和赢武在桌子前,赢武先让一旁的侍从给两个碗倒上了酒,然后毫不犹豫的拿起刀往自己手掌划了一刀,血立刻就流了出来,分别滴在了两个酒碗里,漂在酒的上面让林杰有一种不出来的感受,整个过程对赢武没有丝毫的影响,他毫不在乎的拿过侍从递来的纱巾按在伤口上,让伤口止住血,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林杰的“表现”了。xǐυmь.℃òm
林杰一脸蛋疼的拿起那把刀,随手擦掉了刀上的血迹,这可不是林杰有洁癖,要知道有些疾病是可以在血液中传播的,在不知道对方有没有什么疾病的情况下还是心一点好。他拿着刀看着手掌愣了一会,随后就咬咬牙想在手掌上轻轻划一刀,没想到因为心里太过紧张手一抖手掌上立刻出现一个狰狞的大伤口,看到涌出的血滴在酒里后,林杰表面不动声色,其实内心在一直惨叫着,导致脸上一抽一抽的,接过侍从的白纱巾把手掌绑了几圈,就跟着赢武拿起其中的一个酒碗将里面的酒喝了下去,才喝一口林杰就差点要当场吐了出来,这酒真不是人喝的,林杰忿忿的想着。
喝完血酒后,林杰和赢武接过侍从递过来的香走到大鼎前,朝念着誓词,念完后就把香插在大鼎里。然后,仪式就完了。
仪式完后的第一件事,林杰就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把手指深入喉咙想要把刚才喝的血酒吐出来,毕竟那酒太恶心人了。不过,任务完成的林杰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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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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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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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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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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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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