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静那边顿了一下,“小欢,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月歌要出事?我怎么听着,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谢欢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外走:“我不是给高阿姨留了符纸吗?”
言外之意,她要是不知道高月歌会出事,也不至于多此一举,给高月歌一张护身符。
沈静倒是松了一口气,“你知道就好,月歌确实出事了!她身上的伤口,在化脓流血,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流血过多,昏迷了。我看到她好像一直拿着你的符纸,才想起来给你打个电话,要不你过来看看?”
谢欢已经取出了干净的衣服,闻言便道:“嗯,我换了衣服就过去。”
沈静:“好,那我等你!”
谢欢挂掉电话,换上衣服,披上了一件焦糖色的薄风衣,头发来不及扎起来,随便披在身后,就上了楼。
汪湉还躺在床上打游戏,没睡觉,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她就停了下来,喊了一句:“谁啊?”
谢欢正好走到门口,推开虚掩的门,“是我。”
汪湉看到她穿戴整齐,猛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你这大晚上的,穿成这样,是要出去吗?”
谢欢一点头,“嗯,刚才沈阿姨来电话,说高阿姨出事了,如今正在医院。”
汪湉瞪大眼睛,“出事了?!这么快!?”
她早就听谢欢说过,高月歌的情况不对劲,但没想到,今晚就出事了。
谢欢道:“确实有点超过我的预料,但眼下已经发生了,说这些没有用,我得过去一趟,你呢,跟我去还是在家里休息?”
汪湉连忙爬起来,一边找衣服一边道:“我还是跟你去吧,你跟我说了这件事,再把我一个人留家里,我也睡不着。”
谢欢对此无所谓,便随着汪湉去了。
汪湉很快换了一身黑色的运动服,套上鞋,就跟谢欢急匆匆出了家门,已经十点多了,两人直接叫了个车,赶去医院。
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十一点整。
沈静正陪着昏迷的高月歌,看到她们俩一前一后进来,便站了起来,“湉湉,你怎么也来了?”
汪湉道:“小欢跟我说高阿姨出事了,我就过来看看。”她往病床上看了一眼,就发现高月歌露在外面的肩膀和脖子上,都是涂过药的伤口,“妈,高阿姨是怎么回事啊?”
沈静摇头:“我也不知道,她给我打了电话,我赶过去的时候,她已经受伤了,跟我说了一句话,让我救她,就昏迷过去了。”
谢欢闻言,走到病床边,看了一下高月歌的伤。
因为高月歌身上的伤口太多,有些地方不好包扎,也因为那些伤口更小一点,就只涂了药膏。
谢欢看了一下,发现高月歌身上的气息更奇怪,血气更加明显,但完好的皮肤部分,却一点血色都没有,好像鲜血都被抽干了一样。
感觉到这一点,谢欢伸手,想要看一看高月歌的皮肤是怎么回事,但她的手刚碰到高月歌的皮肤,略一动,手下的皮肤就剥落了一块。
“这是怎么回事?”
沈静和汪湉也看到了这一幕,齐齐惊呼起来。
谢欢捏着那一块皮肤,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就看到,那一块掉落的皮肤位置上,又长出了一块皮肤。
而且,那块皮肤更加完美,白皙细滑又紧致,一点毛孔都没有,像是一块上好的白玉。
沈静和汪湉又愣了一下。
尤其是沈静。
刚才医生给高月歌上药的时候,高月歌的身体情况,还不是这样的,这才一眨眼,怎么变成了这样?
沈静不由问道:“小欢,月歌这到底怎么回事?”
谢欢抿着唇,没回答,她下意识地再次伸出手,却不是去碰高月歌完好的皮肤,而是去碰高月歌的伤口。
她一碰到那伤口,上面那一层带着药膏的皮,就剥落下来,里面瞬间就长出来一块皮肤,细滑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还透着新生出来的一种粉嫩。m.χIùmЬ.CǒM
沈静和汪湉惊得都说不出话来。
汪湉像是好奇似的,她伸手,摸了一下高月歌胳膊上的一块伤口,就见到那伤口,和谢欢之前触碰过的一样,之前烂掉的皮肤直接剥落下来,长出了一块更加完美的。
汪湉不由瞪大了眼睛,手一抖,将捏下来的那一块皮,给扔出去了,声音都忍不住发抖:“我的妈呀,这是什么啊?!皮,皮掉了,能长这么快吗?”
作为一个医护者的沈静,没有说话,但心里很明白,这明显不能。
皮肤烂掉,到再生,哪里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做到的?
最少几周以上的时间。
尤其是,还要长的这么好,一点结痂都没有,也没有老旧的痕迹,这怎么可能?
谢欢沉默了片刻,忽然沉声道:“沈阿姨,麻烦你弄一些热水和毛巾过来。”
沈静愣了一下,“好。”应了一声后,她便急匆匆地走了出去。
等她再回来时,便端着一盆温水和毛巾,走了进来。
谢欢朝汪湉看过去,“湉湉,你去把门关上,从里面锁死。”
汪湉唉了一声,小跑着过去,将病房门关上。
等她回过头来时,谢欢已经拿起了毛巾沾上水,擦拭着高月歌的右臂。
就见她擦过的地方,完整地掉下来一块手臂皮肤,旋即,高月歌的右臂上,又长出了一块完整的皮肤,和之前的皮肤截然不同,完美到令人发指,挑不出任何毛病。
沈静心惊,她拿起另外一条毛巾,按照谢欢的样子,擦了擦高月歌的左臂,果然,结果和谢欢擦过的右臂一样。
谢欢和沈静对视了一眼。
沈静抿着唇,旋即低下头来,跟着谢欢一起,将高月歌身上擦了个遍。
就见她们擦拭过的地方,全都换了一层新皮。
那是一层,白皙到发光的皮肤。
汪湉看到那一身皮囊的时候,想起来看过的小说里,总会说的一句话:羊脂玉般,肤若凝脂!
她觉得,这八个字,也不过如此了!
沈静也是惊呆了,她活了这几十年,在医院不知道见过多少人的皮肤,有保养好的,也有天生丽质的,却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肤质,完美的……好像是假的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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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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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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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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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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