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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养崽之宿主又被警告了>第516章 儿子,爹来了1
  最后灿灿大学毕业后居然直接进了娱乐圈,成了娱乐圈中一枝独秀的女武旦。

  什么流星锤,什么双截棍,还有什么峨眉刺,双手剑,她样样都行。

  只是出道后资源太好,每部剧每部电影都是大制作,被人说成是资源咖。

  后来发现投资的就是她爹。

  哦,没事了。

  只是灿灿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毛病是改不了了。

  她老公就是她这么出手救下的,是一个斯文俊秀的大学教授,也是她当时拍那部剧的编剧。

  在灿灿扛着低血糖晕倒的他跑了两条街后,义无反顾的要将女侠娶回家。

  慕童倒是成了一名货真价实的女总裁,从老慕手里接过了班。

  至于中间的大慕……

  “嘿嘿嘿,我老婆好帅好厉害……”

  又过了几十年,白扇和言言已经垂垂老矣,灿灿也已经花白了头发。

  他们两个不想总在眼泪中告别孩子们,就找了个无人的早上,依偎着悄悄闭上了眼,只在纸上留下就一句话。

  [我的亲人朋友们,希望我们还会再见……哦,慕正泽除外。]

  纸条的反面还有一句。

  [逗你玩呢。]

  也已经成了没牙老头的慕正泽看见纸条把头埋进老婆怀里,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

  等白扇再次恢复意识时,没等睁开眼就闻到了铺天盖地的血腥味。

  身上层层叠叠压着的,都是没有了温度的尸体。

  天地间寂静一片,好似被遗忘的死亡之地。

  白扇保持着呼吸不敢轻举妄动。

  看没人来补刀干脆直接接受记忆。

  这个小世界正处于乱世,新与旧的交替时代,内有军阀割据,外有豺狼虎视眈眈,百姓水深火热。

  而白扇就是个普通百姓,这年头普通百姓代表的是什么?是妻离子散,是居无定所,是朝不保夕,是死无葬身之地。

  她……不,应该是他。

  白扇想到上辈子嘲笑言言做过女人的事,就想抽出手给自己一下子。

  乐,乐极生悲了吧。

  这报应是不是来的太快了点?

  他这具身体叫白二,是个名字都没正经名字的小百姓。

  本来在地里刨食,虽说穷是穷了些,但也不至于饿死。

  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妻子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只留下一个儿子,小名叫土豆。

  这可不是贱名好养活,而且他们吃过比较好的东西,就是顶饿又好吃的土豆。

  只是在小土豆4岁时,原主被当地的军阀抓了壮丁,强迫他去参与战争。

  说是打仗,其实就是在前面顶着炮火当炮灰,当肉盾。

  原主苦苦哀求来抓人的士兵头领,毕竟家里只有一个年幼的儿子,他走了,孩子还能活吗?

  可当地的郑大帅却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他下的是死命令。

  家家户户最少派遣一个男丁,如果家里人口多,派遣的也要多。

  没人敢违抗他,哪怕原主跪地磕破了头,也只能是被强制拖到前线。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原主命大,先是被拉去建城墙,修战壕,还给郑大帅修府宅,修政府大楼。

  这一修就是个三年,原主也从一开始的焦急变成了绝望,他觉得土豆不可能还活着了。

  最后他被送到战场,没死,却也被这遍地死尸吓破了胆,从此疯疯癫癫的了。wWW.ΧìǔΜЬ.CǒΜ

  而他的儿子其实没有死。

  小土豆被同样的一个流浪儿救了。

  那流浪儿叫小风,也不过11、12岁,却已经学的一身本事。

  他带着小土豆沿街乞讨,讨不着就偷,他偷,但他不让小土豆偷。

  他把他当亲弟弟养着,想让他干净的活着,至少不要跟他一样,只能用见不到人的手段维持生计。

  小风把对自己完不成达不到的希翼,都寄托在了小土豆身上。

  他希望他能活成他梦想的样子。

  就这样在这冰冷残酷的世界里,两个孩子就互相拥抱着取暖。

  即使还是经常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可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小风甚至在筹划着攒下些钱,做点正经的小生意,哪怕只是蹲在路边卖果子,或者等他再长大一点,再结实一点,他就可以去杠大包,可以做力气活挣钱。

  他想挣干干净净的钱,想把他们住的这个破院子花钱租下来,这样他们就不至于经常被人撵着跑。

  他还想攒够钱送小土豆去学堂,让他学知识。

  听人说,学堂里什么都教,从学堂里出来的人,一辈子都有饭吃。

  他想让土豆一辈子都有饭吃。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达成。

  他在一次小偷小摸中被抓住了,当场被打的吐了血。

  小风躺在地上还让躲在街角的土豆赶紧走。

  这是他们的约定,如果小风被抓住了,土豆一定不能靠近。

  他们不能一起被抓进去,他也不允许土豆背上小偷的罪名。

  这一切有他就够了。

  小土豆即使哭的撕心裂肺也还是听了哥哥的话。

  他记得哥哥说过,偷东西,特别是他这种每次只拿一点点的,不过就是关个十天半个月而已,肯定会没事的。

  小土豆信以为真,从那天起每日去警察局门外蹲着,无论被谁打跑都会再偷偷的跑回来,他要等哥哥回家。

  可他不知道,小风那句话还有后面半段。

  正常情况下是被关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回来。

  可是如果运气不好,就回不来了。

  这时代多的是需要顶罪替罪的。

  他们这种没根没系的流浪乞儿,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小风知道自己的运气向来不怎么好,他自己在被抓进来的时候都已经有了预感。

  他可能……真的出不去了。

  正赶着那几天,几个喝多了酒的倭国人犯下了事。

  他们晚上从烟花柳巷出来,居然又当街拉着几个良家妇女调戏了起来。

  在被拒绝咒骂后,他们恼羞成怒抽刀砍向她们。

  倭国人在彬城本就横行霸道,如今又做下这样的事,一时间满城震怒,都希望郑大帅能严惩那几个杀人凶手。

  可是郑大帅却打着别的主意,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可以跟倭国人谈条件的机会。

  为了保那几个犯了事的,倭国人倒是愿意出些血,可民众的怒气也得平息。

  这时候郑大帅的儿子就说了,不如就从牢里挑几个城里没亲人朋友的,装扮成那个模样杀了就是了。

  小风,正是其中之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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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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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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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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