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礼部很忙。
不仅要准备皇上的寿诞,而且还要全国下发榜文,为皇上甄选妃嫔。
这两件都是大事。
这是皇帝继位以来第一个寿诞,又是十五,肯定要好好过的。
楚人认为,男子满十五岁,就是成人了。
所以这个寿诞可不能马虎。
况且寿诞上要一并完成成人礼,这个行礼的主持人人选,让礼部尚书为难了许久。
最后还是徐太后执笔一挥,将主持加冠之人定成了裴珩。
反正睿王的大军不日就要还朝,算算日子也能来得及。
第二桩事就是皇上选妃。
过了成人礼皇上就是大人了,听说皇上的寝宫里,最近多了不少小宫女,不过为了龙裔着想,皇上的第一个孩子总不能从低贱的宫女肚皮里出。
所以这次为皇帝选妃,就要从正四品的官员家中出。
但凡年满十三到十七岁未有成婚的官家女子,都要入宫选妃。
除了这两件事外,更加不敢怠慢的,便是睿亲王的大婚礼了。
睿亲王承诺要给王妃一个盛大的婚礼,不知羡煞了多少闺阁女子。
只是如此一来,三桩事居然都凑到了一起,礼部的每个人都恨不得多长两只手出来。
好在三件事虽然都凑在一起,倒也不是同一天办。
睿亲王的大婚是在十月十八,皇帝的生辰是在十一月初十。
选妃就算再快,也得等皇帝的生辰办了再说。
况且等皇帝生辰过了,宫里又要忙着过年,这选妃再快,也得到过完年开春。
那时候朝廷还要举行殿试,据说来年还要举办武举考试,终归礼部得一年忙到头的不停转。
大军行动缓慢。
裴珩与叶瑾跟着龟速行军的大军,这段路走了快有十来天才堪堪到达京城。
这一算日子,后天可就要大婚了!
朝廷有规定,三军归来,主帅不得先回家,必须先进宫述职。
裴珩再是位高权重,这点上也不会授人以话柄。
叶瑾只得先跟叶长风先回王府,裴珩自己进宫面见皇帝太后。
这段日子叶瑾倒是跟叶长风熟络起来。
其实叶瑾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哥哥的印象,可叶长风有啊。
叶长风大叶瑾三岁,按着叶长风的话来说,自他有记忆开始,叶瑾就是他一手带大的。
后来又有了三丫头叶长薇,再到母亲亡故,爹娶了后娘。
后娘年轻,模样又端正,很快便将爹迷得神魂颠倒。
而且后娘一进门就生了一对龙凤胎,更让爹高兴不已,所以就算后娘偏心自己的孩子,爹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叶瑾会经常问及当年叶长风还在时候的事情,叶长风也事无巨细都告诉了叶瑾。
若要问起她这些事情为何没有记忆,叶瑾就谎称被后娘打的时候伤了头,忘了好些事。
叶长风听了更是自责不已。
当初他就是因为后娘虐待的太过厉害,爹又听之任之,所以一怒之下离家出走。
没想到流浪了两个月后正好看到朝廷征兵,他便索性入了军队。
几年下来居然还做了一个小小的校尉。
校尉官职虽低,只是一个从七品,但叶家世代务农,即便只是一个从七品也是天大的官职了。
说到这里,叶长风又唏嘘感叹:“我是一个小小的校尉,却没想到大妹你居然做了睿王妃。如今爹和后娘还不知晓不晓得这件事,不晓得倒也罢了,若真晓得,只怕又要多出无尽的烦恼。”
叶瑾深有体会,这后娘与她那一对龙凤胎真正是个让人不省心的,如今他们远在户县,穷乡僻壤的或许因为消息闭塞所以并不知道这件事。
但天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况且再过几日她就要与裴珩大婚。
这种事定会昭告天下,她这村姑出身的睿亲王妃定会成为天下百姓最津津乐道的谈资。
定然用不了多久,后娘一家就会闻着味跑来,那可真是苍蝇不咬人,膈应死人!
叶瑾恨恨的说道:“迟早要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跟他们断绝了关系才好!”
叶长风叹息:“有爹在的一日,只怕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况且你即将成为真正的皇家妇,一举一动都将为天下妇人的表率。你若不认亲父,只消后娘去人群里吼上一嗓子,只怕不光是你,连带着睿王殿下的名声,也都毁了。”
叶瑾磨着后槽牙发狠:“那我就找些杀手,暗暗将她除了!或者从宫里寻点哑药疯药来,好好整治她一下!”
兄妹俩面面相觑,都认为叶家家门不幸,怎么老爹就找了这么一个混账女人做妻子。
好容易睿王府远远在望,还未到跟前,叶瑾就看见朱夫人带着三丫头和府里上下奴婢奴仆,都站在门口迎接他们。
叶瑾慌得连忙下马,一路小跑着过去:“娘,您怎么亲自迎出来了?这可不是要折煞我了?”琇書蛧
朱夫人伸长脖子左看右看,没见到自己儿子,啐了一口:“呸!把你轻狂的,我是在迎珩儿!”
叶瑾嘻嘻笑道:“相公进宫述职了,大概晚上才能回来呢!”
朱夫人叹道:“罢了,他安好我就放心了。”
又摸着叶瑾的手臂,满眼慈爱:“好孩子,这一路辛苦你了,看这小脸都黑瘦了一圈,一定很辛苦吧!”
叶瑾笑道:“不辛苦,相公可比我辛苦的更多呢!”
三丫头这才笑嘻嘻的叫道:“姐姐!”
叶瑾摸摸她的头,笑道:“两个月没见,又长高了。”
三丫头笑道:“家里吃的好,所以就长高了嘛!”
叶瑾笑着朝身后指了指:“带你见个人,看你还认不认得了?”
三丫头朝后面望了一眼,叶长风缓缓走了过来,哽咽的说道:“三丫头。”
三丫头愣了好半天,有些懵懂的想了想,忽然眼前一亮,大叫起来:“大哥!你是大哥!”
叶长风飞快的点头,吸着鼻子:“是大哥!”
三丫头顿时扑进了叶长风的怀里,大哭起来:“大哥,你想死我了……这么多年你都去了哪里啊!”
叶瑾轻叹了一声,走到朱夫人跟前低声说道:“娘,这是我娘家大哥,离家五年了,这次我是在边城遇见他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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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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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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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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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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