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苏扬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的时候,丽娜的一声惊呼,夺走了众人的注意力。
只见穿着一身哥特长裙的丽娜,正用纤长的手指捂着红唇。
她脸上的神情十分惊讶,就连黛眉,此刻都在不停地抖动。
这是怎么了?
丽娜这是看到了什么,怎么这般惊讶?
众人疑惑不解,往丽娜那边慢慢走去。
下一刻,丽娜回过头,她看向苏扬。
苏扬从她的眼底,看到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
“这是之前遇到过的怪物!”
“怪物?难道是姑获鸟?”苏扬闻言,脸上浮现出惊喜的神色。
他立刻冲到了丽娜的身边,目光直直朝之前那身穿黑袍的人留下来的那几行血色小字看去。
“山魈,是一种反踵的怪物,人身……”
才读上几行字,苏扬脸上的惊喜之色就慢慢地消减下去。
这不是有关“姑获鸟”的记载,而是另外一种怪物的!
那怪物,名叫“山魈”!
苏扬本来还以为,能从那黑袍人那里得知有关“姑获鸟”的线索。
毕竟,何桐心心念念的孩子,就是被“姑获鸟”抱走的。
苏扬从何桐那里得知了如何拯救任野雪的方法,自然是要帮助何桐找回他的孩子的。
有恩必报,这是苏扬的为人处世的准则!
但是苏扬也没有感到太过失望,他继续往下读去。
而宋文博等人,此刻也慢慢地走到了苏扬的身边。
在宋文博和韦冬雪看到这段描述之后,脸上惊讶的神情丝毫不亚于丽娜。
宋文博用颤抖的手指,指着这段描述,大声地说道。
“这是当初我和冬雪急着寻找阿姐的时候,看到的那只矮小的人形怪物!”
“那只怪物当时就是反踵的!”
“那只怪物,就是山魈!”
苏扬回头看了一眼宋文博,见他如此吃惊,挑了挑眉毛。
“你确定?”
“当时环境这么暗,你确定你看清了?”
宋文博斩钉截铁地朝苏扬回答道。
“我无比确定,当时那小怪物离我不远!”
“当时我还纳闷,这个小镇之中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孩子!”
“结果后面才发现,那孩子是反踵的!除了山魈,还能是什么!”
小孩子?
宋文博的话让苏扬后背有些发寒。
这个小镇之中怎么可能存在小孩子!wWW.ΧìǔΜЬ.CǒΜ
摇摇头,苏扬压下心底莫名其妙的恐惧,他继续朝那段文字看去。
在山魈的简短介绍之后,下面的血字的内容,是一段类似故事的“流言”。
【村民传言:】
【王二是村中的一个懒汉,不勤耕种,也不爱做工。】
【整天都靠着自己的老母的在田间的劳作而生,已经三十好几了,都还没有讨到老婆。】
【新神历767年,一个夜黑风高,乌鸦鸣叫的夜晚,王二刚和他的狐朋狗友们喝完酒回家。】
【小镇在半山腰处,当王二路过山下的一间小屋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倩丽人影侧卧在石边休息。】
【这美人是王二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了,喝了酒的他一时升起了色心。】
【眼见四周无人,王二抄手脚边的一块石头就冲向那个美人。】
【石头砸开了皮肤,本该昏死过去的美人,却直愣愣、笨拙地站起。】
……
小镇之外的一座山峰之顶。
赵秧把玩着一块石头,正和身边的人闲聊。
“当时你冲进去之后,阻止了她成婚之后,是想要自杀的对吗?”
“嗯。”
“所以你才要给苏扬他们具现那样的场景,弥补心中的遗憾?其实你也想大杀一场?”
“嗯。”
赵秧把手中的石头扔向远方。
“想杀就杀呗!”
“不过你这个温温柔柔的人,竟然能把变态演的那么好?”
不多时,山峰之下传来一声清脆的“咚”的声音。
——那是赵秧扔下的那块石头的声音。
不知为何,在这声“咚”的声音衬托之下,山顶显得更加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山顶之上再次响起一道温和的声音。
“等我找到那老不死的,彻底把他杀死,我就自杀。”
赵秧听到这番话之后,哈哈大笑了一声。
“鄙人啊鄙人,我说你为苏子明收集怨念也就罢了,干嘛要掺杂自己的私货呢?”
“本来是该好好地一场血腥宴会的,却被你搞成了侦探游戏。”
鄙人沉默了。
此刻的他,丝毫不似之前在众人面前展露出的疯狂。
他的声线温柔而平淡,就像小时候邻家的大哥哥。
“我想有人记得我,即使那是一个假名。”
“我想有人知道我的痛楚,我想有人为我评评理。
“我还隐晦地想告诉世人一些事情,我还想尽可能地帮助一些人摆脱宿命。”
宿命?
赵秧叹息一声,抚了抚额头。
真是可怜人……
“什么宿命不宿命的!像我们安之地的人一样,天天睡觉不好吗?”
“对了,那衡屹喜欢的夏音昔,你准备什么时候让她回去。”
说起夏音昔,佝偻的身子,一直把身体藏在黑袍之中的鄙人轻轻地笑了笑。
“我很欣赏他们两个人。”
“在这样的压力之下,衡屹能成长得更快。”
鄙人伸出自己的右手手掌,上面有丝丝萤火正在飘荡,如同萤火虫一般。
“等苏大哥成功的那一天,我就把他们都放出去。”
“他们是死在我的领域之中的。”
“我生,他们死。我死,他们生。”
“苏大哥成功那一天,我的宿命也该终结了,睡了一觉的他们,也该好好地活下去了。”
赵秧沉默了。
死?
赵秧现在才明白鄙人真正的用意。
用他自己的生命,催生出一批鬼,以及收集到一大团对神明的怨念!
这就是他对抗宿命和神明的方法吗?
可是,他自己的生命……
不知过了多久,赵秧拍了拍鄙人弓起的背。
“鄙人,你真好,和你做朋友很开心。”
“我会帮你查清楚藏在辑魂司的那条老狗的!”
“当初那王二,你是不是也没杀?”
鄙人点点头。
“嗯。”
“我那混蛋的大哥和二哥,我也没有杀。”
“我只想杀那条老狗,那个畜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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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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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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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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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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