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个……武大壮眼看着这个金兵倒下,心中默念了一个数字。
“呀!”又是一个金兵冲了出来,武大壮一脚将其踹翻,然后握着长枪朝他的咽喉上捅了一记。
第三十三个……
体力还算充沛,但武大壮的精神已经是相当憔悴了。
为了埋伏完颜娄室的部队,武大壮昨夜一夜未睡。加上现在自己不仅要担心前面杀出来的敌人,还要顾及后面会不会有人偷偷的袭击自己。
提心吊胆的行走在金军的军阵之中,容不得武大壮有半点的马虎。
他还想活着跟唐宁叱咤沙场,收复燕云十六州,帮唐宁建立大宋的不世之功呢!
必须杀出一条路来!必须要杀出去!武大壮大吼一声,径直朝着把他团团围住的金兵冲了过去。
在女真人生活的地方,草原是常见的景色。而草原上有一种十分凶猛的生物,它就是狼。
武大壮现在就像是一头陷入人类包围之中的孤狼,虽然他的獠牙十分锋利,他的爪子也锐不可当,但是他毕竟只是一只孤狼。
他的体力有限,他的精神也早就疲惫不堪。对待这种危险的生物,人类往往都是等他们精疲力竭了之后,才会一拥而上。
“呀!”身后忽然传来了动静,武大壮反手就是一记回马枪,正中那人心窝。
前面也有一名金兵杀了过来,武大壮便反身一脚踹过去,拔出长枪就朝那人刺去。
当啷一声响,武大壮只觉得自己的枪仿佛刺到了一面坚厚的盾牌上。
抬头一看,面前正站着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金人,咧开嘴巴冲自己笑。自己的枪尖正抵在他手中那把板斧的斧面上。
“你很厉害,宋人!”此人正是完颜娄室的副将,面对武大壮这样的对手,他一点都不觉得恐惧,反而是热血沸腾。
能打的宋人太少了,忽然见到一个在敌阵之中还能来去自如的猛将,他自然有了与其交手的兴致。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武大壮耳听他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也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辽国的话他倒是懂几句,反而女真人的话他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
“你吃屎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武大壮当初跟着神潜混了将近十年,连骂人都成了神潜的形状。
说罢,武大壮便一枪递了过去。
这一枪速度极快,那副将都有些没反应过来。不过他也就是这身铠甲坚固的厉害,武大壮蹭到了他的甲叶,却没能伤到
他。
副将顿时满头大汗,看来对方的水平要比自己高不少,自己可得谨慎一些。
但玩斧子的人是肯定不能被动防守的,这样的话只会是自己遭重。
所以副将咬了咬牙,干脆挥动双斧开始主动进攻。
和程咬金的三板斧不同,他连一板斧都没有。如果非要给他的招式命名,那他的招式应该被称为王八斧。
就像王八拳一样,他这完全就是一气乱挥。不过乱军之中这一招作用可不小,加上他膂力过人,两把斧子一把就有十来斤重。xiumb.com
就算砍不到人,砸也能把人砸死了。
武大壮一时间还真有些不好对付这个人。
如果不攻上去吧,自己就只能被他逼着一退再退,那自己岂不是要被他逼着退回原点,白白杀出一条路了吗?
攻上去吧,自己又找不到破绽。他两把斧子舞的密不透风,自己要是非要跟他拼一下,免不了要挨上一记。
如果身边有兄弟,那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兄弟们会护送自己撤退,把自己送到安全的地方。
但现在自己身处敌阵,挨了这一斧,跟死了有什么区别呢?
必须要谨慎一些啊。
想到此,武大壮不免有些后悔。如果自己当时没有上头,没有追这么深就好了。
………………
杨应正率领部下埋伏的地点与武大壮相去不远,武大壮追着完颜娄室追到了金军的本阵之中,他是看的清清楚楚。
武大壮跟他的关系不错,见武大壮追的深了,他心里着急万分。
但是他还保持着理智,他知道自己不能学武大壮那样孤军深入。
于是他只能带着自己的部下奋力杀敌,他希望自己能够尽快杀出一条血路,杀到武大壮身边把他带回来。
杨应正是杨老令公的后代,祖传的杨家枪法那可是相当的不得了。
有他一马当先,后面的部下面临的压力就轻松许多。
杨应正手里的银枪就好像一条毒蛇,冷不丁就从金兵的眼前冒出来,然后插到了他们的咽喉处。
为了救兄弟性命,杨应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方才他面前甚至出现了一个金军猛安,却被他当成路人一样一枪捅死了。
那猛安死的冤不冤无人可知,反倒是附近的金兵见猛安被杨应正杀路人一样弄死了,一个个都有些畏战。
于是杨应正不多时就率领部下杀到了金军本阵之中。
人头攒动,杨应正也看不清武大壮到底在哪。他又是个哑巴,喊不出话来。
不过他的运气不错,那个猛安是骑着马来阻挡他的。
人虽然死了,但马就在这附近。
杨应正翻身跳上马,四处搜寻这武大壮的踪影。
很快,他就看到了被重重包围的武大壮。
还没等他喜上眉梢,他的表情就变得十分僵硬。
武大壮被那个副将缠了好一阵子,最终他决定不能就这么一路退下去。
想到唐宁说过,所有将士的盔甲最坚固的部位就是前胸和后背,他就屈下身子,硬是拿后背挨了一斧,然后从地上捡起一把金兵掉落的长刀,一刀自下而上,劈在了那副将的裆部。
副将嗷的一嗓子就叫了出来,武大壮反手竭尽全力把刀往上一划,于是完颜娄室那名副将胸口一下都成了两半。
武大壮背部遭受重击,又猛然发力,身体承受不住这种负担,哇的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杨应正看到武大壮这一勇武至极的一幕,本来是高兴的。
但下一秒,一直坚持不懈偷袭武大壮背部的金军终于得手了。
趁着武大壮乏力这一瞬间,从武大壮背后一下子就冲出来三四个金兵,朝武大壮乱刀砍去。
武大壮连中数刀,还没等他吐血,面前又冲过来七八个金兵,刺的刺,砍的砍。
“啊啊啊!!”杨应正见武大壮的身影一瞬之间被金兵淹没,悲痛至极。
从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咕噜声,跳下马就朝着武大壮所在的方向杀了过去。
“都虞侯去那边了!兄弟们快跟上啊!”杨应正的手下紧随其后,纷纷朝着那边杀去。
一路上杨应正无人可挡,凡事他面前的人都被他用枪捅死,用脚踹翻。
但杨应正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武大壮趴在地上,他浑身上下都被金兵砍的破破烂烂的,无论是他身上的盔甲,还是他的肉体。
鲜血从武大壮身下流淌出来,慢慢汇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杨应正悲痛至极,他情不自禁的大吼一声。
但是他无法发出声音,连这点最基础的宣泄方式,他都做不到。于是他便把仇恨都放在了附近的金兵身上。
双目血红的他好似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手中一杆银枪好比一条怒龙,周围的金兵几乎是在几息之间就被他杀躺了一片。
金兵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他要比草原上最凶猛的狼群还要凶猛。
他们崇拜强者,也想跟强者交手,但这并不代表他们遇到杀神的时候也会傻乎乎的跑去送死。
霎时间,周遭的金兵便溃不成军,一个个都哭爹喊娘的远离杨应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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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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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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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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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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