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拒绝了简夫的提议,堂而皇之地说要以嫁妆的方式接收简氏集团,完全就是在打简有为的脸。
对于简有为而言,沈琉琛既要抢被他盯上了的小侄女,还要抢他好不容易才到手的简氏集团,简直是不把他简有为放在眼里。是眼前这个的身份太,不是他能轻易得罪的。
眼前这个大总裁,毕竟是以一句就让简氏集团破产的存在。
所以最后简有为夫妇甚至还腆脸陪沈琉琛吃了一顿饭。
沈琉琛倒像是个没事一样,兀自吃对他来说没有半点吸引力的饭菜。宋锦吃惯了沈琉琛的手艺,再吃这种家庭厨师做的饭菜,总觉得味道不够。
她是的被沈琉琛惯坏了。
沈琉琛曾经直言要把她宠到离不开他的地步,这一点他做得非常成功。
再加上还要忍受简夫和简纯是不是投来的杀的目光,宋锦没什么胃口,意思意思吃了几口就表示自己吃饱了,放碗筷起身要走。
沈琉琛跟在她身后起身。
“简凌小姐去收拾一随身物品,今晚去我家住如何?”
宋锦回,一脸号。
这家伙?
另外三个是一脸号,简有为开口:“这不好吧?”
沈琉琛完全不管他,只看宋锦,稍微歪了歪:“简凌小姐?”
“以。”宋锦点道。
“小凌你这是什么?什么叫以?”简夫连忙斥责道:“你还是个学生,还在读书,去别家里住算什么?简家是容不你了吗?”
“简家能不能容我,您不是最清楚吗?”宋锦反道,更坚定了她投奔沈琉琛的决心。
反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沈琉琛是最能让她依靠的。哪怕全世界都背弃了她,沈琉琛都会坚定地站在自己身边,竭尽所能保护她。
留在简家,她既会被简夫母女针对,又要忍受简有为越来越恶心的视线,是想想都恶心。
怎么会有这样的,自己的亲侄女都不放过,这种就应该被抓去关起来再教育。
“再说,我已经成了,我怎么选择都是我自己的事,应该用不叔叔婶婶关心,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宋锦说,上了楼。
稍微收拾了一些东,她没什么好带的,带了手机和电脑就行,关键是那些书本和练习册。
她背小背包楼,沈琉琛正站在楼梯口不远处等她。身边围简有为一家三口。
看简有为几敢怒不敢言,宋锦越发好奇沈琉琛现在的身份。沈琉琛看她的小背包,若有所思。
“我的书,能需要帮我搬一,太多了。”宋锦说这句的时候,其实稍稍愣了一。
以前在所谓的“现实世界”,她一个独自生活的时候,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不会有帮她。搬点小重物对她来说是很正常的事。
因为在大城市,邻里关系一般,通常都是关起门自己过自己的,再加上大家都要上班,有个时候就算想求助,不一定能及时找到好心。种种原因集合起来,她一般都会避免让自己有搬大件的机会。
好在送货上/门服务很好,她偶尔需要更换电器的时候,都是商家直接送到家门口。如果不是因为这些便利,她一个生活还有点困难。
而现在……
被沈琉琛宠,她好像越来越……
养尊处优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眨星星眼看了沈琉琛一眼,觉得遇到这个男是太幸运了。不仅如此,他还会带自己到各种世界游玩,就连她选定了这个世界,各种设定让他醋劲大发,他没有过多阻止。
只说她玩得开心就好,那些情敌他会自己解决。
她目光里充斥感动和欢喜,看得沈琉琛稍稍一愣。这种感觉陌生又熟悉,让他有些疑惑。
是更多的,是被她的情绪感染。
就好像,被她用这样的目光看,让他做任何事他都愿意一般。
他轻啧一声,看少女抬脚朝自己走来。
眼看宋锦走到沈琉琛面前,简纯沉不住气了,大声说道:“简凌你是不要脸,才十八岁还没中毕业就出去和别住,你就不怕学校知道你的事开除你吗?”
“你这孩子,怎么和你姐姐说的?”简夫假意斥责了简纯一声,“小凌,你妹妹说不经过脑子,你别介意。”
“小凌啊,”简有为在身后叫了她一声,目光有些闪烁,“你的决定跟他走吗?”
宋锦:“反正都是要嫁给他的,这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是你们的家,我不想再住去……对了,等我嫁过去之后,这套房子我会收回,你们珍惜住在这里的最后的日子吧。”
“什么叫收回?”简夫气不打一处来。
宋锦淡笑转过身来,目光中带了一点鄙夷:“怎么?鸠占鹊巢久了就以为这是你自己的家了?爸爸妈妈去世后你们是怎么对待我的,每个心里都有一杆秤,我不说不代表我不懂。……还有,五前那场车祸的原因,我会向有关门申请再调查一次。”
她说完,目光落在简有为脸上。
“我一直都觉得,那不是意外……”她顿了顿,“如果的有故意害爸爸妈妈,希望他永远都不要露出破绽。”
这种模棱的最容易激起那些做过亏心事的心虚,简有为不是什么善茬,不会轻易被她这句激出反应。
宋锦说完之后就转身和沈琉琛离开了,没有再给简有为一家三口说的机会。
走出了简家大门,沈琉琛的车子就在门口等他们。
一路过来,沈琉琛不说,宋锦保持沉默。
到了车子面前,沈琉琛还很有绅士风度地给宋锦开门,让她先做进去。宋锦坐在门边,看仍站在门口不走的沈琉琛,有些疑惑。
沈琉琛挑眉:“进去。”
宋锦“哦”了一声,往里面挪了挪,沈琉琛才坐了进来。
司机和随行而来的保镖被差使去搬书了,车内就只有沈琉琛和宋锦二。
逼仄的小空间里,哪怕开车窗,空气流通不是很好。沈琉琛以轻易地嗅到她身上散发出的诱的香味。
少女的情绪多变,从一开始的若有所思,变成现在的有些紧张,沈琉琛好整以暇地欣赏她的情绪变化,突然长臂一伸,把她捞到怀里。
低凑到她的脖颈前,轻轻地嗅了嗅。
这动过于暧昧,宋锦动有些僵硬,身子甚至有点发软。还没来得及推他,脖子就被咬了。
说起来,被吸血鬼吸血的感觉,其实和疼搭不上边,就是能很清晰地感受到那种血液流逝的感觉。关键是他吸血的时候,会轻轻地舔吮被他咬的那一小块肌肤。
酥酥麻麻,还有点痒。
对于身经百战的宋锦来说,这完全就是在调情。
让她甚至忍不住……
她还在竭力保持冷静,听到沈琉琛的薄唇擦她脖子上的肌肤,轻轻地“啧”了一声。
他的大手轻轻地捏她的后脖子,和她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一双好看的凤眸微眯,眼底尽是趣味。
“你有反应了。”
宋锦:“……”脏。
见她紧抿唇不肯说,沈琉琛轻笑一声,低时看到她穿的是连衣裙,另一只大手动了动,只能退而且其次,抚上她纤细的腰。
那腰间的弧度,让他心醉神迷。
眼前的这个少女,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无论他对自己的兴趣有什么新发现,她都能完美符合要求。
这样的女就只有这一个,他这辈子都不能放手了。
甚至开始思考起来。
等享受完她的血液之后,是不是该给她永生,让她生生世世陪在自己身边?
他如此想,侧看了眼宋锦的脖颈。xǐυmь.℃òm
这一眼和以前都不一样,看得宋锦都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她一脸防备地看沈琉琛:“你想干嘛?”
正在这时,搬书的个回来了。他们给宋锦的书本做了打包,一次性把她的课本和练习册等都搬了来。
沈琉琛轻笑,曲起手指勾了勾宋锦的脸颊。
“想不想获得永生?”
宋锦马上懂了他的意思,拍开他的手,“不想。”
这个答案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沈琉琛眸色微沉,“为什么?”声音低了很多。
无不彰显他的不悦。
“我喜欢晒太阳,欣赏美食,讨厌血腥味。相比于永生,我更想在太阳平平淡淡地过一生。”
听她这么说,沈琉琛的表情缓和了不少。他嗤笑一声,反道:“谁跟你说吸血鬼就不能晒太阳的?”
“故事里都是这么说的。”宋锦说。
“二代之后的吸血鬼才会害怕太阳,等级越低对太阳越恐惧,初代和一代吸血鬼完全不用担心这些。”沈琉琛说,挑眉看了她一眼:“你以为我是那种低等的渣滓?”
“那我还是不想当吸血鬼,”她说完,转移题道:“你的身份是怎么回事?”
沈琉琛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而是闭眼睛靠在椅子上假寐。宋锦看过剧情,知道其中缘由,这么不过是想跳过这个题而已。
德古拉亲王当初利用古的法阵变成吸血鬼时,他的管家爱德华跟主变成了吸血鬼。
德古拉给了爱德华一点自己的血液,爱德华喝血液之后自己淹死在了浴缸里,独自完成了从到吸血鬼的转变。
然后继续效命于德古拉。
德古拉亲王被封印后,那个大猎因为封印德古拉耗尽了自身的灵力,没有办法再去追捕别的吸血鬼,爱德华才得以侥幸存活来。
他利用亲王的财产进行投资,在这近千里积攒了无尽的财富,只等德古拉有朝一日醒过来,继续效命于他。
前几天沈琉琛刚醒过来时,爱德华就察觉到了,马不停蹄地追随沈琉琛来到华国。沈琉琛由此从一个需要借宿别家的穷鬼一跃成为了全球首富。
全球首富……
她突然有点不想读书了。
和沈琉琛相处这几天,她对吸血鬼的执念得到了满足,就有点想去一个世界玩。
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什么值得她留念的,那几个天天在她面前转来转去的原著男主更是让她应付不过来,宋锦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关上门和沈琉琛过二日子。
那种修罗场的生活不适合她。
她做好打算,决定勾引沈琉琛好好和她谈一场恋爱,完成任务就离开。是没想到,她前脚刚逃离简家那个让她不耐烦又有点恶心的家,后脚就踩进了沈琉琛挖好的陷阱里。
“虽然你不必靠自己的能力赚钱,是,为我的专属血库,你的成绩太差会给我丢。”
说时,沈琉琛正站在书桌旁,手上捧宋锦今晚的数学习题册翻看。
宋锦一脸号:“所以呢?”
沈琉琛:“所以,以后你的业我会亲自批改。”
宋锦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说你在棺材里呆了很久?那么多知识你确定你掌握了?语文你怎么辅导我?能只有在英语这科派得上用场吧?”
沈琉琛:“你以试试。”
宋锦“哼”了一声,“试试就试试。”
“题目都对了,有奖励……”沈琉琛把习题册放在桌子上,凑近了看她,压低了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错一道题,做一次。”
宋锦:“???”我手里这本《五三》能砸死的你要不要试试?
……
所以,到最后,这个世界虽然被拯救了。整个故事不避免地被发展成了一篇R文。
宋锦:我有一句脏我一定要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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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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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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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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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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