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胜利是两军共同努力的成果,庆祝胜利自然不能分开,两军将营地合在了一起,各自拿出最好的酒食款待他人也是犒劳自己。原本,这种时候他们是不能喝酒的,人类也没有带酒,宴会上的酒是联军提供的。
联军都不是职业军人,行军时带酒带肉是习惯,他们很清楚,如果没有人类,他们自己也不可能取得这场胜利,因此就毫不吝惜酒肉,盛情款待人类士兵。
尽管双方语言不通,但在这个时候,还是高兴最重要。
早在天黑之前,弥雅就已经代表联军前来邀请人类将领们前往聚会,人类将领们也是却之不恭,只留下了聂宇在军营主事,其他人都前往了联军大帐赴会。
在那里,他们见到了弥雅的父亲,伊奥族的大族长——铁荣,那是一个外表粗犷、身强体壮的中年男子,虽然只是静坐在那里,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依旧让将领们暗暗吃惊。
联军与人类习俗不同,吃食上也有很大不同,桌面上所摆的除了几样常见蔬菜,肉类里只有牛羊肉,鸡鸭鱼类都见不到,看上去更像是人类世界里的草原部落。
倒是杯中的酒,并不是草原部落最为人所熟知的马奶酒,而是一种果酒,成色十分清澈,喝起来芳香四溢,入口软绵柔和,犹如清茶般唇齿留香,它是酒又不像酒,这是人类世界里绝对喝不到的。
双方是第一次见面,起初都还有些拘谨,不过酒过三巡之后,借着酒劲,大家开始勾肩搭背起来,尽管说着互相不通的语言,可今天晚上,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喝酒最重要。
“呼!”叱云武以脸色微红的借口一个人走出了营帐,外面凉风阵阵,与里面火热的气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阵风一吹,他整个人神清气爽了许多。
叱云武走向了外面的空地,周围不断传来欢声笑语,欢庆成为了今晚唯一的主题。当然,以叱云武的个性来说,现在并不是这么欢腾的最好时机,因为离此不远的萨尔多辛斯城中依旧驻有魔族兵马,他们怎么会不知道阿齐格他们干什么来了呢?既然知道,那他们难道就不会注意阿齐格的动向么?如果他们再谨慎一些,派出一队人马追踪阿齐格他们的脚步,很快就会发现战场。
魔族也不是傻子,在他们看来,解决战斗需要花一天的时间么?阿齐格他们久久没有回去,只有两个解释,其一就是他们依旧追踪着目标而去,其二就是发生了什么变故,除了战斗还能有什么变故?
如果魔族反应了过来,他们肯定也能发现军营的所在地,到时候只要趁着联军没有戒备之际发动突袭,战果一定很大。
叱云武缓缓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明月高照,似乎在预示着明天会是一个好天气。不过,虽然是这么担心的,魔族的反应有没有那么快就不好说了,依照他们的个性,他们肯定会以为阿齐格他们正在追击败军吧。
想到这里,叱云武就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这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声:“我就知道,你没有那么容易醉。”这是念儿的声音。
叱云武笑了笑,把头转回去,看着念儿,道:“那你又是怎么出来的?”
念儿先是耸耸肩,继而笑道:“跟你一样咯!”
两人相视一笑,念儿走到叱云武身边,问道:“你出来就是为了看月亮?”
“呵!”叱云武笑道:“古诗有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嘛。我们很快就要回去了,我出来看看,明天的天气怎么样。”
念儿表示赞同的点点头,看着挂在半空的明月,道:“这么圆的月亮,明天一定是个好天。”
“怎么样?”叱云武突然道:“有这样的月色相伴,我们出去跑一圈如何?”
“现在啊?”念儿对这个提议感到了惊奇,叱云武看着她道:“怎么了?你该不会是怕被魔族发现吧?”
念儿立刻瞪了他一眼,哼道:“我怕什么?你要去,我便去,走吧!”xǐυmь.℃òm
两人说走就走,今天晚上军营里大多数士兵都在欢庆,他们也不好打搅他们,便自己去牵了两匹马,安安静静的出了营。离营之后,随即上马,开始扬鞭驰骋……
得益于魔族抽走了大量青壮年,夜晚的林中一片寂静,只有马蹄踏过地面的声音,这也是一时的,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比试马术,在左卫军营里的时候,念儿虽然学骑术的时间较晚,但她聪明又勤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掌握了骑术的技巧,她和叱云武、沈良的马术其实都在伯仲之间,互相之间你追我赶,到最后一刻才分出胜负也是常有的事。
即便在魔族的土地上,两人对比试的投入也绝对是百分之百的,他们交手过多次,互相了解对方,知道胜负只在毫厘之间。从过往的胜绩来看,还是叱云武胜多败少,不过就像念儿说的:“过去胜利了多少次那都是过去。”
就像是在证明这句话,这次获得最后胜利的,是念儿。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念儿在前面得意的笑着,叱云武却只道:“有什么可高兴的,就像你说的,这次你能赢过我,下一次可就不一定了。”
“哼!”念儿笑着哼道:“那就走着瞧吧。”说完,她把头转向了山岗上,紧接着调转马头向上面慢慢走去,身后的叱云武也跟了上去。
两人来到山岗上,向前方放眼望去,出现在他们视线中的是一座巨型城市,这座城市之大,天地之间可能只有夏朝的洛京能够与之比拟。看到它,两人脸上的表情没有半分变化,只是相互看了一眼,他们心里当然清楚,那座城市不是别处,正是魔族帝国的都城——萨尔多辛斯。
“几千年了,我们人类终于走到了这里。”叱云武的语气深沉,仿佛在叹息。
“你后悔了么?”念儿眨着明亮的眼睛,“我们轻而易举的放弃了能够给魔族心脏致命一击的机会。”
叱云武看向念儿,笑了:“我为什么要后悔?我们能够走到这里已经创造了奇迹,那座城市坚固、兵力充足,我们没有必胜的把握,为什么要去送死?我们是为了胜利来到这里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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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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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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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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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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