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妇人,咕哝道:“怎么没有,明明就有……”
“你是在说什么事儿?”谢欢扭头看着她。
那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大约五十多岁,矮胖矮胖的,脸上布满皱纹。
闻言,她缩了下脖子,又不想说了似的,“也,也没什么……”琇書網
“如果有什么情况,你们最好说出来,什么都瞒着我们的话,这件事就不好办了。”谢欢道:“我见过那东西,初步猜测是鬼母,已经食了三百多个孩子的生魂和血肉,怕是要不了多久,便可屠城了。”
“鬼,鬼母?!”老妇瞪大双眼,满脸惊骇,“一,一定是她,一定是她!”
“谁?”谢欢追问。
王张氏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婶子,你说的该不会是,荀城里头那被活埋的女人吧?”
老妇满脸惨白,浑身颤抖起来,“肯定是她……”
“被活埋的女人?”韩式风等人一惊。
谢欢道:“请你们说清楚些。”
“是这样的。”王张氏压下心里的恐惧,看向谢欢,“这件事,其实我也不大清楚,大约是二三十年前了,荀城城主的女儿,被人掳去,再回来时,已经是三个月之后,清白全无。一开始城主是想把这件事压下来,将女儿随便许配个人家嫁出去的,但城主女儿竟然有了三个月的身孕……”
后来的事情,可以想象。
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家,被贼人掳去,非但丢了清白,还怀了身孕,这在当世,那是要浸猪笼,以死证清白的。
但荀城的城主,却将女儿留了下来。
可不知为何,过了几个月后,他又把女儿连同腹中的孩子,活埋了。
据说活埋那天,有人路过,还听到埋葬那女人的地方,有孩子和女儿的哭喊声,如同鬼魅,吓到不少人。
之后的事情,王张氏就不清楚了。
最初说话的老妇,念叨起来,“那时候,你差不多刚出生,自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个活埋他们母子的地方,连续七天七夜,都有女人和孩子的哭喊声,且每次到夜半,总有人看见,有个女人,抱着个孩子,坐在坟头,满脸的血……”
随后这消息,传到荀城的城主耳朵里,他找来了几位庙里的高僧,过来名为超度其女,实则是镇压,要她魂飞魄散。
高僧念经三天三夜后,一切恢复正常。
此后,二三十年间,再也没有人听到那些古怪的声音和诡异的画面。
所有人都以为,事情了结了,渐渐忘却。
丢孩子的事情开始后,谁也没联想到这件事上。
今日要不是谢欢一再追问,王张氏和老妇,也不会想起这件陈年往事。
“荀城的城主?”谢欢还从未听说过这个称呼。
韩式风解释道:“有些小城,没有县官,便是谁的钱财多,便能够买下,作为一城之主,但隶属于上一级城池官员管辖,可以算是个不入官列的县官。”
村民口中的报官,也是说对上一级城池府衙的报官。
“荀城的城主,一开始既然留了女儿的性命,为什么又要杀她?还活埋?这也太残忍了吧。”常一溪直摇头,只觉得不忍耳闻。
老妇人摇头,“这谁知道呢……起初,我们都以为,那是因为城主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格外爱惜,所以才舍不得,哪怕外头唾沫星子能淹死人,都要保住女儿的性命,可后来……”
老妇人话没说完,重重的一声叹。
未尽之意,所有人都懂。
谢欢抓住个重点,“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是。”老妇人道:“城主姓邡,膝下有四个儿子,老来才得了这么一个女儿,一直视若珍宝,据说那姑娘长得颇为漂亮,乃是荀城第一美人,从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颇得瞩目,可能就是太好了,才惹了老天嫉妒,落得这么个下场。”
“就这么一个女儿,他也舍得杀了?”梁山只觉得齿冷。
“唯一一个女儿,都舍得杀死。那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有什么必须让他杀死女儿的理由。”谢欢琢磨着,又问:“那老城主还在吗?”
“大约十年前就去世了,据说是心悸而死。”老妇道:“也算是善终,毕竟都六七十岁的人了。”
“十年前?”杨通神情微妙起来。
这个时间点,有点奇怪啊。
十年前,大面积丢孩子的事件开始,同时,杀了女儿的老城主死了。
让人不得不多想。
老妇人和村民们一听,才觉察出这时间点的不对劲来。
神情一个比一个紧张起来。
“现在的城主是谁?”谢欢问。
老妇想了一下,“好像是老城主的第三个儿子。”
“那前两个孩子呢?”梁山下意识地追问。
老妇的脸色一下子白了起来,“都,都死了……”
这个节骨眼上,想起这些人都死了,为这件事更加平添了一些诡异的色调。
韩式风道:“该不会真是老城主的女儿来寻仇了吧?”
“谁知道呢。”谢欢没什么表情,“想知道是不是,恐怕得去城主府走一遭了。”
“要去城主府吗?”万向峰迟疑地道:“如果这里面真有蹊跷,只怕去了城主府,他们也不会说的。”
杨通却道:“那到不一定,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死的蹊跷,为了保命,说不得现任城主就说实话了。”
常一溪呆头呆脑地问:“真要去?那要不要和天师府的几位真人说一声?”
“说什么说,说了他们会管吗?”万向峰白他一眼,“要说你自己去说,吃了瘪,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万向峰现在对天师府的人,完全不抱好感。
瞧瞧刚才闹的那样厉害,天师府都没人出头露面,管一管,问一问。
还指望他们?
“我们先去看看再说。”谢欢同样不支持去找天师府的人。
大家闻言,便不再吭声。
谢欢倒没有立刻离开,重新看向村民们。
“你们丢过孩子的,看一看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孩子,若能认出来,将孩子的尸骨带回去,好好安葬,附近种上桃树,最好再请人集体做一次道场。若认不出来的,可以来找我,我帮你们分辨尸骨。”
谢欢此话一出,不少人涌到她跟前来,要求帮忙找到他们孩子的尸骨。
哪怕孩子已经遭遇不测,他们还是想把孩子的尸骨带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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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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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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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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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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