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刀,速度快过了曹少钦的剑。他记住了秦至庸的话,把曹少钦当成肥羊来剁。
刀光闪烁。
菜刀切在曹少钦的左手和左腿上,肉片横飞,但是曹少钦没有感觉到丝毫疼痛。
刁不遇的刀,太快了。快到让曹少钦没有知觉。
曹少钦的目标是秦至庸。等到他发现自己的行动有些不协调的时候,低头一看,顿时惊恐万分。自己的左手和左腿,被剔成了白骨。
可是他手中的剑,速度不减,依旧刺向秦至庸的心口。
意念,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只要心念够强大,就算是柔弱的身躯,也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个瘦弱的母亲,为了孩子不受伤害,可以爆发出强大力量和歹徒搏命。
只是,这种神奇的“力量”只能显现一刹那,瞬间爆发,并且不受自己控制。
想要连续用出这样的力量,普通人根本就做不到。
秦至庸现在的状态,就是心意勃发,思维快速运转,身体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秦至庸一侧身,避开长剑,顺势拔出了腰间的剔骨刀,挑向了曹少钦的手腕。秦至庸觉得自己这一刀很平凡,就和平时在厨房里切菜没什么两样。
可是在曹少钦、刁不遇、周淮安、金镶玉、邱莫言他们的眼中,则非常恐怖。
秦至庸的动作,太流畅,犹如行云流水。
首先,这一刀太快。几乎可以和刁不遇出刀的速度相媲美。第二,秦至庸的眼神没有丝毫波澜,神态由开始的惊恐,变成了冷静。第三,出刀的时机,把握得太好。
秦至庸这一刀的风采,实在是太过于惊艳。
曹少钦就算想要临时变招,改变动作,都办不来不及。
唰。
剔骨刀的刀尖,挑断了曹少钦右手的手筋。曹少钦的长剑,掉到了地上。
“啊。”
曹少钦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叫。
疼痛的感觉,终于传递到了他的大脑。他此刻双手和左脚已废,一身战力失去了九成。
嘭。
曹少钦一个撞击,将秦至庸撞得飞了出去。
秦至庸在空中吐出了一口鲜血。
“秦至庸!”
金镶玉大声喊道。
周淮安一剑刺穿了曹少钦的咽喉。
金镶玉愤怒道:“什么狗屁督公,老娘让你死无全尸。”两把飞刀从金镶玉的手中飞出,曹少钦的脑袋被切了下来。
曹少钦做事谨慎,从没有小看周淮安和金镶玉等人。他只是小看了屠夫刁不遇,还有不会内劲的秦至庸。
就这么一次的疏忽大意,就输了。
曹少钦蒙蔽皇上,权倾朝野,和他作对的大臣,都死了。他赢了一辈子。就输了这么一次。
高手对决,输了就意味着死。
金镶玉跑到秦至庸的身边,关切地问道:“秦至庸,你怎么样?”
秦至庸虚弱地说道:“老板娘,我还死不了。就是浑身疼得厉害。曹少钦那一撞,好像撞散了我浑身的筋骨。”
金镶玉擦拭了眼角的泪水,高兴道:“死不了就好。你刚才那一刀,真的好厉害。秦至庸,你是好样的。你竟然可以伤到曹少钦,太不可思议了。我就说,你将来一定有机会成为绝世高手。”
秦至庸闭上眼睛。
他消耗的精气神太多,昏迷了过去。昏迷之前,他还隐隐约约听到金镶玉的呼喊。
………………
秦至庸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民房里。
金镶玉端着药碗进来,笑着说道:“醒了啊。你可真能睡。”
现在的金镶玉,穿的是传统的襦裙,而不是先前那种风骚露骨的打扮。
人靠衣装。
金镶玉现在的气质,有了点大家闺秀的感觉。
秦至庸觉得,这样穿,挺好。
“我睡了多久?”秦至庸问道。
金镶玉说道:“今天是第四天了。”
秦至庸心中一惊。这么久了吗?
金镶玉说道:“来,先把药喝了。我们已经是回到了大明境内。安全了。”
秦至庸接过药碗,感激道:“多谢老板娘。对了,周大侠和邱女侠他们呢?”
金镶玉说道:“他们还有事情要办,刚进入大明,我们就分开了。杨宇轩大人的儿女,还等着他们安顿呢。曹少钦虽然死,可是东厂不会放弃追杀周淮安。据我所知,东厂的万喻楼,西厂的雨化田,都是万中无一的顶尖高手。周淮安和邱莫言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好过。除非他们隐姓埋名。”
周淮安和邱莫言,都是心存侠义,看不惯的事情,肯定会管。他们会隐姓埋名,过普通人的日子吗?
绝对不会。
秦至庸喝完了药,说道:“周大侠和邱女侠暂时没有危险就好。老板娘,我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金镶玉笑着说道:“我老家。我跟掌柜和刁不遇商量过,我们会在县城里开一家客栈。不是黑店。我打算做正经生意。你秦大公子,安心读书,争取早日考取功名。做个好官。”wWW.ΧìǔΜЬ.CǒΜ
秦至庸苦笑了一下。考功名,可以。但是做官,真不是自己的志向。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为百姓做点事情,不一定非要做官。
………………
金镶玉的老家,山清水秀,环境优美,适合养生。
早晨。
秦至庸起床,洗漱之后,在院子里练拳。他的动作,更慢了。不过,他的一招一式,都非常标准。让人一看,感觉太祖长拳就应该是这样练的。
面对曹少钦刺出的那一剑,秦至庸的心理素质突然拔高,心境勉强进入了“定”的层次。可是,秦至庸划出了那惊艳的一刀,渡过了危险以后,心灵境界又退转了回来。
进入“定”的那一瞬间,秦至庸观察到的世界,和平时不一样。周围的一切,太清晰了。自己好像能掌控一切。
秦至庸觉得,自己在那个时候,不是人,而是神,是仙。那种感觉,真的太美妙。那个时候,自己的思维运转速度,是平时的十倍。
心境退转了以后,秦至庸就像是由神变成了人,思维迟钝,脑子里有些浑浑噩噩。
“我现在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意进入‘定’的境界。不过,我体会过了那种奇妙的感觉。只要心正意诚,念头纯粹,让意志更加坚定,不断温养精神,淬炼体魄,早晚有一天,我的思想境界,会真正达到‘定’的层次。”
秦至庸的身体素质,还不够强大。他的体魄,不足以支撑精神思维快速运转。
真要多来几次进入“定”的境界,说不定秦至庸的身体就垮掉。
修行,必须如履薄冰,循序渐进,水到渠成,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侥幸。
若是心存侥幸,急功近利,那是找死的行为。
两个月以后,秦至庸养好了伤。
他的体魄更加健壮。
来到县城,在一家客栈里找到了金镶玉。
现在金镶玉就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
刁不遇还是干着厨子屠夫的活计。
金镶玉问道:“今天没有在家里读书练拳?”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我是来辞行的。”
金镶玉眉头一皱,问道:“你要走。为什么?在这里住得不好吗?”
秦至庸说道:“老板娘,你可别误会。不是在你家里住得不好。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的伤势已经痊愈。我打算出去游学,增长见识。”
秦至庸心有去意,强留没有意义。金镶玉说道:“在外面游学累了,就回来。老娘以后就在老家待着,不会再离开。”
秦至庸点了点头。
秦至庸只带走了四书五经,还有两套换洗的衣服。
金镶玉看着秦至庸的背影,说道:“天下就没有不散的宴席。也不知道,秦至庸这小子以后还会不会再回来?”
掌柜走到金镶玉的身边说道:“秦至庸这样的人,低调不了。他以后肯定会大放异彩。不管他回不回来,我们将来都能打听到他的消息。”
金镶玉点头,笑着说道:“说的也是。老娘就等着秦至庸功成名就的那一天。”
………………
秦至庸游学半年,心念更加纯净,心理素质更强了。他对儒家的学问,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数天前,秦至庸终于可以灵活控制脊柱上的关节。他每日练拳,修心,终于把浑身的筋骨拉伸开。
现在秦至庸的体型和之前,有了很大不同。他的体型,匀称,协调,没有健美先生那样隆起的肌肉,但是充满了流线型的美感。就像是猎豹一样,拥有着强大的爆发力。
秦至庸现在算得上是一位武者了。只可惜,他依然没有练出内劲。
不知不觉,秦至庸走到了河南温县陈家沟。
令秦至庸奇怪的是,陈家沟的村民,都是清朝时期的装扮。男人们都留着长辫子。秦至庸身穿明朝的衣服,头发又短,显得另类,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秦至庸刚进入陈家沟,就被村里的孩子们围观。
一个女扮男装的年轻人走到秦至庸跟前。她的身边,还跟着一位容貌姣好的少女。
女扮男装的年轻人诧异地看了秦至庸一眼,问道:“请问公子是什么人?来陈家沟有何事?”
秦至庸抱拳道:“在下秦至庸,是个读书人。游学到此。敢问两位姑娘芳名。”
女扮男装的年轻人脸上的表情一僵,自己女扮男装,怎么就被眼前这个人一眼看穿了呢?
旁边的少女捂着嘴偷笑。
女扮男装的年轻人说道:“我叫陈少琪。这位是我表妹,柳若诗。秦公子既然是游学到此,那么我就先带你去见我父亲。”
秦至庸问道:“敢问姑娘的父亲是?”
陈少琪说道:“家父陈正英。是我们村的村长。”
……
下一卷《太极宗师》。云山觉得,当年吴京主演的太极宗师,非常经典,把太极拳的精髓,全部表达了出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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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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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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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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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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