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呵呵……哈哈哈……”
“你问我为什么?”
“因为老天不长眼啊!它不仅不长眼它还偏心。”
红叶疯癫似的叫嚣了片刻,仰着头,猩红的双目如同恐怖的鬼厉般,直勾勾的盯着罗夫人道:
“同样是爹的女儿,为什么你就是孙府娇贵的大小姐,是嫡女,从小锦衣玉食,万众瞩目的长大。
而我却是见不得人的奸生子,如阴沟里的臭老鼠一般活着。吃不饱穿不暖不说,还要被姨母卖掉给表哥娶媳妇。
卖了便卖了吧!在孙府当丫鬟好歹能吃饱也能穿暖。可谁知竟让姨母发现了我是孙府老爷在外面强抢民女生下的女儿。”
罗夫人一怔,孙府?是她的娘家吗?
还不等罗夫人想清楚,红叶就证实了她的猜测。“呵呵!没想到吧!我竟是夫人的妹妹。同父异母的妹妹。”
红叶歪头看向她,笑的一脸纯真,仿佛她就是个不晦世事的小女孩。
“你知道我当时有多高兴吗?我以为我终于有爹了,我以为我也可以是孙家的小姐,即使不像大小姐一样是尊贵的嫡女,但庶女也不错啊!也能有丫鬟伺候,也能锦衣玉食,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屋子。
可是姨母告诉我,大户人家的夫人表面和善其实背地里最是恶毒,夫人要是知道我是爹在外面的孩子肯定会杀了我的。
我当时怕的要命,可姨母还以此来威胁我,让我把我的工钱都给她,要是不给,她便把这事告诉夫人,让她杀了我。
姨母的胃口一次比一次大,几次过后她已经不满足我那一两三钱的工钱了,张口就是十几二十两的,我说我没有她就让我去偷。”
王氏瞪大了眼睛插话道:“所以那几年小姐老是丢东西都是你偷的。”
红叶仰起头恶狠狠的一口应下,“没错,就是我。我也是孙家的女儿,这些本该也有的,我拿她几样怎么了?”
据红叶叙述,她当时偷了东西一开始也很害怕,可后来偷顺手了,习惯了便也不怕了,而且大小姐也没怎么追究。胆子便大了起来。
从一开始的耳环吊坠,到后来的簪子手镯,已经记不得到底拿了多少。只是后来有一次她运气不好,偷了大小姐生辰时夫人送给她的一只很重要的镯子。
那次,往日和善大小姐也发怒了,势要追根究底,她慌乱之下把镯子塞进了同屋小翠的枕头下面。
最后小翠背了黑锅,被赶出了孙府。而她也沉寂了一段时间。但是姨母的威胁时刻折磨着她,让她备受煎熬,可小翠刚被赶走,她根本不敢偷东西。
要是府里再掉东西不就说明小偷并不是小翠,而是另有其人吗?而且这样并不是长久的办法,迟早会露馅的。
刚巧那段时间大小姐在说亲。她有幸见过一次准姑爷罗鸿宇,玉树临风温文儒雅的男子几乎是一眼便抓住了她的心。
姨母的逼迫和对罗鸿宇的念想简直折磨的她痛不欲生。后来她无意中听说大户人家的陪嫁丫鬟,以后是要给姑爷做暖房丫头的。
这让她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要是她作为陪嫁丫鬟跟着大小姐嫁到罗家,以后岂不是也能当上暖房丫鬟。到时候她就也是姑爷的人了,再生下个一儿半女的说不定还能抬为姨娘。
红叶越想越觉得可行,她也是这么做的,并且也成功了。
只是她低估了大小姐和姑爷的感情,要这样下去她根本没有做暖床丫头的机会,更别说什么姨娘了。xǐυmь.℃òm
于是她定制了那支簪子,又时长缝制加了能抑制怀孕的草药的香囊给顾夫人佩戴。还撺掇着顾夫人去拜佛求子,说什么心诚则灵,让顾夫人常年吃素,趁机把那些寒凉之物加进她的饭食里,从而进一步迫害她的身子。导致顾夫人成亲多年无子。
又买通了罗家老夫人身边的下人,让她时常撺掇老夫人给罗鸿宇纳妾。
罗鸿宇夫妇最终顶不住老夫人的压力只能妥协。
这时红叶便趁机毛遂自荐,说身边人知根知底,就算抬为姨娘也不会与她作对,让她烦心。
从小被保护的很好的罗夫人几乎没有怀疑的便信了她。后面也如她当初所言,确实没有给罗夫人作对。
但并不是她得到了满足,而是因为她有了更大的目标。
只做姨娘怎么够呢?她若只是姨娘,那她的孩子便永远是庶子庶女,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她自己没有得到过的东西,她要让她的孩子得到。
所以她要让罗夫人死。以罗夫人和罗鸿宇的感情,罗夫人死后他定不会再娶,到时候罗府里便是她一个人说了算。
等再过些年,她只要想办法哄了罗鸿宇把她升为正妻,那她就是名副其实的罗府当家主母了,她的子女也理所应当是嫡子嫡女,前途一片光明。
罗夫人安静的听完了红叶的阐述,只感叹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红叶虽然值得同情,可她的所作所为却也恶毒至极。
也怪自己太蠢,才被她蒙骗了这么多年,走到如今这地步,自己也有责任。好在让她遇到了贵人,否则红叶或许就真的成功了。
红叶突然道:“夫人是怎么发现的,我自认做的隐秘,而且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你明明都已经认命了,不可能会发现的。”
罗夫人没有为她解惑,只道:“你就当老天爷是真的偏心吧!”
说完起身朝外走去。
身后红叶拼命叫嚣着:“回来,你回来,你给我回来啊!……”
王氏出门后,把柴房的门再次关上,远处的两个婆子赶忙上前来把门上锁。
追上罗夫人后,王氏小心问道:“夫人打算如何处置红叶。”
罗夫人脚步不停,只道:“老爷说不给她吃喝,不给她请大夫。”
如此,王氏便懂了。也是,红叶做了这么多事,她的存在只会让人难堪,顾夫人如此,孙老夫人也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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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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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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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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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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