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老大夫皱着眉头,眼里露出惊诧。
沈母止住了泪水,不住地问,
“我的儿,你怎么样了?”
沈流摇了摇头,睁着大眼睛。
“你是我娘?”
说完后又立刻抱住了沈母,
“娘,我现在终于能够好好和你们说说话了。”
沈母和沈父感觉一阵奇怪,怎么沈流现在的样子,看起来这么正常,就像是之前的呆症,突然好了一样??
两人面面相觑。
而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娃娃,此时也走到了二人身边,看着沈流道,
“贵公子天生不凡,只是因为命数贵而多舛,未免夭折,此前才一直痴痴呆呆,实则也是一种庇佑。如今贵公子已经八岁,度过了劫难,我师傅这才派我我这才前来化解。”
沈父沈母一听,立刻呆住了。
什么?他们呆呆傻傻的而已天生不凡?之前之所以傻是因为怕夭折,才被神仙庇佑?现在儿子已经好了?
沈流也适时地站了起来,对着二人道,
“爹娘,之前我虽然呆呆傻傻的,但是一直都能够看清发生的事情,只是没有办法恢复正常。”
老大夫见沈家夫妇现在还在犯傻,直接走到了女娃面前,
“不知仙家的姓甚名甚,我们也好供奉,以谢仙家保佑沈家小子。”m.χIùmЬ.CǒM
只见女娃娃摇了摇头,故作深沉地看向一旁同样楞楞,眼眶红红,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小魏芷,神秘一笑,
“你们要谢的另有其人,是这姑娘把我唤来的,要谢你们也应该谢谢姑娘。她的命数同样不凡,而且和贵公子的命数相辅相生,彼此生旺,不然贵公子也不会醒过来。”
几人听到这话,更是震惊,看着小魏芷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下意识地不信。明明只是村里破落户老魏家不要了的女儿,怎么会命数不凡呢?
但他们很快又想到,貌似确实是魏芷一来,沈流就突发疾病,然后竟莫名其妙的好了,这好像还真是旺他们的儿子啊。
小魏芷看着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娃娃,说了一堆话,却只听到一个重点,就是自己旺沈流?
她心里很高兴,如果真这样的话,那她以后是不是就不会给轰走了。
那身穿道袍的女娃说完这话,对着魏芷一笑,又突然在众人面前消失,只留下一句话回荡着,
“你儿子是文曲星下凡,这小姑娘也颇有来历。好好照顾你们的儿子和这个小姑娘,你们这辈子的荣耀都寄托在他们身上。”
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在了面前,这不是神仙还是什么。
原本还狐疑着的几个大人见状,立刻都跪在了地上,沈父沈母嘴里还不住地念叨着,
“多谢神仙,多谢神仙。”
好一会儿后,老大夫才起身,对着沈流检查一番,确认对方无事,彻底变成一个正常人后,摸着自己的胡须,赞叹地点了点头,对着沈父沈母笑道,
“你们两个还真是有福气啊。”
原本村里人都还觉得,沈家夫妇这两人命不好,只有这一个儿子,偏还是个傻子,老了以后说不准都无人照料。所以虽然沈家在村中是个富户,也没有人羡慕嫉妒。
却不想人家竟然是顶顶有福气的,没听那个仙童说吗?沈流是文曲星下凡,以后没准是要做大官的就连那个买过来的童养媳,都是旺他儿子的。
啧啧啧,这命啊,还真是天注定。
不过老大夫心里虽然羡慕,却也并不嫉妒,只是存着几分要同沈家交好的意思,以后有什么事情了,万一对方能够帮衬到呢?
想起之前沈家那个无赖大哥想要让沈父过继自家的儿子的事情,老大夫心里嘲笑了一番。
看来以后,对方是做不了这个美梦了!
沈父憨憨的,听了老大夫的话,只挠着自己的头,傻傻地笑着。
而沈母也是一样,满脸都是笑意,都快笑成一朵花了。
闲聊了一会儿后,二人才将老大夫送了出去。
期间老大夫对着沈父沈母也是十分客气,临走离开时,还对着二人叮嘱了一番,
“那姑娘命数不凡,旺你家儿子的事情先别说出去,否则她那个无赖爹娘怕是又要来闹了。”
沈父沈母都不是家中受疼爱的孩子,亲手打拼下的这一番家业,自然也没有那么傻,知道老大夫说的话有理,当即便行礼谢过对方。
“不可不可。”
老大夫扶起他们,又笑道,
“邻里之间的,这有什么好谢的。倒是你家儿子的事情,可以出去传一传,不然这村子里都会觉得他突然好了,是个妖怪。而且说是神仙庇佑好了,以后他去读书时,也不会有人提起他又是呆傻之事。”
沈大伟闻言,郑重地点了点头,
“大夫说的有理,大伟知晓了。”
老大夫闻言,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补充道,
“这事儿我去帮你们说,你们是当事人,很多事情不好讲,我这老头子去村里人必定是信的。”
沈家夫妇十分清楚老大夫在村中的地位,当即又是好一阵感谢,让心里有些小算盘的老大夫也有些莫名地心虚了。
于是便又叮嘱道,
“无事,不过是小事罢了。至于你家…你大哥那边…最好还是解决一下吧,不然…很有可能会耽误你家儿子。”
老大夫说完,看着沈家夫妇严肃的表情,又不好意思地笑笑。
“老人家说话可能会不太好听,你们别介意。”
沈家夫妇立马表示没有。
其实他们也不想和沈大哥来往。
沈大哥名叫沈大牛,和沈大伟并非一母同胞,沈大伟的母亲是继室。
沈大伟父亲先前的妻子去世后,沈大伟的母亲才嫁了过来。
大概是害怕别人说她苛待继子,所以沈大伟的母亲,也就是沈流的亲奶奶便对继子十分宠溺,而对着自家儿子则是非打即骂。
甚至分家的时候都没有分给沈大伟什么东西,如今的家业也都是沈家夫妇两人白手起家的成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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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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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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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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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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