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军之前,霍云最倚仗的就是陌离剑,从那个寒冷的山村一直到洛京,这一路上无论什么样的艰难险阻,他都用这柄剑化险为夷,也因此剑锋上沾染了无数人的鲜血。宝剑原本就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能够跟随一个剑主,杀死更多的敌人,这是剑的荣耀。
陌离、陌离……也不知道当年的铸剑师钟眉为什么要给这柄剑取这样的名字,不过有一个说法为众人所熟知,那就是其实钟眉给它取过另外一个名字,可在它铸成之后不久,钟眉就去世了,接过他衣钵的是他的学生。
可能是因为这柄剑是老师最后的心血,那学生就重新为剑取名为陌离,因为它跟另外一个词“莫离”得读音相同,不同的只是一字之差。这个说法听起来还是有很高可信度的,至于这柄剑真正的名字却早已被遗忘了。
不过,虽然是铸剑山庄出品,但宝剑的威名自然得靠一场场比试才能为人所熟知,而持有它的人恰好是当时首屈一指的剑客——剑圣傲伽罗。
傲伽罗就像一个天生的剑客,陌离剑在他的手里甚至能够发出去双倍的威力,一路伴随着他击败江湖各大高手、称雄武林,陌离剑自身的威名也就这样传遍天下。有人说,剑圣和陌离是相伴相生的,陌离若离手就只能说明剑圣已不在人世。
虽然这个说法纯属无稽之谈,但随着剑圣渐渐在江湖上销声匿迹,而陌离剑也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了一点消息,人们开始相信剑圣真的不在了。
只有霍云知道,傲伽罗一生追寻的不过是剑道,十年时间,人间的剑差不多都被他打败了,接下来他又去哪里寻找更强的剑呢?名声对他来说根本没有意义,他只想追寻真正的剑道,江湖中人根本不明白,不是傲伽罗不出现,而是他根本不想出现,出现了干什么呢?不断的比试下去就能满足他么?不可能的。
再说,傲伽罗的剑术早已出神入化,手中有没有剑已经不重要了,所以他才把跟随在身边这么多年的陌离递到了霍云的手上,希望他可以通过手中有剑直至领悟心之剑——剑意为止。
这也是练习圣灵剑法的最终目的,圣灵剑法的终极就是用剑的终极,若是能够达到那个境界,便不再需要依靠手中之剑。那时整个人便是一柄剑,平常收于鞘中、必要时随时亮剑,一出手便是出剑,哪怕是伸出一根手指也是他人难以抵挡的剑气,无招胜有招也是同样的道理。琇書蛧
如今霍云已经开启了九窍,本可以更进一步,但自从踏入这个境界以来,他没有再花更多的时间去练武,因此现在对于剑意也只是初窥门径而已。
如果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完全可以掌握剑意,可惜的是他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所以,他今天要把这些找人传承下去。
“大叔,您找我啊?”一个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但说话却让霍云不由翻了翻白眼,转过去没好气道:“我说你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个称呼改掉?”
来人抬手挠着后脑勺、嘿嘿一笑,在皋园会叫霍云“大叔”的除了天青还能有谁?
看着天青,霍云又轻叹了口气,道:“算了,你愿意那么叫就那么叫吧,反正也叫不了几次了。”
闻言,天青疑惑的睁大了眼睛,问:“什么意思啊?”
霍云将陌离剑收入鞘中,道:“我呢,过些时日要离开洛京一段时间,去办一件重要的事,什么时候回来我也说不好。在我不在的这些时间里,你有任务要交给你。”说完,拿起了陌离剑,紧盯着天青。
天青看得有些莫名其妙,他眨了眨眼睛,指了指自己:“任务?什么任务?”
“先把剑接着。”霍云淡淡道。
“哦。”天青听话的抬起右手手掌,霍云啧了声,皱眉道:“要是不想剑掉在地上的话,那就用两只手。”
在霍云面前天青还是不敢说什么的,便也抬起了左手。霍云将陌离剑放到了天青摊开的双手手掌上,但并没有立刻放开,而是严肃的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这剑很重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与霍云对视着,天青能够感受到那份沉甸甸,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手掌慢慢合上,表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霍云又看了天青一眼,随即手掌就松开了,紧接着就看到天青的双手往下一落,陌离剑的重量超过了他的心理预期,他只能急忙加力,这才没有跌倒。
霍云打量了天青一眼,转眼已经五年过去了,那个瘦弱的街头少年现在已经十六岁了,身材可谓是大变样,比起同龄人长得更高、更壮、更有精神,即便是这样,他欠缺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说这柄剑对他来说还是太过沉重了。
天青现在也到了那种爱幻想、崇拜英雄又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他心里早就不止一次想过能够拥有一柄真的剑,他多次央求着叱云武和念儿他们几个把他带去军营见识见识,看到那些刀枪、弓箭、战马,他总会觉得热血在胸中沸腾,他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像叱云武他们那样,甚至超过他们。
现在,有这柄剑在手,虽然剑鞘是冰冷的、冰得有些刺骨,但天青的心是火热的,他的心脏怦怦直跳,一直以来的愿望今天终于实现了,这让他兴奋不已。
强烈的兴奋感让他迫不及待的想像霍云那样拔剑,在他看来,拔剑非常简单,因为他之前都拿刀杀过人了,拔剑和杀人哪个更简单,他觉得都不需要想。
可是,还没有拔剑他就发现,单手握住剑鞘就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只是握了这么一会儿他的左手手掌就发酸了,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但这显然不能阻挡他拔剑的想法,忍受着酸感,他的右手手掌紧紧的握住了剑柄,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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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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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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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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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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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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