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那么鬼灵精怪,这个时候肯定知道那些鸡汤手拉面是他请客的了。
这个方法还是他从外国电视剧里看到的,里面的男主为了讨好女主特意这么做,然后女主就特别感动的跟男主在一起了。
那芳华呢,她感动不感动呢?
从小跟他一个大院里长大,姜浩然还从未见他这样过,忍不住开口问道:“辰哥,你该不会是真看上那个恐怖姑娘了吧!”
他一开始还以为邵辰只是想玩玩呢,不会是真上心了吧!
“什么恐怖姑娘!”
邵辰转眸凉凉看了他一眼,“以后记得叫嫂子。”
“哦,你该不会是真看上嫂子了吧!”一时间,姜浩然还没反应过来。
“都让你叫嫂子了,你说呢?”
邵辰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以后在外面别说认识我,我可没你这么笨的兄弟!”
“就是不笨这么被你拍也会拍笨的好不好?”
姜浩然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小声嘀咕道:“燕京城里那么多喜欢你的姑娘你看都不看一眼,谁知道你会真的看上她啊……”
“阿嚏——”
驴车上林芳华的鼻子有些发痒,忍不住长长打了个喷嚏。
“谁在念叨我……”
揉了揉鼻子,林芳华玩笑般地开口。
“肯定是哪家的小伙子看芳华长的漂亮,对我们家芳华念念不忘呢!”
心情不错,赶车的王大挺也跟着闹和起来。
“舅舅别胡说!”
林芳华学着这个年龄应有的样子,做出一个恼羞成怒的表情。
“哈哈,我们家芳华害羞了!”
王大挺大笑起来,就连孟月娥都跟着开起了玩笑,整个驴车都洋溢着一种欢乐的气氛。
反倒是王淑英有些闷闷不乐,一想起林芳华在方圆左近村里的名声,怎么都笑不出来。
赚钱是赚钱了,可有哪家的正经小伙会愿意娶一个声名狼藉的女孩?
这种闷闷不乐一直持续到回到村里,看到林元华跟赵玉翠站在村口等着她们,才终于慢慢消失。
不管怎样芳华懂事了,她们也过的越来越好。
以后也会更加好不是吗?
——这一刻,王淑英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晚饭吃的是五花肉炖白菜。
喷香的汤汁,油光锃亮的红烧肉,刚从锅里盛出来还冒着热气儿,光是看着都能让人流口水。
这个年代买肉还需要肉票,没有肉票就只能去买高价肉。
胃里常年没有油水,对于他们来说肥肉比廋肉要划算的多。
“妈这次买的肉不错!”
王大挺一边将盛菜的大盆子往饭桌上端,一边开口赞叹道。
“那是,我早就预定好了,杀猪的时候给我留最好的那一块!”
被自己儿子夸奖,赵玉翠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元华芳华你们都赶紧吃,这次我买的肉多,还有一半我打算做成肉酱,过几天晒好就能吃了!”
“姥姥做的肉酱最好吃了!”
林元华顿时欢呼出声,眸光中充满了憧憬。
“快吃饭吧,再不吃肉就没了!”赵玉翠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拿起筷子开始夹菜。
“真香!”
王大挺掰了一块馒头蘸了蘸红烧肉的肉汤送进嘴里,一脸陶醉地闭上了眼睛,顿时屋子里所有的人都点头赞同。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多了,就连林芳华都忍不住多吃了半拉馒头。
谁让重生到现在,她还没正儿八经吃过一顿肉呢?
这要是让前世认识她的人知道林国医现在过的这么落魄,还不笑掉大牙?
不过也没办法。
她的医术不能一下子就显露出来,不然绝对会让人怀疑她是被鬼上身了!
眼下也只能先赚钱解决温饱,再想其它的事情。
揉了揉发撑的肚子,林芳华决定趁现在天还没黑去树上找些爬叉皮。
爬叉皮是一味中药,有散风除热、利咽透疹的作用,应该会有中药店收购。
——
天公不太作美,一连两个月都没下一滴雨,次日魏庄村只好组织着给玉米地浇水。
一夜之间,魏庄村的村民便忙碌起来。
王大挺跟孟月娥都去了田里,就连赵玉翠都忙的脚不沾地。
家里要留人看林元华做饭,林芳华连忙保证道:“妈你放心,村外不是有专门去县城的驴车么,我自己去就行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去县城的大客,倒是有一些脑袋灵活的人看出了其中的商机,弄了驴车来回拉那些需要去县城办事的人,一次要八毛钱。
“可是……”
看着林芳华那漂亮的过分的脸蛋儿,王淑英有些欲言又止。
林芳华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从箩筐里拿出一把剪刀笑着道:“没事,有人敢欺负我,我就拿剪刀戳他!”
说完便招呼着林元华帮忙,两人提着火炉子往村外走去,果然早就有驴车等在那里了。Χiυmъ.cοΜ
刚好还能坐下一个人,林芳华上车交了钱后驴车便出发了。
“卖烤红薯嘞,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又大又甜!”
“卖鸡蛋,卖鸡蛋咯!”
“羊奶,新鲜的羊奶!”
“……”
到了城南的三岔路,林芳华刚下车,便听到了周围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她有些懵,这跟昨天有些不一样啊!
昨天她来的时候,那些人卖东西还都是偷偷摸摸,生怕被人知道似的。
一夜之间,居然变化这么快?
那位卖烤红薯的老大爷认出了她,看到她脸上的疑惑开口解释道:“他们都是看你昨天卖钱才学着喊话的,我也试了试,嘿,没想到买烤红薯的人还真比以前多了,大孙女儿你可真厉害!”
说完,老大爷朝她伸了个大拇指。
林芳华有些愧不敢当。
叫卖在华国古代的街市上都已经很常见了,只是这些人没真正做过生意不知道而已,哪里是她厉害?
对着老大爷笑了笑之后,林芳华便提着炉子往昨天她卖爬叉的地方走去。
只是刚到地方,她便愣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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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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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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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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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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