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正在发愁该如何摆脱秦岩,看到她眼前一亮,对着秦岩小声说道“你让我去咸阳也可以,但是这一趟必然九死一生,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回事,除非你能让我娶到吕雉,要不然你不如直接杀了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拿出了混混的赖皮样,一副秦岩不答应,就宁死不去咸阳的表情,还别说,他也真有这种狠劲,与其去咸阳受尽折磨九死一生,不如直接死在这里。
秦岩斜撇了他一眼,想的倒是挺美啊,什么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就是的。
别看刘邦日后一统天下成为汉高祖,打下了大汉400年江山,纵观历史也没有几个人能有他这样的成就,但其实前半生,一事无成,就是个混混。
要不然小儿为何会传“刘三爷,人三流,沛县百姓一千户,上当人家九百九”这种话。
吕雉乃是吕公的女儿,从小锦衣玉食衣食无忧,又受到良好的教育,称得上是大家闺秀,若是嫁给刘邦这个混混,无疑是凤凰嫁到鸡窝里。
这种事对于公鸡来说当然是好事,可对凤凰来说,从高高在上自由飞翔的凤凰变成束缚在鸡窝里的土鸡,凄惨无比。
但秦岩还是答应,吕雉虽是吕公女儿,大家闺秀,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人。
人彘是怎么来的?就是吕雉对刘邦宠妃戚夫人施展的酷刑。
彘,豕也,就是猪,人彘就是人猪。
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割去鼻子,剃光头发,剃尽眉发,扔到厕所里,任其痛苦挣扎死去。
将一个人如此对待,这是何等的残酷。
即使现在表现的温文尔雅,是一个大家闺秀,但在内心深处,依就无法改变她的内心。
如此心肠歹毒的人物,他又怎会同情。
况且人家在原本的历史上本来就是夫妻,他这样做,不过是提前撮合二人。
秦岩就对刘邦微一点头,起身对吕公说道“吕公大名,我闻名久矣,这位三哥也是仰慕不已,今日见到吕雉小姐惊为天人,愿出银五万两,丝绸千匹,还有其他物品若干,作为聘礼,不知吕公意下如何?”
在做宾客皆是震惊不已,银五万两,丝绸千匹,简直是豪到没边。
刘邦悄悄拉了他一把,小声道“我的家庭你知道,我上哪找这么多东西。”
他是家中老三,平日里混吃混喝不受待见,别说银五万两,丝绸千匹,哪怕银五百两,丝绸十匹,也凑不出来啊,银五万两,丝绸千匹,跟本连想都无法想象。
“放心,我会帮你出这个钱。”
“如此就多谢。”刘邦脸上高兴,内心却凄凄惨惨,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秦岩能随意拿出银五万两,丝绸千匹给他做聘礼,简直是豪到没边,这等人物与他是云泥之别,真不知怎么就看上了他,要说背后没有问题,谁能相信。
“今日我初来贵地,此事以后再说,以后再说。”吕公虽然有些心动,但还是要等以后再说。xiumb.com
秦岩淡淡一笑,也不多说,什么以后再说,那不过是为了面子上过得去而已,他要是不答应才怪了。
吕公以前在山东,虽然也是富甲一方,但哪里见过这么多钱,后来遭了劫难,前来沛县避难,路上又遭遇劫匪,财物损失不小,能舍得下这些聘礼才怪。
再者说,吕公精通算相,眼力惊人,看到刘邦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日后不是凡人,听他这么说,也有些意动。
婚嫁这种事,不像现在还有闪婚,只要双方看对了眼,管你到底是什么人,当天就能去民政局领证。
万一婚后合不来,大不了再离。
古代不是这样,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其中又有各种细节规矩不可逾越分毫,拖沓个半年没有问题。
所以秦岩只是将聘礼交给吕公,定下这门亲事,就催促刘邦跟他一起前往咸阳。
这事孟姜女也很着急,范喜良还在长城那里做苦力,受尽折磨,他又不像秦岩修炼的武道,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再怎么折磨都没事,他只是一个方士,抛开那些神奇手段,不过是个普通人,长时间下去,纵然实力不弱,也早晚会被折磨致死,孟姜女哪能不急。
被两人连番催促,刘邦没有办法,只好去跟县令说明情况,准备告假前去咸阳。
谁知县令听说了他的事情,竟然让他押送刑徒前往咸阳,这样不仅不用告假,还可以沿途借助官府的力量顺利前往咸阳。
刘邦自然答应下来。大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不过数年,很多地方还没有彻底平定,盗匪横行,普通人远行千里,很大可能暴尸荒野,有国家这层虎皮披着,安全上更有保障。
辞别众人,四人压着刑徒,准备前往咸阳,当然说是四人押送,其实主要人员还是刘邦。
本来押送刑徒是个苦差事,不过这次有秦岩坐镇,不用怕有问题,可以说非常轻松。
但刘邦不但不高兴,反而整日里愁眉苦脸,秦岩可是另有目的,他又怎能高兴的起来,若非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他哪怕拼命都无法给对方造成一点伤害,早已经跟他拼命。
不过现在嘛,在被秦岩折磨了三四次之后,刘邦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他后面,等待秦岩作出决定。
那一路上秦岩都发布消息,寻找高要,这也是个可怜人,本来是个普通的厨子,结果被易小川带到大秦,无依无靠,但内心深处依旧想着易小川,可以说是个有情有义的人物。
作为这部剧的主角,易小川本来是最受欢迎的,但到最后受欢迎的,反而是这个作为反派的高要。
这不仅是因为他悲惨的遭遇,更是因为他对妹妹的那种情谊,尤其是到了最后一集,高要对妹妹说“老哥会骗天下所有人,但是老哥不会骗你”那句话,这才是个真男人。
可惜生不逢时,机缘巧合之下,成了太监。为了生活下去,他不得不一步步往上爬。
可以说他同岳不群、朱无视一样,都是悲情反派,说他们是反派的确没错,因为他们干的就是反派的事,但这却不是他们本身意愿,而是被生活逼着一步步向前,最终成为反派。
既然有能力改变他的命运,秦岩不介意顺手为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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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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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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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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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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