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生活还得继续,她还有这两个孩子。
娘家人劝了无数次,让她把孩子留在婆家,回娘家改嫁。
她还年轻,还可以嫁个好人家。
可都被原主拒绝了,她舍不得这两个孩子。
从那以后,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她也找不着什么好工作,就给人做保洁,靠出力气换钱。
这一干就是十几年。
这期间她送走了家中老人,也带大了两个孩子。
宋清志还考上了大学,大学期间原主也没让他为钱发愁,宁可自己晚上继续打零工挣钱,也要他一心一意的学习。
原主想的很简单。
她含辛茹苦把儿子培养出来了,儿子出息了,她就能歇歇了。
可她没想到事与愿违。
儿子确实是顺利的毕业了,也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但也匆匆忙忙的跟家里划清了界限。
他说原主没本事,说原主偏心于妹妹,说原主要趴在他身上吸血。
宋清志轻飘飘的,像掸落身上灰尘一样,把原主和妹妹掸的一干二净。
然后跑到女朋友家里去做孝子贤孙。
最后他如愿和喜欢的女朋友结了婚,如同入赘一般。
而原主又气又悲,身子也一日不如一日。
可她放心不下女儿。
她迫于现实一次一次的去求宋清志,可得到的只有冷漠和绝情。
一次一次的狼狈和儿子冷酷的嘴脸,彻底打碎了一个要强母亲的脊梁。
最后她带着对儿子的恨意和对女儿的不放心,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死在了寒冷的冬夜。
她死后,宋清淑也自杀了。
宋清志像模像样的发了个哀悼的朋友圈,生活一切继续。
白扇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
不然她真容易一板砖拍死那个白眼狼。
现在的时间线已经到了宋清志大学毕业去实习的时候了,估计离他要宣布断绝关系也不远了。
她推开卫生间的门走了出去。
这是位于城郊的一套老旧的平房,南面有两间不太大的卧室,中间是个客厅,北边是厨房和卫生间,推开门还有个小院子。
屋内的摆设不多,而且大多都已陈旧的不行。
但桌子上却放着二斤排骨。
这是刚才宋清志打电话回来说要吃的。
平时原主是肯定舍不得买的,可她记得今天是儿子上班后第一个月发工资。
原主真是开心又激动,她觉得他们家的日子,终于要苦尽甘来了,也不辜负她这些年的辛苦付出。
可知道后续的白扇只能说她想多了。
她儿子的工资是开了,可从来都没想过回报她一点点。
“吱~”xǐυmь.℃òm
门口传来响动,白扇顺着声音看去,是宋清淑推门而进。
清淑虽然听不见声音,但跟原主一样是个勤劳的姑娘。
家里的家务她一手全包,平时还做些手工挣钱补贴家用。
她很聪明,就是可惜没有上学,只在家里学过认字。
以原主微薄的收入,根本供不起两个孩子,而聋哑学校的学费对于原主来说是负担不起的。
原主只能全力供宋清志上大学,并且跟他约定,之后他有出息了要照顾好妹妹。
当初宋清志小胸脯拍的直响,信誓旦旦的保证以后一定会对妈妈和妹妹好。
只可惜人心易变。
清淑进到屋里,比划着问原主要不要现在做晚饭。
白扇知道今晚宋清志会晚回来,可谁管他?
“做!”
清淑听不见声音,但能看见白扇的点头。
她宝贝的拿着那两斤排骨去了厨房。
清淑厨艺很好,没多长时间厨房就传出了香气。
白扇也在这段时间想着后续该怎么办。
第一点就是搞钱啊,别的不说,原主和清淑的悲剧根本原因就还是没有钱。
如果有足够的钱,谁还在乎那个王八蛋儿子。
如果有足够的钱,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还有啊,她的言言呢?
这次不会又在山里吧?
话说这天道对他跟自己谈恋爱的怨气是有多深?
她正胡乱的想着,肩膀被碰了碰,白扇抬起头,是她的新闺女。
讲真的清淑长得很漂亮。
可能常年在家的原因,她肤色很白,身材纤细,好像美丽又脆弱的水晶,给人一种易碎感。
她刚刚16岁,却没有少女的活跃热情,反而特别沉静安宁。
此刻她正蹲下身子,让自己出现在白扇的视野中,用手比划着。
[饭已经好了,我做手工了。]
白扇没让她走,伸手拉住她带到餐桌前,要跟她一起吃饭。
清淑有点吃惊。
[哥哥还没回来。]
白扇也跟着比划。
[不等他了。]
天都黑了,早就已经过了他下班的时间,而且白扇知道他今天根本就没有加班,为什么要等他?
这排骨她们母女吃不香吗?非得给他留着。
清淑有些慌。
往常这些都是要等着哥哥回来的,她知道妈妈不是偏向,妈妈说这个家将来都要指望哥哥,就要多让着哥哥。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白扇没给她继续胡思乱想的机会。
筷子火速行动,把排骨不停的夹到清淑的碗里。
清淑更懵了。
以往偶尔有吃排骨的时候,大半都是哥哥吃的,她跟妈妈就只能一人吃几块。
这还是头一次给她吃这么多。
但让她更懵的还在后面。
在她吃饱后,妈妈把剩下的也都吃了,包括另一个炒青菜。
连一个菜叶子都没给哥哥留。
白扇扶着吃的鼓起的小肚子,瘫坐在那。
撑死了撑死了。
还好家贫,菜量都不太大,要不真吃不了。
但就算撑的难受也绝不给宋清志那个白眼狼留着!
他以后别想在她这讨到一粒米!
吃过饭后母女俩围在客厅看电视。
这是他们这个家庭唯一的电器,也是唯一的娱乐活动。
一直到晚上9点多,母女两人已经昏昏欲睡,宋清志推门进来了。
宋清志长得不差,甚至有点帅,特别是穿着这一身新衣服,看着更帅了。
他拎着几个大包小包进了屋,把那些东西全部拎到自己房间妥善安置好,才重新走了出来。
“妈,排骨呢?我都饿死了。”
白扇冷冷的撇了他一眼。
“哦,饿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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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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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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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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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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