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过天晴,艳阳再次高挂当空,京城的空气却一下子变得清新了许多。
已经有年头没见着人影的马人杰,初三这天冷不丁登门造访,来陆家给拜年来了。
马人杰在陆家那可是绝对的稀客啊!这小子,跟陆家人那可是绝对的老关系了。
十年前的那个秋天,阴差阳错之下,马人杰同学被陆亦轩自唐安城街头给拐带回仁和村,从一个流落异乡的十四岁盲流少年,摇身一变成了插队龙岩镇仁和村的知青。
后来,短暂相处的三个月时间里,更是在陆家经历了一场天翻地覆的人生大变局,紧咬住了国家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波象牙塔大军队伍,比上一世提早了近七年的时间迈入了大学校园。
马人杰真是没辜负父母给取的‘人杰’这个霸气名字。
大学毕业后的这些年,这小子一直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做过好些行当,做生意亏过赚过伤过痛过,最近几年一直身在海外,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学贯中西的大拿级高级知识分子。
而且自从进入软银,与孙正一成为合作伙伴之后,在商业圈内的成就,那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商界新星。
“杰克马,你小子还算有点良心,大过年居然终于能想起来我家拜年了,不枉我老娘时常想起来就念叨你一回。”
陆亦轩跟马人杰那可真是没什么好客气,见面就酸了这小子几句。
马人杰脸皮那是绝对够厚,压根不怕酸,咧着大嘴装憨傻就笑:“大哥,我干娘时常念叨我,那自然是想念她的干儿了,肯定是你这亲儿有什么不孝顺地方,惹到了我干娘,不然你干嘛见面就这么心虚地挤兑人。”
“嘿呀喂,臭小子真的是长本事了啊!挺能怼人的嘛!”
陆亦轩拍着杰克马的肩膀,心中真是感慨万千。
如今的杰克马,比之上一世未悔创阿狸之前,那生活状态,绝对是天差地别,这小子现在绝对称得上是商界成功人士,称他一句打工皇帝尽管还有些勉强,但赞人家一声早早实现了财务自由的金领精英,却还是绝对够格。
尤其这货现在还是软银大中华区副总裁的身份。
陆亦轩有些想象不来,照这般的生活状态一路走下去,上一世的那个悔创阿狸杰克马,究竟还能不能再横空出世。
毕竟,要一个已经在事业上有了最顶级成就的人,让其抛开眼下成就,再去投身一个看不出未来,且充满未知风险的全新行业领域,这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魄力。
马人杰别看在陆亦轩面前谈笑风生的,其实他骨子里挺有些犯怵,每次见到陆亦轩这个不是亲人胜亲人的好大哥,总也是有重无形压迫感,总觉着无论自己心里面在想些什么,都会被一眼看穿。
他马人杰在别人面前,是个商界奇才,起自贫寒,崛于自力更生的最典型新时代大学生代表人物。
甚至家乡政府还将他评选为全市首届十大杰青代表之首,只因当年给家乡出资捐修了一条十余公里的马路,又捐款翻建了母校,着实花了不少的钱。
说真的,他这些在别人眼中的耀眼光环,每每面对陆亦轩时,却分分钟都会像是那皇帝新衣一样,压根都不用陆亦轩做什么,自行就会消解开来。
十年前逃学离家出走,跟着几个老乡去外省淘金。
后来却因带头的老乡乱搞名堂,害得他们一帮人差点锒铛入狱。
便是在那样一个穷途末路之下,因为遇到了大哥陆亦轩,却让他忽然一下子就迎来了人生最大转折。
从那之后,他的人生路,简直堪称坐上了火箭助推器,一路高歌猛进,直到如今成为一个年薪十万美元的国际大公司地区副总裁。
在无数人眼里,像他这样也才二十四岁年纪,就有此不凡成就,真的已经是达到了职业最巅峰了。
然而马人杰却从来不敢这么高看自己。
每当他心中生出骄傲时,只要想一想自己的陆大哥,再多的骄傲,那也分分钟是要化作一只泄气的皮球。
马人杰无疑是有着少年成名、少年得志的荣耀光环。
少年时由于相貌精奇,一直都有些性格偏激,最受不得旁人过分关注目光的打量,甚至也因此而成为学校最难管教的劣等生。
但偏偏是这样略有些压抑与灰暗的少年时光,反而让他养成一种极少服人的桀骜狂妄心态。
尤其在他小学五年纪那年,一次偶然机会读了本明史书,知道了历史上缔造了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是因为相貌精奇,自幼受尽欺凌,但却因为一颗不肯服输的心,最终成就一朝帝皇伟业。
自那时起,他就仿佛找到了最强心灵寄托,不再以自己相貌精奇为自卑。
反而时常就拿明太祖朱元璋为参考学习的榜样,认为自己也肯定有不凡未来人生路。
马人杰的人生偶像,在没遇到陆亦轩之前,自那时开始,一直就是大明开国帝皇朱元璋,认为自己注定也是要和朱元璋那样,成就不凡人生。
但是在人生最落魄无助的十四岁盲流时刻,他在唐安城街头遇到了大哥陆亦轩。
从那之后,他的最崇拜人生偶像,很自然就变成了陆亦轩,特别是大学毕业走向社会之后的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憋足了劲想要干出一些成绩,想要好好地在大哥面前炫耀一番。
甚至不无想要跟大哥一较高下之心。
然而这一转眼也毕业五六年,他在社会上的确是闯荡出了不小的成就,钱赚了不少,名声也是家乡人如今用来教育孩子学习的最好榜样代表。m.χIùmЬ.CǒM
但他的这些所谓成就,无论哪桩哪件拿出来,也是一丁点儿能跟大哥陆亦轩相比较资格都没得的芝麻粒小儿科事情。
当初大哥陆亦轩突然传出结婚消息,时间太过仓促,马人杰压根就没任何反应时间和机会,大哥陆亦轩的婚礼就已经搞掂,这让他深感遗憾。
这一次二哥亦冬结婚,又是突然传出的消息。
不过这一次,他总算是找到了机会,趁着过年假的空闲,风风火火杀奔来了京城。
暗中跟大哥陆亦轩较劲那么些年,一次赢过的机会也没。
马人杰在心里已经彻底认输了,不打算再不自量力较劲了。
另外就是,这几年跟在软银孙老板身边,自从泄掉了这股跟大哥陆亦轩较劲的心劲之后,对于眼下这份年薪十万美元的好工作,忽然也是越来越觉着没激情了,这次见着大哥陆亦轩,他就很想听大哥给指点一番,这往后到底要往哪方面发展,才能让人生变得更有意义。
没错,才只是二十四岁的大好青年马人杰,已经在思考的,便不再是人生在世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他已经开始考虑人生如何才能更有意义。
不怕装逼一点的总结下,如今的马老板,比之上一世,已经提前至少十年,就已经对获取金钱,再也感受不到丝毫兴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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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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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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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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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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