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大胜啊!少爷真是神机妙算!绝招无数,堪比诸葛之亮,司马之懿啊!”
邓长伦高兴的嚎了一嗓子。
凌云听得一脑门黑线。
如今的惠帝就是司马懿之重孙,世人都知道诸葛亮是古往今来最聪明的人,但这天下终究还是被司马家得了,在司马家人心目中,司马懿并不比诸葛亮差。xǐυmь.℃òm
不过皇帝的兄弟姐妹太多,争权夺利无所不用其极,八王之乱已初见端倪,弄得民不聊生,老百姓对司马家并不怎么认同,拿司马家先人开玩笑也是常事。
凌云翻了翻眼睛,“什么诸葛之亮司马之懿?我可不敢跟孔明先生比,最起码他的墓穴就无人能找到……呃,也不对,只有刘伯温能找到。”
这是后世传说,元末明初的刘伯温觉得自己学究天人,不比诸葛亮差,通过计算破解阵法找到了诸葛亮墓,决定打开墓穴。
进入之前还说:如果诸葛亮猜不到我能破开他的墓,就不算有真本事,如果他能猜到,我就给他磕一千个响头。
结果他进了墓穴就看见五个大字“只有伯温到”!
这可把刘伯温吓坏了,要知道这墓穴可是几百年前的!人家诸葛亮连这都能算计到!
他立刻恭恭敬敬磕头谢罪,出了墓穴原封不动又给封好,再也不许人进去!
当然这件事也是凌云从书上看来的,刘伯温要几百年后才会出生,现在谁会知道他?
白毅就很好奇,“刘伯温是谁?”
凌云还未来得及回答,蹄声响亮,四百多鞑子骑兵已经追来,冲进五里屯的七百多鞑子只活着跑出一百来人,加上没挤进镇子的,也就这么多人了。
邓长伦缩了缩头,“少爷,鞑子追来了,咱们可以走了吧?”
凌云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走?我说走了吗?五十对四百,不杀光他们,我看谁敢走!”
虽然他已是不能修炼内力的“废人”,少爷的积威也并不能压服众人,但今日妙计叠出,把一千多鞑子骑兵耍得团团转,说句不夸张的话,是他凭着脑子和一己之力杀了六百多鞑子骑兵!
这是什么样的功绩?说是诸葛亮附体,司马懿重生也不为过!
如今众人已经把他当成神仙,就连曾经心中摇摆不定,想卖主求荣的邓长伦也早就服服帖帖。
“是,是,您说得对,我们都听您的,不知少爷计将安出?”
“什么计将安出?这会儿还用个屁的计谋?”
凌云双手一背,神情不屑之极,“等这些鞑子骑兵冲到咱们面前,最多也就剩下两百多人。”
他“咔咔”的晃了晃脖子,“我对付五十个,你们呢?”
白毅立刻举手,“我来五十个!”
邓长伦也只得慢慢举起手,“我最多二十个。”
“我二十个。”
“我也二十个。”
另外两个家将首领也跟着表态。
剩下的人互相看了一眼,掰了掰手指头,“不对呀,没剩几个了,我们也是一个能打仨的主,少爷,给我们留几个呀!”
“你们也想立功啊?”
凌云向旁边三十几丈高的小山一指,“自己爬上去找石头,待会我说‘放’,就往下砸!”
“得令!”
四十多人也知道争不过几位首领,纷纷爬上山去躲藏起来。
鞑子骑兵很快来到,道路狭窄,十骑并行变成三骑并行,速度却丝毫未减。
眼看着离此不到一里地,前面几匹马惨嘶着马失前蹄翻滚出去!
后面的人跃马飞起,却依旧难逃相同命运,霎时间前仆后继摔倒了一大堆。
被甩出去的骑兵更惨,爬起身来的时候不是脸上就是胸口或小腹挂着铁蒺藜,疼得惨叫不止!
那铁蒺藜纯生铁打造,两个拳头大小,上面的铁刺手指粗细,尖端不太锋利,也不结实,别说用锤子,即便用板砖都能把铁刺砸断。
不过就算这铁蒺藜再不结实,人摔上去也受不了,就像筷子插豆腐一样,那还不肠穿肚烂?
此时天色将黑未黑,路上又有杂草,根本看不见铁蒺藜,等扎到身上,鞑子才知道又中了埋伏!
一千多鞑子就剩下这几百人,对面凌云等人却都背着双手仿佛看大戏一样,悠闲得不要不要的,可把这些鞑子吓破了胆,只得下马,用刀扫,用脚踢,清除路面的铁蒺藜。
凌云等人扯出弓箭再射,其无耻程度令人发指!
鞑子无奈,只得一边遮挡箭支一边清除路面缓缓逼近。
眼看着就要到达面前,凌云大喝一声:“放!”
山上人头攒动,无数大石砸落下来,霎时间便砸了个人仰马翻!
山势不高,石头不一定砸死人,但道路本就狭窄,就算砸不死人,也会把人撞到河里。
鞑子擅长骑射,但会游泳的真没有,一边呼救一边喝水,愣是爬不上来!
凌云等人也不着急,直到把箭支全部射完,甚至山上石头都已搬空,这才抽出刀剑杀了过去。
凌云依旧是空手,速度没有白毅等人快,力量也没他们的大,但感知极为灵敏,身形如同鬼魅,杀人只用一招,不是插眼睛就是击碎咽喉,要不就一掌拍在太阳穴上,或者一拳击中心脏部位,从不出第二招。
他所过之处尸横遍野,很快就杀到鞑子兵深处!
白毅为了以防万一,一直护在他身侧,却见他如同浑身长眼一般,无论哪里来的攻击都能轻松躲过,甚至远处来的流矢都能预判,杀人效率比自己还高!
“这……还是我家少爷吗?一个没有内力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千军之中杀人如割草?他到底经历了些什么?难道那摄魂花能改变人的体质不成?”
如果不是一直陪伴着少爷,他一定会以为这是一位武道大宗师,和自家少爷的花拳绣腿根本没有可比性!
山上的家将们眼见大势已定,干脆冲下山截断了鞑子兵的退路,善于骑射的鞑子兵被堵在狭窄之处打得这叫一个憋屈!
天色全黑之前,所有鞑子兵全部被诛,一个活口没留!
白毅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一日千人斩!少爷威武!”
众人也跟着跪了一地,发自肺腑的呐喊:“少爷威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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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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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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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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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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