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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探窗>第 13 章 第四幕
  她远眺着这座城市耸入天际的摩天高楼,没有哭也没有再说话,与他站在露台上虚度黄昏,放空自己。

  人们终日在冰冷的钢铁与粘稠的混凝土组成的丛林里徘徊,结识同类往往拼命找寻话题避免冷场,在共识上浪费口舌,遇分歧则避重就轻,于虚捧中苦求认同,口水里麻痹孤独。

  可跟陆斯回待在一起时,常识都被推翻,细想为数不多的相处,他总是任由时间被安静填满,这让林漫感到舒适且没有负担。

  与林漫不同的是,陆斯回不知自己怎么了,风将她的发香吹来时,他在游思妄想个不停,原来思绪如平稳的湖面,现在却被扰乱,泛起阵阵涟漪。

  他侧目看向林漫,天晓得他为何会产生出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受,试图遣词造句说几句安慰人失恋的话,嘴却笨拙地无法开口,难以置信自己也有这样的时候。

  以至于从露台回去下班时,问叶轻鹤,“分手的时候,是不是特别难受?”

  叶轻鹤正准备开车门,停下回头不解道:“分手?谁分手了?”

  陆斯回插在口袋里的一只手拿了出来,哐当哐当地一开一合着打火机的金属盖,在车库里发出清脆的声响,闪烁其词,“你,你不是分手了么?”

  “你这是关心我呢,还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叶轻鹤手肘搭在车门上,他太了解斯回了,笑道:“我想想啊,你最近接触的人里面,罗拉和金薇姐人都结婚了,夏颜还没男友。”

  他故意拖长着尾音,无情地拆穿陆斯回,“那不就林漫么?怎么着,人分手你操什么心啊。”

  “打住吧你。”陆斯回横了他一眼,问他也白问,没个正经,便转身出车库。

  “诶,你走哪儿去,不问我分手的经验呢吗?”叶轻鹤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就紧着戏弄他:“想不到陆大才子也有犯愁的时候。”

  “要不要去喝一杯,你叶老师帮着分析分析。”轻鹤冲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喊道。

  “自己喝去吧,有事儿。”陆斯回由着他贫,往前走背着他挥了下手道别,准备去趟御金店。

  在露台上林漫下意识地摸向空着的左手腕处的动作,被他注意到了,那只断掉的银手镯他还拿着。先去了几家大的首饰店都说没法儿修,不死心,陆斯回便顺着南城的胡同一家一家的寻。

  终于到了一家有些老旧的御金店,推门而入勉强有个落脚的地儿,老板坐在柜台后哼着曲扇着风,见有客人进来便放下扇子招呼,“您是买啊还是卖?”

  这御金店物件总总林林,繁多却有序,能买首饰也能当,玻璃架上摆着的每件首饰下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相关的故事或前一个主人留下的几句话。有的还像是跟首饰本身说的,说等钱宽裕了一定再把它赎回来,瞧着落款时间是1975年,四十几年都过去了,也不知道这首饰还能不能有天再跟回它主人去了。

  “能修吗?”陆斯回从那张卡片上回过神,拿出手镯。

  他把两截手镯包在一深蓝色格纹的手绢里,保存得很好,老板带上了眼镜,眼镜链来回摇摆了几下。

  老板举起手镯搁光下翻转打量了片刻道:“能是能,就是修起来是个顶大的麻烦。”

  “你这手镯是千足银,还被打成了跟花藤蔓似的,形状不规整。”老板把手镯放回手绢上,“修也不能保证完全复原先前的形状。”

  “修复是个精细活儿,耗时还费钱,犯不着,有修的这钱,您能重买个新的拿回去。”老板摘下眼镜,“不过我就是给个建议,您要是修也成,但价格高,我把这话得说前头。”

  老板转过身去,都准备给他推荐些别的首饰了,想着没人愿在旧物上多花钱,“您看您是打算修啊,还是瞅几眼有没其它入您眼的?”

  “修。”陆斯回却没丝毫犹豫就下了决定。

  拉开首饰柜的手停下,看来这镯子对客人有特殊含义,老板立马应声道:“行,您说修就修!”

  填单子联系方式时,老板交代道:“要先打模具,前前后后至少得小半个月的时间,要是提前做好了我给您去个电话,您瞅着空来拿就成。”

  “好。”陆斯回填完信息,先付了六成的定金。

  镯子一看就是女士款,付钱时老板跟他侃,“这镯子肯定是送给您女朋友的吧?”

  “不是。”陆斯回将收据放回钱夹,摇了下头。

  “那您得加把劲儿了。”老板以为他处于追求的过程,指点江山,“男人得主动,我老婆当年也看不上我,但架不住我进攻的火力啊,人错过可就难寻喽。”

  陆斯回听着浅笑了笑,没有多言。

  从店里出来往胡同外拐,胡同里道路上的砖块有很多早就松了劲儿,走起来还上下轻微地震,陆斯回走着走着不禁开始想镯子修好后还给林漫时,他该说什么,她又会作何反应,至少她会开心些吧,他想。

  又冒出了一个空落落的念头,把镯子还给她后,他们之间的一条联系是不是也会随之断掉。跟做数学题一般分析着,下午听到她打电话时,他竟产生了一种类似于紧张的情绪,急于得知她会如何抉择,还隐隐有些担忧她是否会因为电话那头说的什么话而改变主意,直到她挂断电话,他才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之后望着她湿润的眼眶,他——

  陆斯回脚步微停,再深思好似就会触碰到什么曲折而隐秘的情愫。他继续艰难地在心里分析着,看到林漫因为别的男人而难过时,他感到胸腔闷闷的,在灼烫。如果一定要为这种感受找到一个形容词,那就只能是嫉妒。

  想到这里,他立刻揉了揉太阳穴,觉得自己一定是因为太久没有入睡,大脑在抗议,导致感官紊乱。若这世间的问题真如数学题一般就好了,现在列取完所有已知条件后,他却得不出一条结论。

  或者说,他得出了一条,他自己不敢承认的结论。

  这种不可控的情形,让他抑塞烦闷,想不通便干脆不想了,用酒精消愁是再合适不过的方法,正要叫轻鹤出来时,邢亮联系了他。

  “你在哪儿呢?”邢亮拿着两份周雁辞的资料给他打电话。

  “南枫路。”陆斯回看了眼路旁的指示牌。

  “赶巧,我在这片儿巡逻,你等着三两分钟我就过去了。”邢亮开往南枫路。

  在车上瞧见陆斯回站在马路牙子边等着他,衡量少许,最终还是把那份不全的资料放起来,给他那份全的。

  陆斯回上车后,邢亮把车停到了路边儿,“给,你要的。”

  拆开牛皮纸袋上绕着的线,陆斯回快速浏览了起来。

  “周雁辞这人怎么说呢。”邢亮摸着下巴的胡茬道:“他这人挺奇怪。”

  “照理说,混迹于他们那场子的人,总得有所求有所欲吧?可他这人不为钱权也不为色,感觉什么都不在乎。”邢亮侧了侧身,“有个人这么跟我介绍他的。”

  “三分残暴七分儒雅,亦狂亦侠,悔天命。”

  “这话跟我这儿不是扯呢吗?我哪儿听得懂?”邢亮人糙,这句话还是记在了本儿上照着念出来的,“反正就有点儿被逼上梁山那意思。”

  “他三年前去国外扩展什么生意?”陆斯回看着资料里没详细说明。

  “说是扩展生意,其实是被放逐。”邢亮点了支烟,“应该是周雁辞和盛世尧在生意上起了什么冲突,盛世尧就把他搞到国外去了,盛那人多狠,估计周也过了不少苦日子。”

  “这是这两年盛世越做越大,盛天豪那不成气候的能干得了啥,不得已才把周雁辞叫了回来。”

  陆斯回组织信息的能力很快,翻看着他的简历一条条下来,发觉这个人最大的特点是,能用自己的谋略力挽狂澜,将手里一把烂牌打好。

  “总之,这人就是有种......”邢亮描述不上来。

  “摧毁感。”陆斯回脱口而出。

  “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邢亮连连点头,又问,“那你计划着下步怎么走?”

  车内昏暗,光线软绵,陆斯回的目光却坚决有力。他清楚自己又摸到一张牌,这张牌是一张X因素,能不能用,怎么用,全靠他揆情审视,“三年前我进去没几天,盛世中标了南城大桥的项目,可临开工,当时的设计师却执意退出,闹出了些小波动,继续从这儿查起。”

  望着陆斯回冷酷而严峻的侧脸,邢亮知晓他是要把盛世的每个项目都翻个底朝天,不断寻找破绽,一步一步,直到将整个盛世瓦解到分崩离析。

  盛世酒吧内,周雁辞放下手中陆斯回的资料,手肘支在酒吧台上,抽着烟。

  “大哥,游戏媒体地产那边儿盛老爷一直攥着不肯放手给你,要不要用一用这个陆斯回?”强子手里拿着几张被褶皱的纸,上面都是歌词,“这人有两下,搞这么一出,盛老爷估计肠子都悔青了没把电影那边儿交给你管。”

  周雁辞吐着烟雾思量着,他跟陆斯回就如一狼一虎,立场不同,要是盯上了彼此终归要角逐较量,可敌友就在一线之间,若有共同的目的,陆斯回无疑是把最快、最狠、最利的刀。

  只是掏空盛世这一步究竟要不要走,周雁辞还未想清。

  强子把手上他团乱的纸铺平铺展在酒吧台上,还从兜里掏出一圆珠笔,写写画画的,写的字也歪歪斜斜实在难看。

  说起来这爱情的力量还真是邪了门儿了,强子最近爱上了来酒吧驻唱的一姑娘,那姑娘打扮得挺朋克,性格却又文艺,爱写歌词儿。

  强子喜欢她就想约她出去吃个饭,那姑娘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还问了句,“你懂我吗,你就喜欢我?你认字儿吗?”

  周围兄弟哄笑一片,笑强子被人姑娘拒绝了个不留情面,强子那破脾气还用说,挑眉道:“老子不懂你,就不能稀罕你了?”

  “我说你这姑娘怎么还带有色眼镜儿呢?不认字儿还不能喜欢个人了?你倒是给老子个了解你的机会啊。”

  这姑娘被说得脸红得快烧了起来,跑走前骂了一句,“流氓!低俗!”

  别人都以为强子是一时兴起,玩儿玩儿就算了,结果这人还真上心了,于是酒吧里天天上演着一道魔幻景象。

  毕竟搁谁谁也想不到,这成天张口闭口问候别人祖宗的人,现在逮着空就拿着那姑娘写的歌词伫那儿研究,逢人就问什么押韵脚和词义。

  “你过来,这空忽是什么意思?”强子招招手问一兄弟。

  那哥们儿瞅了瞅,不懂。

  强子一掌就拍上那人脑门儿上,“和你们说什么来着,平时多读点儿书!啥也不懂!”

  那人揉着脑门儿相当委屈,这阵子可苦了他们这帮就念到初高中的兄弟了,整天酒吧的氛围就跟上语文课老师随即问答一样,“强哥,那你自个儿怎么不读?老研究那歌词干啥,直接上不就得了!”

  “你他妈懂个锤子!”强子又打了两下他后脑勺,“你得把自己的思想同步到跟人一个层面,才有的交流,懂不?”ωωω.χΙυΜЬ.Cǒm

  “有啥可交流的,床上有的做不就完了!”那哥们儿被打得头还懵。

  “滚滚滚!低俗!”强子一脚把他踹开,人还是要对比的,这么比较起来,他的进取心就强多了。

  周雁辞在一旁笑了笑,这是他少有觉得生活有意思的瞬间,想到有意思,就想到了她。

  强子一回头看周雁辞在笑,便不好意思又别扭地道:“大哥,你甭笑话我,我不像你,我文化水平低。”

  周雁辞将烟捻灭在烟灰缸里,拿过了他手里的那张纸,“哪个空忽?”

  “这儿,这儿。”强子马上把高脚凳往前移了移,勤奋好学,手上指着那俩字儿的地方。

  周雁辞一看,啼笑皆非,语重心长地道:“强子,先买本儿汉语字典吧。”

  这哪是空忽俩字儿,他抽出强子手里的笔,在纸上标了注音,“这念倥偬,kǒngzǒng。”

  识字只是半边,强子还有一半儿识错了,他默念了一遍问,“这词儿什么意思?”

  “匆忙、紧张。”周雁辞扔下手中的笔。

  “妈的,那直接就写匆忙紧张呗。”强子骂道:“还非得倥什么偬,矫情。”

  说完矫情没多久,又开始去一边儿嘚瑟,见着与他文化水平相仿的兄弟就拉着给科普这两字儿的含义。

  从酒吧里出来,周雁辞准备上车时却看到了林白露。林白露已在门口踌躇了许久要不要进去,突然看见周雁辞出现在眼前有些慌乱,开口的话还有些打结,“我,那个,我刚好顺路过来——”

  话还未说完,就被周雁辞打断,“你这人说话一直这样吗?”

  “嗯?”林白露不明白。

  “顾左右而言他。”周雁辞戳穿她的掩饰与搪塞,上一次他请她喝那杯白露酒时,在他们之间的谈话中,她就一直如此。

  林白露原本在心里打的草稿,编造出现在这里的借口全被噎了下去,与她相反,他讲话始终不留余地,太过直接。

  周雁辞走进她几步,投以灼热的目光,“你来这里,是因为你想见我。”

  他毫不加以包装的话让林白露感到羞愤,转身就要走,却被他一把拽住手臂,把她拉的更进自己几步,“而我,也想见你。”

  力量悬殊,林白露在挣脱后退却无用,又看到他眸色一沉,不带一丝玩味地低声道:“很想见你。”

  说罢松开了她,是留是走任她选择。

  从那杯白露酒开始后,林白露对周雁辞这个人除了有好奇外,还有着在男女之间很难产生的一种忌妒的感受。她能清楚地感知到他同自己一样,将生活的某一部分刻意隐藏了起来,那既然同样如此,他凭什么就能毫不顾忌恣意地表达出他的所思所想?

  她忌妒他毫不伪装,满不在乎,以及混杂在其中的那几分危险。

  因为愈危险,就越想要让人靠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带来的是令人汗毛竖立的快感与激情,刺激着早已浑噩钝缓的神经。

  “不走了?”周雁辞声音里透露出游刃有余的笑音。

  夜幕低垂,让□□暗流涌动,让人迷失也让人铤而走险。

  林白露凝望着他,缓缓开口,“再请我喝杯白露酒吧。”

  在近夏夜晚的热浪中,周雁辞笑得肆意,“今晚不喝酒。”

  “带你去喝茶。”

  “白露茶。”

  ————————

  本想着写完雁辞和白露这段儿,但晚上家人朋友聚餐,就到5000字吧。

  还有白露茶真挺好喝的,尤其白露节气的时候。

  记得留言,感激不尽,下章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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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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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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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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