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财富并不是金钱,而是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这就是以物换物的时代。
后来,有人发现一种贝壳非常的漂亮,坚固且便于携带,很多人都喜欢这种贝壳,于是,贝壳成为了财富的象征。
但贝壳毕竟没有那么多,于是珍珠、黄金、白银和铜,等等一系列能够成为财富象征的东西就诞生了。
唐宁瞅着地上摆的几口箱子非常的感慨,金锭不多,多的是银锭和铜钱。
光是铜钱,就占了足足的四口箱子。
北宋时期的一贯钱,照以前有很大程度的缩水。一千钱为一贯,到了宋朝,七八百钱可能就是一贯了。
虽然少了两百多钱,但是看着依旧让人头晕目眩。
古人所说的腰缠万贯,估计就是现在的唐宁了。
每天早上唐宁都要出门去买一些新鲜的食材,或许是能当零嘴吃的黄瓜,或许是大白菜小白菜一类东西,芝麻油虽然香,但炒菜用着总不是那个味。
菜的味道被芝麻的香气遮住了不少,吃饭的时候就跟吃炒芝麻没什么区别。
于是唐宁买了很多菽(音书),也就是黄豆回家,准备自己弄点豆油出来。
这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因为唐宁忘记了很多步骤。他只记得要先煮,然后要蒸,还要让这些豆子发酶,再然后就记不太清楚了,这需要他慢慢的摸索。
所以除了看书之外,唐宁又找到了一个打发时间的好办法,这比他寂寞到蹲在墙根听沈括他们家吵架强多了。
除此之外,唐宁还买了大米回来,准备自制白酒。
坐吃山空终究不是个好法子,必须得想办法发财才成。
宋朝私自酿酒没什么问题,但要是去卖就是犯罪。孙羊正店那种私营的酒楼之所以能够售卖自家私酿的酒水,主要就是这正店二字,有了这两个字,就说明这是取得了官府的信任,拥有了酿酒许可证的豪华大酒楼。
东京汴梁七十二正店,大抵皆是如此。
忙着制油、酿酒,就很容易忘记做饭吃,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唐宁被王志拉着去弄些仆役回家。
王志是觉得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唐宁的气说不定也消了,就过来拜访一下这个小小的人才,希望他不要把自己给忘了。
一进门就看见唐宁正在摔东西发脾气,瞅着满地的黄豆,王志痛心疾首,拿手指头指着唐宁哆哆嗦嗦的说你就是生气也不能糟蹋粮食啊!
前不久刚刚清扫的干干净净宅子又是一片荒凉的景象,王志实在是看不下去,就拉着唐宁,准备带着唐宁去买些下人回家。
“我朝如今还有良贱制度残余?”
“良贱什么度?”
唐宁一拍脑门,以前看过资料,说是在宋朝的时候,人口.交易和奴婢贱口.交易就已经灭亡了。刚刚一下子没转过弯来,北宋时期,这种交易尚有残留,并未完全消散。
当初唐宁在看到这份资料的时候,胸中的自豪都要溢出来了。
去奴隶制,在一个文明的历史进程上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美国用一场战争结束了奴隶制度,而宋朝则是靠文明的自发演变告别了奴婢贱口制度。
很可惜,在北宋时期奴婢贱口制度还没有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上消亡,即便在南宋时这种制度已经消失了,但在元明清时期又中断,甚至回流了……
“还是算了吧,找个厨娘给我做饭就好。”唐宁有些意兴阑珊的摆摆手:“我这阵子很忙,总是饿到肚子疼才想起来做饭。”
“哎呦我的好老弟,好歹也是有个三进宅子的人,家里连个仆人都没有,多寒碜啊!”
“我怎么过关你什么事情,买了你的大宅子,还非得把人装满才行?我喜欢过清静的生活怎么了?”
唐宁双目一横脖子一梗,理直气壮的说道。
好像昨天蹲在墙根听沈括家吵架声的不是他一样。
“哥哥我一片好心好意,到了你这就好像是在坑害你一样,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好好好,你愿意怎么过怎么过,我不管了。看在你救过我命的份上,我就听你的吩咐行不?
只不过厨娘的费用有点高……”
唐宁把腰间装满银两的钱袋子抖了抖,咧开嘴巴笑道:“老子有钱!”
遇到暴发户了,这还说什么了?
王志冲唐宁挑了挑大拇指,一言不发的就拉着唐宁上了马车。
唐宁的家在城东,而王志要带唐宁去的牙行在城西。所以当这辆能把人颠死的马车到了地方的时候,唐宁是腰酸屁股疼。
如果不是王志中间回了趟家换了身衣服,让唐宁缓过来一口气,恐怕唐宁半路上就要死了。
城西的人很多,唐宁坐在车里就能听到喧闹的声音。这声音一点不比当初他在润州城门口听到那些力工拉拢人的声音小,于是当唐宁被王志搀扶着下了马车的时候,不出意外的见到了很多的人。
这些人的衣服很少有没打补丁的地方,一个个披头散发的,模样甚是狼狈邋遢,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
唐宁抽了抽鼻子,叹了口气。
只要是有需求,人口贩卖何时又曾断绝过?只不过这些放在台面上的,绝对是牙人通过正当手段弄来的。
那些拐卖的,是绝对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南山盗就在润州城边上不远处,祸害了这个地方十余年。因为南山盗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者何其多也……
半月前从南山上解救回来的妇人,有能查清户籍的当下就会被送回户籍所在地,那些查不清的,多半就是在这里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瞅瞅这地方以妇人居多,就知道了。
唐宁默默的抿了抿嘴,南山盗虽然已经铲除了,但他留下的影响却依旧没有彻底的消退。官府懦弱,坑的只能是这些可怜的百姓,而这样的事情,不止在润州,在大宋的各地,都屡见不鲜……
少了一颗门牙的牙人一阵风似的跑过来,对王志拱拱手,谄媚的说道:“这位官爷,可是有什么需求?”
王志回家换的这身衣服就是为了让牙人能够知道他的身份,虽然没穿着官袍,但衣着光鲜亮丽,脚底下踩着一双官靴,腰间还挂着一方玉佩,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当官的。
王志没搭理牙人,而是对唐宁说道:“你真的不要仆役,只要厨娘?我是说你看看这个地方,可是有不少能干活的。
瞧见那个家伙没?嘿,这一看就是个能干的……看看那边那个,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官爷,那是小人的弟弟……”
“哦,不好意思……”
唐宁摇了摇头道:“我只要一个厨娘,能给我做饭吃就好。洗衣打扫什么的,我习惯自己干了。”
王志叹了口气,不过眼珠子却是一转。招手唤过牙人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牙人听后,脸色显得有些为难。
于是王志把一块银锭从袖子里面掏出来拍在了牙人的手上,牙人立刻眉花眼笑的道:“两位请跟着我来。”
说罢,就躬身邀请唐宁和王志同行。
唐宁不动,王志也不动,这让牙人对唐宁的身份感到惊讶。
王志这般出手阔绰的官,一般来说都是家庭非富即贵。
润州城不是什么大地方,他们还用不着看别人的脸色。尤其是这么一个少年,什么时候润州城里多了这么一号人物?却不知他家人是谁?
牙人一边往前走一边琢磨,怪不得那个当官的要自己把‘藏货’拿出来,原来是要讨好这个少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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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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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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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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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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