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不合适,她的心跳都已经快了好几个拍好吗?
“合适就好。”
邵辰愉悦地点了点头,“芳华,天冷了,你也给自己买两件。”
他见过的年轻姑娘都特别爱打扮,衣服穿都穿不玩,但芳华就穿的特别朴素。
林芳华原本是想拒绝的,但是一想到自家今年还没添置冬装,穿的都还是去年的旧衣服,这才点了点头,“行,买一套,也给我妈和我弟买一套。”
至于舅舅,舅妈,还有姥姥,等哪天有空亲自带他们来买就好。
两个人选了半天,最终选了一件米色的高领紧身毛衣,外套则是选了一件粉红色跟白色相间的格子大衣,这在后世是常见的打扮,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时髦了。
给王淑英挑的,就要好好想想了。
她这个年龄,不能穿颜色太鲜艳的,应该也接受不了那种太新的款式,最终林芳华给她挑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搭深蓝色的短款毛呢。
当林芳华去试衣间换上衣服出来后,那扑面而来的娇艳和满满的青春气息,都快把邵辰给看傻了。
他竟然生出一种赶紧把芳华娶回家好好珍藏的冲动。
但他知道,芳华的思想跟现在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样,她就不甘心过那样的生活。琇書蛧
如果用花来形容女人,那大多数女人都是攀藤花,而芳华却是迎着日出的太阳花。
“真好看。”邵辰忍不住开口赞叹。
粉色的格子毛呢大衣,将她的身形勾勒的玲珑有致,又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盯着自家媳妇儿,邵辰只觉得怎么看都看不够。
“瞧你对象,都看傻了!”售货员忍不住在一旁偷笑。
林芳华也高兴,直接把衣服换下来道:“就这些吧,全都装起来。”
最终去付账的时候,两个人就争了起来。
所有的衣服加起来一共是287块钱,邵辰执意要付钱,林芳华自然不愿意。
她原本就想着要给邵辰买一件衣服的,怎么可能让他付钱?
更何况她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穷困潦倒,两百多块钱她还是花的起的。
给自己男朋友买衣服,她乐意!
“那好吧。”
邵辰读懂了她眼里的坚持,只好退让,不过他的眼睛里散发的却是喜悦的光芒。
从邵辰记事起就知道他爸妈的感情很好,邵辰爸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邵辰妈买的。
用他妈的话来说,我是喜欢你爸,想跟你爸好好过日子才操持你爸衣服的。
那芳华给他买衣服,是不是证明芳华喜欢他,想跟他过日子呢?
不得不说,邵辰是真想多了。
林芳华之所以给邵辰买衣服,其实就是单纯看他穿的少怕他冻着罢了,哪能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
不过邵辰可不管那么多,就算是想错了他也会把这件事变成对的!
难得出来逛一次百货大楼,最好是把东西一次性买齐,林芳华付完钱又看到这服装店里还卖有围巾手套,又拉着邵辰去看了。
她却不知道,自己跟邵辰逛百货大楼的场景,全被陈斌妈胡艳还有她妹妹胡静看在了眼里。
“小狐狸精怎么会在这里?”胡艳站在那里自言自语。
“怎么了,姐?”
胡静转过头去奇怪地问道:“什么小狐狸精?”
“还不是我之前说过那个租我家院子的狐狸精?喏,就是她!”胡艳伸手指了指正在挑衣服的林芳华。
胡静就有些惊讶,“你不是说她是从农村来的吗?怎么可能会在这里买衣服?”
在她眼里,逛百货大楼买衣服的,大都是像她们这种有钱有身份的人。
一个农村来的小丫头居然也敢来逛百货大楼,就算是小吃店再能赚钱,付付她的房租还能剩多少?怎么可能有钱来这个地方买衣服!
胡艳努努嘴,“没看她身边还有个小伙子呢?八成是那个燕京人掏钱!”
呸!
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净想着男人的钱了!
“真不要脸,姐,我们去看看!白瞎我们陈斌的一片心了!”胡静拉着胡艳就想往服装铺走。
胡艳就有些迟疑,“可是上次……”
自从上次从小狐狸精的小吃店回去后,他家老陈就已经调查了,这小狐狸精还有小伙子跟县长压根就没什么关系,也就是认识而已,上次的事应该是碰巧了。
既然跟县长没关系,她就不信县长每次都护着他们。
想到这里胡艳话音一拐,直接道:“走!”
林芳华这边刚挑了两双手套正准备付钱呢,身后却忽然传来一道嘲讽的声音:
“呦,是林芳华啊,这长的漂亮还真不一样,花男人的钱都花的理直气壮,不但给自己买,连家人都给买全了,果然不是花自己的钱不心疼!”
其实她也是憋气。
老陈因为之前的事,说好的升职一下子没了。
儿子最近又茶饭不思的,虽然他不说是因为啥,但当妈的能看不出来是因为这个小狐狸精?
林芳华今天怼人怼习惯了,连头都没抬便回怼道:“我乐意花谁的钱,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
说完她抬头一看,这人看起来有点眼熟啊,好像是陈斌他妈胡艳?
林芳华就有点郁闷了。
她今天是不是跟名字里有“艳”的人不对付?
先是李艳,又是胡艳的,谁知道等下又要来个什么“艳”?
“你花谁的钱当然跟我们没关系,但你把我们家陈斌勾引的茶不思饭不想就有关系了,我说林芳华你要不要脸啊,左勾一个右勾一个的,不就是想着人家兜里的那点钱,来替你买衣服吗?真不要脸,你以为人家燕京人真会娶一个农村户口的小姑娘做婆娘啊,也就是玩玩你而已,不过我看你们都是半斤八两,一个想着玩,一个想着钱!”
论泼辣,胡静比胡艳更胜一筹。
但林芳华可不是那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人欺负的人。
她连在于半莲面前拿菜刀的事都做了,还能怕这两个光会打嘴炮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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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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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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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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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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