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都是丢到一处乱葬岗。
他也如是。
被家里人丢到了一处专门丢孩子的乱葬岗。
丢到那里的死胎或是缺胳膊少腿的怪胎,都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野狗争抢吞噬,连个完整的尸骨都留不下来。
这孩子还算是好命,被吃了鼻子和耳朵时,遇到了一个男子,似是惋惜于他,将野狗赶走后,把他埋了。
而这个人,就是年轻时的何振才。
那时候他大约才十七八岁。
婴灵那时还小,完全没有自主能力,他只知道有人帮了他,等到混沌期过,他可以懵懂地四处行走,便顺着何振才在他尸骨上留下来的气息,一路寻到京中。wWW.ΧìǔΜЬ.CǒΜ
但他太过懵懂,没见过这个世界,不会说话不会认字,也没基本的明辨能力,更不会伪装自己的模样,他就用惨死时的样子,出现在何振才面前。
再胆大的人,看到他那样子,也被吓得不轻。
尤其是他不能开口,何振才哪里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只以为撞了鬼,吓得不行。
明白了是场意外,谢欢有点想笑,她伸手将小家伙抱进怀里。
那小家伙没被人抱过,起初还挣扎了一下。
但发觉挣脱不开,便鼓着脸,要哭不哭地看着谢欢。
谢欢摸了摸他的脑袋,看向何振才,“不用害怕,他只是来找你报恩的。”
“他?报恩?”包括何振才在内的所有人,都有点懵。
谢欢把当年过往说了一番,“你对他有埋骨之恩,他估计是将你当成了父亲的角色,一心想留在你身边。”
何振才听到谢欢说得详细,这才恍恍惚惚地想起这么一桩事情来,当时他才十七八,随父亲去乡下,自己半夜跑出去玩时,路过那一处。
年纪轻,热血,也不知害怕,只觉得那虽然是个死婴,但那样被野狗吞食挺看不下去的,也没多想,便折下一旁的树枝,朝野狗砸了过去。
将野狗驱赶开之后,他看到那满脸血的死婴,于心不忍,就拿着树枝从旁边的树下,挖了一个坑,将其掩埋。
这件事于何振才来说,就是随手而为,他自己随后早就忘了,却不想那小家伙记了那么多年,一路来寻他。
何振才忽然感觉鼻酸,他呐呐地问:“姑娘,他现如今还好吗?”
“他是婴灵,甚少有人能伤害到他,你不用担心他,他也不是想来害你,你仔细回想一下,这些日子,有没有遇到什么怪事,但你却毫发无损的。”谢欢问。
何振才一听,还真想起来一件事。
之前他去给何蕊定嫁妆,在拐弯的路口,直接和一辆马车相撞了,但奇怪的是,他被撞了一下,却没有受伤,只是就地一滚,身上沾了些尘土。
当时他还以为自己命大。
现在回想起来,一个人和马车相撞,焉有不受伤的道理?
“是他……?”何振才微微坐直起来。
谢欢点点头:“对,是他。”
这是谢欢方才从小孩子的记忆中看到的。
他做了婴灵多年,虽并不是恶鬼,靠吞噬其他阴灵或人魂增长修为,但这么多年下来,多少有了点浅薄的力量。
他就用那些微的力量,护住了何振才。
何蕊闻言,忍不住低声道:“那个孩子……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吧?”
谢欢看了看小家伙,“嗯,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儿。”
“可惜,他不是我的孩子。”何振才呐呐地道:“我倒是一直觉着,只有蕊儿一个孩子,有些缺憾,若再有一个,成双成对更好,只可惜……”
何振才倒不是说有多重男轻女。
只是他一直想有两个孩子,是最完满的。
但生过何蕊之后,何夫人伤了身子骨,便没再生,他也就没那么强烈的愿望,或是为此去纳小妾。
但想着那小家伙的遭遇,他心有戚戚。
却不知道听得他的话,那小家伙的眼神一下子明亮起来,抓着谢欢的衣襟的小手,也从方才的抗拒变得紧紧抓着。
谢欢知道他的心愿,道:“其实何老爷,他已经把你当成了他的父亲,来找你,也是希望你可以认他,将他的尸骨好好安葬。”
“他认我当了父亲?”何振才有点意外。
“是,婴灵简单纯粹,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谢欢道:“当初他被家人抛弃,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好的人,所以他在心里就认下了。”
谢欢这时也明白,为何何振才之前去找的大师说,这是他们的私事,旁人插不了手。
除非何振才不认,旁人才会出手,按照正常除阴邪,把小家伙给诛灭,算是完事。
一直没开口的何夫人,忽然道:“能不能……让我们看看他?”
“夫人想看?”谢欢问。
何夫人重重地点点头。
谢欢捏了个诀,落在小家伙身上。
随后,屋里的人,就看见谢欢怀里坐着个小孩子,大约四五岁的样子,雪白干净,粉嫩可爱,极是漂亮。
仔细一看,竟还与何振才有几分相似。
对此,谢欢解释道:“他应该是记住了何老爷的长相,年岁渐大后,容貌下意识地与你有些靠近。”
小孩子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扒拉来的衣服,十分肥大,显得他更加幼小,窝在谢欢怀里,让人又爱又怜。
何振才看得都有些鼻酸。
何夫人走到小家伙面前,微微蹲下来,眼睛渐渐红了,随后她朝何老爷道:“要不,我们认下这孩子吧?”
她说:“一直没生个儿子,我自觉挺对不起你的,但你从来没苛责过我,这孩子又那么漂亮,像你,是天定的与我们的缘分,认下他,也算是补了你和我多年遗憾。”
何振才闻言,有些触动,“夫人,你……”
“认下来吧。”未等他说完,何夫人语气坚定地打断。
何振才顿了顿,点点头,“好,我们认下他。”
何夫人笑着,又有些拘谨和害怕的看着谢欢,“我,我能抱抱他吗?”
“这以后就是你的爹娘了。现在你娘想要抱你,你愿不愿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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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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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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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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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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