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彬这样的人,仗着武功高强,目空一切,除了左冷禅,没几个人能令他畏惧。像余沧海这样的一派掌门,他都没有放在眼里。
说得好听点,费彬是杀伐果断,但其实他就是草菅人命。费彬在秦至庸的眼中,就是一个暴徒莽夫。
费彬不用剑,而是直接以掌力攻击。
秦至庸站着不动,任由费彬冲过来。费彬内力深厚,比起木高峰要高出不少,掌力精纯霸道。江湖人称“大嵩阳手”。
“好掌法。”
秦至庸笑着说道:“能见识到‘大嵩阳手’的高招,秦某不胜荣幸。我同样以掌法来会一会你。”
秦至庸深吸一口气,气血快速运转,手掌成了朱红色,像是蒙上了一层朱砂。拳术修炼到了巅峰,控制气血,自然就随心所欲。
拳术武功,都是相通,只是每个人施展的时候意境不一样,心法不一样。
就像秦至庸现在运转气血于双掌之上,国术中叫做朱砂掌,佛门中称之为朱砂大手印。其实说的是同一种功夫。
秦至庸一掌击出,动作看似缓慢,犹如推磨。掌力中蕴含着厚重阳刚的意境,令人产生无可阻挡的感觉。
嘭。
二人的掌力撞击在一起。爆发出沉闷的响声。
地面为之一震。
砰砰砰……
费彬一连后退了七步,终于站稳了脚步。
秦至庸则是纹丝不动。
在场的人,都震惊了。他们知道秦至庸肯定很厉害,但没想到居然如此厉害,一掌击退了费彬。
费彬可是成名已久的人物。许多的高手都败在了他的双掌之下。他的武功修为,绝对是各大派掌门人的层次。
岳不群眼神变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妻子宁中则坐在旁边,小声说道:“师兄,秦至庸的武功,好厉害。”
岳不群点头道:“师妹说的是。此人的武功,的确强悍。他怕是和冲虚道长、方证大师一个层次的高手。就是不知道他和东方不败比起来,谁更厉害?”
一掌击败费彬,岳不群是万万做不到。
费彬瞪大了眼睛,盯着秦至庸,脸色有红变青,再由青变紫,最后吐出了一口鲜血。
“你怎么可能这么强?”费彬不可思议道,“你用的不是内力,是蛮力。没想到你小子是一个外家高手。能把外家功夫修炼到这样的境界,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秦至庸是养生大家,善于养气。他是货真价实的内家高手。但秦至庸的内力很少,他的力量,九成都是来源于筋骨肌肉,而不是内力真气。
筋骨肌肉的力量,在费彬看来,就是蛮力。
秦至庸说道:“蛮力?筋骨肌肉的力量,可不是蛮力。我对筋骨的力量控制,精细入微。我刚才只是用了八成力道,费彬,你不是我的对手。你的筋骨已经被的掌力所伤,没有了战力。认输吧。我要抓你回衙门。”
和木高峰战斗的时候,秦至庸只用了六成力量。那时候秦至庸想要了解木高峰的内力运转奥秘,可惜没能如愿。最后木高峰直接施展轻功,跑掉了。
费彬浑身的筋骨肌肉酸痛,使不上力气,但要他束手就擒,那是绝对不可能。想他费彬纵横江湖数十年,怕过谁?
“想要我束手就擒?做梦。”
费彬嘴角带着血迹,眼神疯狂,面孔扭曲,显得有些狰狞:“小子,我承认你厉害。但是我费彬无论如何也要完成左师兄交代的事情。”
费彬是左冷禅的师弟。他从小就崇拜左冷禅。
左冷禅做了嵩山派的掌门人以后,费彬对他更是言听计从。
其实,整个嵩山派崇拜左冷禅的人,不止是费彬,乐厚、丁勉、陆柏等人,都是如此。
左冷禅的人品不怎么样,但是他的武功剑法,心机谋算,在江湖中那绝对是一等一。
嵩山派能有今日的基业,都是左冷禅的功劳。费彬他们对左冷禅言听计从,就不奇怪了。
秦至庸脸色一沉:“到了这个时候,你们嵩山派还冥顽不灵。”
费彬大笑道:“哈哈,小子,你要痛下杀手了是吧。你说我们嵩山派杀人不对,你还不是一样杀人?你不过是混了一身官服而已,话说得是冠冕堂皇,其实你这朝廷鹰犬比咱们江湖中人更可恶。在场的人,谁敢说自己手上没几条人命。”
秦至庸一声正气地说道:“我敢。秦某修行至今,与人战斗数十回,但绝对没有杀害过任何一人。”
心正意诚,克己修身,做人做事,堂堂正正,说起话来便可理直气壮。
要是秦至庸杀过人,面对费彬质问,他的气势怕是立刻就会弱了三分。
自己的跟脚都不正,满手血腥,还去指责嵩山派和青城派杀人。岂不是笑话吗?
只不过,秦至庸的话,没人相信。武功那么好,不杀人?除非是圣人。
费彬大喝一声:“嵩山派的弟子们听着,给我杀了刘正风!锦衣卫小子,你再厉害,不过是一个人。我倒要瞧瞧,你能不能护得了刘家上下的周全。”
秦至庸说道:“我说过,谁都不能在本官面前杀人。”
嵩山派的几十人一窝蜂地向前冲。
秦至庸拔刀了。
锵!
绣春刀出鞘。
刀光闪动,整个府邸好像都亮了起来。是阳光照在刀上,出现的反射光芒,再加上刀意的影响,令人产生了错觉。
拔刀的那一瞬间,秦至庸好像成了绝世刀客。
他的刀,不带杀气,但气势上锋利无比,让人不敢直视。
锋芒毕露,说的就是秦至庸现在这样的情况。
秦至庸一直都是以礼待人,心性温和,因为“温和”才能养气养生。
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拔刀。
但此次是救人。
若是再不拔刀,那秦至庸“庖丁解牛”的刀术,就没有了丝毫意义。
刀气在地面上划出一道细如发丝的刀痕,几乎把整个院子分成了两半。
面对刀气,嵩山派的弟子们本能地止住了脚步。
秦至庸盯着嵩山派的弟子们,说道:“本官再说最后一次。你们还没有良成大错,现在收手还来得及。谁要是敢越过地面上刀痕……秦某虽不杀人,但是斩断他的手脚,让他这辈子不能再作恶,还是没有问题。我的话说完。你们可以做出选择了。”
话音刚落,秦至庸闭上了眼睛,高深莫测起来,给嵩山派的人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嵩山派的弟子们,握着长剑,看了看秦至庸,又看了看前面的刀痕。
他们眼神犹豫,不停地吞口水。
要不要跨过地面上的刀痕?真是个难以抉择的事情。
刘府的大门被费彬震坏,外面许多的江湖散修进来看热闹。
现在刘正风自顾不暇,就没有去理会这些散修。
人群中。
圆脸青年盯着秦至庸,感叹道:“厉害,真是太厉害了。费彬一招被击败。划出一道刀气,就令嵩山派的人不敢上前一步。要是能像秦至庸这般厉害,哪怕只威风一天,就是死,我也心甘情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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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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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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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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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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