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为吏,子为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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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非侯,王非王
千乘万骑上北芒……”
张让只记得自己身在火海之中,或许张让的同事永远也无法理解,张让为什么会去做这种疯狂的事情。同样的,张让也无法理解普通人的感情是什么。
张让的智商很高,思维敏捷,然而“感情”这个词,在他的脑海中越来越遥远,甚至情绪这种东西,都是张让奢望而得不到的。
他的思维就像一台精准的计算机,只会计算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这样做值不值得。
而张让觉得,即使自己死了,也是值得的……
远处传来幽幽的声音,不断盘旋着,像是孩子们的歌谣。
乌鸦啊乌鸦,成群结队的聚集在城头,可为什么都缺了尾巴?臣子不像臣子,帝王不像帝王,文臣武将要跑到北邙山才能找到他们的皇帝……
“侯爷!”
“侯爷真的醒了!侯爷,圣上还未治罪,何必如此想不开,自寻短见呢!”
“侯爷若是不在了,小的们如何还能苟活?”
张让眯了眯眼睛,一时间搞不清楚眼下这是什么情况,他明明冲进了火海之中,但醒过来的时候却一身的冷水,眼前还聚拢了这么多衣着奇怪的人。
张让注意到,自己身上也是一身古代长袍,他连忙欠身向方才的湖水中看去。
湖水清澈,借着夕阳的余晖,看的十分清楚。因为溺水的缘故,张让的头冠已经丢失,黑色的长发湿濡,披泄而下,狼狈的披散在肩头,衬托着张让被呛得惨白的一张脸。
模样没有任何改变,就是张让原本的模样,但是不知是湖水映照的问题,还是如何,倒影中的男子看起来羸弱至极,配合着惨白的脸色、略微尖削的下巴,还有一双内勾外翘的丹凤眼,透出一股万千不胜之感……
张让慢慢抬起手来,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虽然凉,但的确带着体温,真的活过来了。
张让的嗓子抖了抖,嗓音沙哑,却带着一丝清冷和说不尽的柔软,微微蹙了蹙眉,说:“……侯爷?”
“唰——”
就在张让还没缕清楚头绪的时候,一个冰凉的尖刺突然抵在张让的脖子上。
张让并没有惊慌,惊慌的情绪对于张让来说,也是“多余”的,只是微微侧头看了一眼,是一把长剑。
剑尖抵着张让的脖颈,稍稍用力,张让随着剑尖慢慢抬起头来,看向长剑的主人。
一个大约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手执长剑,眯着眼睛,眼神犹如一只猎豹一样死死盯着张让。
张让很平静的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个男人。很年轻,一身黑甲加身,显得身材异常高大,虽不算魁梧的类型,但举手投足之间,也充满了力度的野性。
青年面容刚毅,双目冷硬狭长,下巴上稍微续了一些胡须,但并不显邋遢,反而显得容貌端正俊美,异常威严沉稳。
张让刚刚“醒来”,还不知眼前到底是什么情况,因此并没有立刻说话,那青年看了一眼张让,开口冷笑,声音低沉中带着丝丝的沙哑,道:“乱臣贼子,劫持圣上,祸乱朝廷,人人得而诛之!”
青年说罢了,张让还没惊慌,旁边已经有人大喊着:“曹校尉!万万不可啊!”
张让顺着声音去看,自己身边围着不少人,除了刚才哭天抢地喊自己侯爷的几个人之外,还有一伙佩戴着武器的黑甲士兵。
被唤作曹校尉的年轻人,看起来官衔不小,另外还有两个中年男子,看衣着,应该和曹校尉的官衔差不多。
其中一个男子拦住曹校尉,连忙道:“曹校尉,万不可意气用事!如今圣上被劫持,尚下落不明,这贼子虽然该杀,但想要尽快找到圣上,还需要贼子带路。”
曹校尉冷笑一声,道:“两位校尉是寻找圣上心急,还是另有企图,恐怕只有二位心知肚明罢?”
“曹操!你不要太嚣张了!”
另外一个男子断喝一声,怒目注视着曹校尉。Χiυmъ.cοΜ
张让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那男子因为动怒,直接大喝出了曹校尉的全名,张让不由一愣。
曹操……
曹操这个名字,恐怕没有人不知道,即使作为一个现代人,曹操这个名字,也是如雷贯耳的。
曹操是东汉末,三国政权之中,曹魏政权的奠基人。
东汉末年,十常侍乱政,地方军阀割据,群雄逐鹿,曹操脱颖而出,以汉室名义征战四方,成为一方霸主,官至丞相,加封魏王。
曹操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
曹操说,如果天下都掌控在我的手里,那我选择做周文王。
在历史上,周文王是周朝的奠基人,而不是周朝的开创者,而真正“篡位”的,是他的儿子周武王。
曹操的话没有错,在曹操去世之后,他的儿子曹丕自立为帝,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
日后不可一世,金戈铁马,统一中国北方的不世枭雄,现在就站在张让眼前,而这个不世枭雄此时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竟然无比年轻。
张让想到这里,不由又仔细的打量了几眼曹操,然后轻笑了一声。
曹操的剑刃还搭在张让的脖颈上,听到张让的笑声,眯着眼睛道:“逆贼,你就不怕我一剑斩下你的狗头么?”
张让淡淡的看着曹操,眼中毫无畏惧之色,毕竟“畏惧”这个情绪,对于张让来说,也是那么奢侈。
并不是他想目中无人,并不是他想假装镇定,而是张让根本没有畏惧这种情绪存在。
张让的声音很冷清,像是一洼清泉,缓缓的说:“为何惧怕?曹校尉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要杀我。”
何止是曹操,就连其他两个校尉,也被张让的冷静和临危不惧弄得有些纳罕,奇怪的看着张让。
张让淡淡的说:“曹校尉根本没想过杀我,一共有三点理由。其一……”
他说着,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袍子,又看了一眼曹操的黑甲,曹操的黑甲同样潮湿。
张让说:“曹校尉救了溺水的人,如果你想杀这个人,何必去救他,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曹操眼神稍微动了一下,眯着眼睛死死盯住张让,似乎张让的举动让他有些意外,眼眸中多了一丝探究的神情。
张让又说:“其二,你的同僚显然不想让你杀我,你们有所分歧,但是看官衔差不多,因此你不能杀我……这最后一点,曹校尉的话很多,如果真的想杀一个贼子而后快,你会和他聊天么?”
张让抬起头来看着曹操,完全无视了曹操的利刃,说:“所以……你从头到尾都没有想杀我,只是在试探,我说的对么。”
曹操面色一动,眼神里划过一丝惊诧和意外,随即竟然笑了起来,道:“对,说的全中。张让,你不愧是十常侍之首,我素日里当真是小觑了你!”
张让……
十常侍……
张让听曹操叫出自己的名字,心里登时只剩下“咯噔”一声,因为他一下屡清楚了眼前的境况。
曹操生活的年代是东汉末年,这个时代和春秋时期其实有些相似,天子权威削弱,各地军阀不断膨胀,以至于大家都不把天子的威严看在眼里。
各地军权的膨胀,还有天子的**,都加剧了东汉末年的各种冲突。
在东汉末年发生过一个很荒唐的事件,那就是十常侍乱政。
十常侍是以“张让”为首的十几个宦官,他们任职中常侍,无恶不作,买官卖爵,垄断雒阳经济命脉,欺上瞒下,草菅人命,甚至勾结盗贼,一个个中饱私囊,不顾百姓性命,一旦有反对弹劾十常侍的官员,一概归为党人,抄家灭族不过是他们的一句话。
其中十常侍之首张让,更是官至列侯,要知道列侯是汉朝异姓侯爵中,最高的爵位。
张让的权利滔天,朝中无有不惧怕张让之人,排队想要巴结张让的人,可以绕雒阳城整整三圈,每天前来送礼的人,踏平了张让府邸的门坎,送礼还要赶早,如果来得晚了,再贵重的礼物也无法送到张让面前。
有一些无从见到张让的人,甚至改为巴结张让家中的奴役,只要能得到张让家中奴役的青睐,让奴役在张让面前美言两句,便可一步登天。
汉灵帝十分信任张让,曾直言,“张让是我父”,张让以假父之名,滔乱朝廷,可谓是罪大恶极。
汉灵帝去世之后,年轻的小皇帝刘辩继位,十常侍失去了宠信他们的皇帝,朝廷内乱剧烈,各地军阀以讨伐十常侍为名号,带兵涌入雒阳,甚至杀入皇宫,雒阳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而身为十常侍之首的张让,因为穷途末路,便狗急跳墙的劫掠了小皇帝为人质,逃窜北邙山,妄图死里逃生。
不过最后滔乱一世的列侯张让,还是因为抵不过惧怕,自行投水自杀了。
而现在……
张让还是张让,样貌没有改变,名字没有改变,却因为一场大火,突然变成了投水自杀的十常侍之首,大名鼎鼎恶贯满盈的大太监——张让。
张让终于屡清楚了眼下的情势,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然冷静淡漠,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原来自己,变成了一个……
张让淡淡的说:“……宦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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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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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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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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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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