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阿娘就给仙仙找一个定玙城最最英俊的儿郎,比太子殿下还要英俊百倍的,让他入赘咱们家,永远都不得纳妾,好不好?”
阿娘的话成功逗笑了程仙仙,程仙仙又把头往阿娘的怀里埋了埋,软绵绵的说道:“仙仙不想嫁人,仙仙就想一辈子都和阿爹阿娘还有弟弟在一起,就我们四个,永远在一起!”
“好!”纪云华怜爱的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说:“也不让程意娶媳妇了,就我们四个在一起。”
“哈哈哈哈哈哈......不知道程意同不同意呢!”
“管他同不同意,阿娘同意了!”
那边刚回到房间的程意,全然不知自己还未萌芽的爱情已经被阿娘给踩死在了土里...
程仙仙在母亲怀里睡得香甜,但到底还是心里有事,醒得很早。用过早饭后,阿娘要去百宝阁查账,程仙仙一个人坐在院中发呆,突然不知道该去向何处。
“小姐,五公主殿下派人来接你去书院了。”
五公主?程仙仙赶紧简单收拾了一下,带着白灼便往外走。到了大门口,五公主的马车就停在门口处,甚是显眼。
程仙仙轿帘果然看到盛玚四平八稳的坐在马车中,见仙仙来了,盛玚大大咧咧的把她拉进车里。
程仙仙说:“又是偷跑出来的?”
“哪有!”盛玚嘿嘿一笑说:“这次可是我父皇批准我回书院读书的。本公主声泪俱下的和父皇表达了我对回书院学习的渴望,对回书院生活的向往,嘿嘿,然后父皇就准我回来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家啊?”
“是我要走之前,太子皇兄派九莱过来告诉我的,而且九莱还说,太子皇兄昨晚喝了很多酒,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九莱还告诉我让我好好劝劝你,真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皇兄喝酒劝你干嘛啊?你又没喝!”盛玚的脑回路很是清奇,不过这样也好,少了程仙仙不少的尴尬。
只是...他喝了很多酒,是因为她吧...
盛玚没有注意到程仙仙兴致不高,还在哇啦哇啦的说着一些有的没的。到了书院,两人还极有礼貌的特意到徐院正处打了个招呼。
白灼和珍珠回斋舍收拾房间,盛玚和程仙仙便去学堂上课了。因为叶森卿还在宫里为皇上做译者,所以,现在给他们讲学的是另外一位夫子,名为钱耀。主讲科目也不是乌爱语,而是药理和......花艺??琇書蛧
据徐院正介绍,这是因为叶夫子突然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任教,才让他产生的新的思考。作为外邦书院的学子不能只学习乌爱语这一门科目,而应该在他的带领下得到全方位的学习和发展,所以不仅仅现在要开展药理和花艺,过几天后还要开设骑射课。
程仙仙看着上首夫子位置上的钱夫子,脑海中完全回忆不起书中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她十分崩溃,别人穿书都是手握剧本,看穿人心。她呢?都是新剧情,新人物,原书实在是看了个寂寞。
钱耀和叶森卿完全不同,甚至,整个人的气质很难让人相信他居然是一位夫子。叶森卿总是一身白衣,飘飘似仙,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贵感,而钱耀则是松松垮垮穿着一身暗红色衣袍,处处透露着慵懒随意,狭长的眼眸透着妖魅之感,时不时邪魅一笑,更是蛊惑人心。
程仙仙回头打量了一下一同上课的女学生们,发现绝大多数已经被钱耀的魅力所吸引了,个个眼冒桃心,脸红心跳,偏偏那如妖似邪的夫子还十分享受这种感觉一般,课讲得越发起劲儿了。
程仙仙回头一看,发现五公主对钱耀完全不为所动,甚至看起来好像还有点困了。
“盛玚,盛玚公主,醒醒。”程仙仙轻轻用气音将盛玚叫醒。
盛玚吸溜了一下口水,不好意思的同样小声说:“见笑啊,没见过这种类型的男子,有点迷醉。”
“......”
钱耀宣布放课后,满屋的女学生简直是依依不舍,更有几个胆子大的,直接拿着书到前边围住钱耀,说:“钱夫子,这里,还有这里,学生都没听懂,能不能再专门为我讲一次啊?”
钱耀勾唇一笑,嗓音中透着几分漫不经心:“好啊,那本夫子倒是愿意再给你们讲一遍,只是,夫子这腹中饥饿,等午间休息过后再讲,好不好啊?”周围的几个女子都有些雀跃,巧笑盈盈着说好。
这画面看着怪异,不像夫子,倒有点像小倌儿。
吃过饭后,盛玚想回讲学堂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围观钱夫子,程仙仙没什么兴趣,便想到了书院那个风景秀丽的后山,如今四皇子盛玌还没回书院,估计那里也不会有什么别的人。
程仙仙独自前往,行至上次带着文莲芝发现盛玌的那处林间小亭,程仙仙坐在凉亭中,闭上眼睛感受着轻风吹拂,试图将心中的烦躁抚平,可就是有人偏偏不让她如意。
“呦!冬菱,你快瞧啊!”秋涓儿造作的声音响起,让程仙仙不由得皱了皱眉,“这给太子殿下做过随行译者的人就是不一样哦,都已经学会林间品风,附庸风雅了呢。”
程仙仙缓缓的睁开眸子,目光尽是不耐,本就心情不好,秋涓儿非要凑上来挨骂,那便如了她的意!
程仙仙朱唇轻启,尽是奚落:“是啊,人嘛,就是要越活越往高处走!我就是喜欢这山间的风,清雅大气!不像有些人,只喜欢那小树丛中的风!既小家子气,又不要脸!”
秋涓儿心里一虚,声调便不自然的提高了起来:“你!你说谁不要脸呢!”
“秋小姐急什么?”程仙仙从容不迫站起身来到秋涓儿面前,俯视着眼前身材瘦小,脸却肥硕的女子道:“我说的是那喜欢小树丛的人,怎么?秋小姐也喜欢小树丛?那不知道秋小姐是喜欢一个人去还是两个人去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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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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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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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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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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