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也就小两千而已......”
好像是还在读初中就开始了吧,我常常听得到身边某某同学谈论“谁谁谁又买了鞋”,“谁谁谁的鞋多贵”之类的话题。
被谈论的同学往往会受到同学们的“另眼相待”,小的时候谁也不懂得隐藏自己的情感,所以我清楚知道那种眼神叫做——羡慕。
是呀,随手拿出几百几千块钱来买一双鞋谁不羡慕呢?富裕的生活本来就是人人向往的。
但我一度相信“鞋狗”们的鞋子是可以“发光”的!
直到有一天,那些鞋子的光芒在我眼中消散了。
那一天阳光明媚,我打完篮球,刚刚回到教室,猛灌一口水后,看着我哥们儿脚上又是一双崭新的“aj”。我便随意地向他问道:“又买鞋了呀?多少钱?挺好看的!”
我早就习惯了我这个哥们儿的换鞋速度——在我眼中他是一个资深的“鞋狗”,爱鞋如命。
哪成想,那哥们儿嘿嘿一笑:“假的!你别说,这假的鞋和真的鞋差别还真的不大,以后就买假鞋了......”
看着他得意洋洋的样子,我愣住了。
阳光从窗户外洒进来,照到他的“假aj”上,闪闪发光。
他以前不是非常热爱鞋的吗?竟然买假鞋?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可能自觉失言,又对我小声地说道:
“我以前买的鞋都是真的啊,这是第一次,你别出去乱说......”
我点点头,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
所以那些“鞋狗”,或者说“球鞋热爱者”,是真的喜爱鞋吗?
也许是有真正热爱鞋子的人,但是满大街穿的“aj”,“椰子”的人,真的是因为喜爱而掏出这几千块钱吗?
我想起我寝室那双“椰子”,那双鞋我足足攒了两个月的生活费才买下来。现在想起那段时间,真的像疯魔了一般。
不吃饭也不饿,因为要买鞋;不喝可乐也不馋,因为要买鞋;这个月要向父母多要些钱,因为要买鞋;不出去和同学聚餐,因为要买鞋......
其实我也知道,我买鞋的原因,其实也就是爱慕虚荣和跟风。
虽然那双鞋也真的含好看,质量也真的过关,但是对于学生党的我来说,它真的值吗?
其实想了好久,我才想明白。
原来对于很多人来说,几千块钱买的,不只是一双鞋子,不只是那个鞋标。
鞋子就像是一种身份象征,一种把自己与“平凡人”隔开的屏障——至少对于很多人来说是这样的。
我还记得小时候我跟妈妈说:“我也要很贵的鞋子。”
妈妈会很温柔地回答我:“宝宝乖,我们家和他们不一样,我们家里地条件不允许我们挥霍。”
从那个时候起,我下意识地把那些鞋子当作一种身份认证——穿得起很贵的鞋子的人,都是有钱人。
这并非自卑,也并非世俗,只是一个孩子简单的认知罢了。
直到我那哥们儿跟我说,他脚下的新鞋子是假的,并且和真鞋差距不大。
我才感到一阵可笑和荒唐。
所谓的球鞋文化,本质上就是热爱再加上人性的虚荣所构成的一种文化。
我对那些高价的“鞋”敬畏着,但是心里又无比渴望着。这只是人性阴暗面的小小投影。
突然想起来,鞋子在我生活中只是鞋子时,我最喜欢的是光着脚和同学到处玩儿。在炎炎夏日里光着脚踩在冰凉的瓷砖上是一种别样的幸福。
但是当鞋子不再只是鞋子之后,我即使在炎炎夏日里,也想要穿着“高帮aj”在教室里走来走去。
图什么呢?那些羡慕或者说是嫉妒的眼光?
其实,想要买鞋子的附加价值也无可厚非。
但可惜的是,它可以是假的。
是的,它的附加价值可以附加在真鞋上,可以附加在假鞋上,甚至可以附加在草鞋上,甚至光脚也可以拥有那些附加的价值。
取决于谁呢?那是一个雨后的清晨。
那天那是我第一次去广播台的日子。
广播台里第一次播音时,我第一次遇见了她。
那天我站在播音室外,深吸一口气,然后一把就把门推开。
“对不起,我迟到了!”我弯下腰大口喘气,双手撑在大腿上——其实只是装着很累地样子,目的只是不想让广播台里的同学们责怪我。
嗯......那天晚上我通宵没睡着——和前任分手后的半年里,我已经习惯了颠倒的作息。
前一天夜里,我听了一晚上的雨。
雨打枝头,我也不知道在发愁什么,只是思绪慢慢被雨打湿,往往会涌出许多回忆。
室友实在看不下去我的消沉颓废,最终给我报名了广播台这个社团,用他们的话说,“用社团生活来填补你心灵的空缺。”
没有人回答我,“咦?被发现了吗,我演的这么好.......”
我抬起头来看见了一双浅浅而剔透的眼睛。
一个女孩儿闯进我眼前的世界,她坐在窗边,几页纸搭在她的双腿上。
阳光被轻轻地浇在她的脚尖旁。
我记不清后来说的话了,我只记得当时的感觉。
我的世界像是被上帝按下了暂停键。就像是一幅素描,从那个女孩儿那里慢慢有了色彩,逐渐向外渲染。
再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毕业之后,我们天各一方。
和她在一起后,我慢慢地学会了享受声音。
只是在一起时,听的大多是她播音时温柔的声音。
异地后,我常常会听一整夜的雨声。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夜晚的雨声总是伴着昏黄的灯光,心神往往在此时随烛火摇曳。
无数个夜晚,我总是会听雨听着听着,眼前便模糊一片。随后就会浮现出她的笑颜。
“喂!喂!你有在听我说话嘛!”
我眼前的世界逐渐清晰起来,昨晚雨声很吵,听得我心烦意乱。
索性推掉几日的工作,打开手机定了一张机票。
在飞机上睡了一觉,睁眼便是所爱的人。
她胡乱地揉了揉我的头发,没好气地说道,“我要说你什么才好,人家猪都知道饿了要吃饭,我该说猪都比你聪明吗?”
我任由她弄我头发,用双手捧起碗,又喝了一口汤。
“铛”地一声。我把碗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嗝。
“你别说,这北方的混沌还真的挺好吃的......吃完了身体还暖暖的,嗯。暖暖的,很贴心!”xǐυmь.℃òm
碗放下来后我看见了一张气鼓鼓的脸。
我笑吟吟地对我女朋友说,“唉,这不是机场餐厅的吃的太贵了嘛!把钱都用完了怎么养你呀。”我伸出手戳她的脸,把她嘟起来的右脸戳了下去。
“哼,谁要你养了!我要养你!”
我感觉得到我戳下去的脸又有鼓起来的趋势。
“哎哎哎,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深知她脾气的我马上求饶,不然一会儿可有得哄了。
“哼,知道错了就好啦!我好开心啊......下次我也要来找你!走走走!难得你来这边一趟,我带你去玩儿,我请客!”
她拉着我的手就要往外走,一路蹦蹦跳跳地到了水族馆。
“您好!几位?”
“两位!”
当我的资深“鞋狗”同学跟我说他买假鞋时,我就怎么也看不到那些鞋子上发的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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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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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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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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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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