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太平军占领襄阳后,林子坤一直没有在百姓前露过面。
但这并不妨碍百姓对这位新来的大人好奇,特别是对于那些底层没有土地的百姓而言。
太平军,林子坤可以说是这几十年来,唯一一个对他们好的人了。
不管是明军,流寇,在占领一地后其实都差不多,所作所为实在称不上仁义之师。
即便是张献忠当初占领襄阳,把粮食分给百姓时,也只是分发给了城内一小部分人。而且,献营当初也干了不少祸事。
明末时大量的穷苦百姓,其实都是在城外的。好一点的在城池附近聚集,差一点的就在深山老林。
太平军迄今为止,每到一地都会专门去寻找那些逃籍的百姓,将在册的不在册的,所有没有土地的人全部重新登记,给他们分发土地。
又大量招收无业的百姓做工,一到时间立刻发放银两,绝不克扣。
再加上,林子坤对于地方管理民事官员的严格要求,使得如今太平军管理境内,难得的出现了官员廉洁,政治清明的局面。
这在明末这一时间段,可以说是如同一缕阳光。
百姓是知道谁对自己好的,如今看到林子坤这个太平军掌控者,自己这些百姓的新任老大。
个个是充满了好奇,感激!
并且,这位大人的媳妇还凑巧的要在自己这些干苦力的地方生孩子。
这就是福气啊!以后这间木屋就是福气之所。
林子坤焦急的来回转悠时,赶往城内的人也回来了。
一队人拥护着一个老者大夫和一个稳婆,另一队抱着各种物品。
林子坤不等对方行礼,就连连摆手示意让他们进去看看。
大夫没一会儿便走了出来,抱拳作揖道:
“大人,夫人身体没大碍,确实是到了时间了。如今,王婆子正给夫人讲解呢!”
“有劳先生了!”
听到这话,林子坤松了一口气。
稳婆进去之后,等大夫查看完毕,自己便让人准备了热水,棉布,剪刀等物品,随后俯身开始忙活。
一边给戴依云交代注意的事项,一边引导对方的动作。
林子坤在门外听到戴依云那撕心裂肺的喊叫,只觉得心里如同被蚂蚁抓挠一样,实在难受。
心烦之际,又看到河岸边呼呼啦啦的又来了一群人。正是收到消息的各级将领和城内官员。
自林子坤再度扩兵后,便将手下军队各自分散防守,进行了大换防,同时就地征收士兵。要不然都在襄阳征收,怕是不妥。
第一师,李燕部跟随林子坤驻守襄樊,枣阳宜城等地。
第二师,林洛部驻守南阳府。
第三师,李凡阳部驻守郧阳城附近。
如今赶来的正是李燕,王自成,张雷等人,另外还有高寒等一批文官。
“你们怎么来了?”
即便知道对方是好心,但是看到这么多人不在自己岗位上干活,都跑到这江边来。
心里还有有些不爽,语气都有些不乐意了。
众人抱拳行礼后,为首的李燕才说道:
“回大人,属下刚好碰见回去取物品的人了,想到可能是夫人要诞下麒麟,就跟着过来看看。”
“对啊!大人,夫人现在怎么样了?不是没到时间吗?”
一旁的王自成急不可耐的问道。
由不得他着急啊,自己也是半个戴家人。上次戴依云流产,就让自己和姐夫等人暗叹心疼,可惜。
如今好不容易又要生了,对于戴笠,戴蓑,戴安,王自成这些人来说,这可是个大事啊!
更何况如今林子坤又娶了一个张家的姑娘,那就更重要了。
要是生个男孩,那就是嫡长子!万一不是,那就糟了。
要是被张家人抢了先,情况就不妙了。
自己这个外甥女婿如今手下控制着这么大的地方,麾下军队数万人,百姓百万人之多。
上次在宜城打败了明军后,朝廷也没有任何动静。听说那个李自成又击败了明军,如今已经控制了整个中原北部,据说也快要攻入陕西了。
这几年的经历,也让昔日小镇上的那些大头兵们明白,天下到了混乱的时候。
以太平军如今的实力,在整个天下中也是排的上号的。以前领着众人砍山匪的林子坤,未尝没有那个可能。
可是直到现在,林子坤始终没有一个子嗣,谁先给他生下一个带把的,谁就是头号功臣。
现在,其他戴家人没在这,就自己一个人在,说啥也要来看着。
瞅着对方跟自己差不多的神情,要不是能猜到对方啥想法,再加上是依云的舅舅。就这表情,林子坤说啥也要给对方一拳。
“没啥事,大夫说了是到时间了,这会儿稳婆正在里面呢!”
听到这话,王自成也算松了半口气,也不顾这么多人的面了,双手合十暗暗祈祷。
依云啊!你可要给老戴家争口气啊!
身旁的另外两人,张雷和张电却同时有些羡慕的,一个看着屋子,一个看着王自成。
正常人生个孩子要多长时间,林子坤不知道,可戴依云这已经有将近一个时辰了。
刚开始还只是低声喊疼,这会儿已经撕心裂肺了。
林子坤也是心急火燎,脚下的步伐越来越快的转圈,看的众人有些眼花。
终于!正当午时,一阵江风吹过,屋内传开了孩童哇哇大叫的声音。
林子坤脚下一钝,紧张的盯着房门。身后文武皆是如此,王自成尤为夸张,双眼睁大,呼吸都停顿了。
吱呀!
屋门缓缓打开,稳婆抱着一个棉布包裹慢慢走了出来。
“哎呀!恭喜大人,贺喜大人!夫人生了一个小公子啊!足足有7斤6两呢!”
“好!好!好!那个谁,李仓!赏!重赏!赏白银200两,外加10匹丝绸!还有这里所有的百姓,都赏,每人赏银1两!”
林子坤大喜过望,激动的心情难以平复,把在场的百姓都赏了一遍。
“谢大人!”
“谢大人赏!”……
凭白得了喜银,众人纷纷兴高采烈的道喜。
林子坤轻轻的接过被棉布包裹的儿子,刚刚出生还没有摊开的皮肤皱皱巴巴的,但在他的心里却难得的好看。
紧闭着眼睛,小嘴微微张开,轻声的哼唧!
李燕,王自成等人连忙围上,平常操刀子砍人不眨眼的人,如今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惊到了这个小公子。
驱散众人,林子坤慢慢走到屋内,来到戴依云身旁,一脸微笑的看着对方。
两人谁也没说话,只是温柔的看着襁褓之中的小不点,一片温馨!
一旁的张若溪站在那里,一脸的羡慕。
好一会儿,戴依云开口说道:
“夫君,门外还有各位大人在呢!你还是出去看看吧!这里有若溪呢,若溪你快来看看啊!”xiumb.com
“行!我出去看看!你俩慢慢看吧!”
林子坤也不拒绝,一脸微笑的走出房门。
一旁的张若溪,小心的走到桌子边,看着这个小人儿。
“你以后也会有的!用不着这样!”
耳边忽然响起对方充满调笑的话,让张若溪有些难为情。
“我身子骨不好,以后一段日子,你就好好照顾夫君,早点给他生一个弟弟,到时候他们两个能一起读书玩乐。”
戴依云微笑的看着对方说道。
只把张若溪说的心里一阵暖洋洋,更是害臊不已。
林子坤走出房门,便看到王自成正一脸得意给众人吹嘘着,自己姐姐当年是如何给戴家连生两个娃娃的。自己外甥女生的小公子又是如何的壮实,跟林子坤如何的像。
直把一旁的张家兄弟说的胃里有些发酸,眼睛都没睁开呢!你就能说如星似月?
看到林子坤出现,众人才没了声响,又是一阵恭喜。
“大人!可否有了名字?”
始终没有说话的高寒也难得的开口问道。
名字?林子坤抱胸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道:
“取名字不咋样啊!高大人有何高见?”
高寒听后微微一笑,正想开口说话,桥边却传来阵阵惊呼声。
“快看!有江豚,有一只白色的,这么白!”
众人皱眉看去,才发现江水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群江豚,其中有一只与其他同类差别甚大。一身纯乳白色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如同美玉一般!
它们嬉戏打闹,如马群一般奔跳。
江豚有白色的其实正常,有些江豚天生便是银白色,不过通体看去仍然是有些泛着灰色,但这只却如白玉一般洁白无瑕。
就连高寒等人也是一脸惊讶,连连垫脚远望。
白色的动物,在古代的中国向来代表着祥瑞,是美好的象征。一些谄媚的官员往往会搜寻白色动物,如白鹿,白虎等敬献给皇帝。
高寒心中一动,眼神微微一瞥身旁的林子坤,见对方也是一脸惊讶,低头沉思片刻,转身面对林子坤。
在对方疑惑的眼神中,恭恭敬敬的弯腰行礼!
看到在自己面前一向懒散,傲慢的高寒如今这个模样。
林子坤瞬间想到了原因,实在是哭笑不得。没成想,一只基因突变的白色江豚,竟然让这个看自己不顺眼的人,服了!
“大人!公子出生时正是午时,阳气正盛之时,又有白色江豚前来报信贺喜,正是天降祥瑞,不如公子就叫,林天瑞!”
这话,让一旁只顾着看热闹的众人醒悟过来,心里对这个平日里高冷的高大人佩服至极。
牛啊!自己咋就没想到呢!
天瑞!林天瑞!这名字,好!
别人给面子,搭台捧场,林子坤怎么好拒绝,当即拍手叫好!
“好!就叫天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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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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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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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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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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