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奸臣>第二十四章 南山三虎
  刘令这个人是个非常尽职尽责的卧底,也许在他的眼中,只要能够完成皇帝交给他的任务,他就会不惜一切代价。

  而且,他也一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卧底,至少在看到他一身的伤疤之后,唐宁觉得受过这么多伤的人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而如今作为朱四指的他,阵斩三十二名官兵,论功行赏之时,韩雄也是对其大加褒奖,众喽啰对朱四指的敬仰也如长江之水绵绵不绝。

  “你真的下得去手?”

  茅屋中,唐宁疑惑的看着刘令。这样的人很难不叫别人生出警惕心,当了卧底杀起自己人来毫不留情,就算是和他做朋友,也要多一份心眼。

  刘令趴在床上,他肩膀上有一道伤口,是他自己弄出来的,不然总往唐宁这边跑,也不是个事。毕竟朱四指可是韩雄最信任的亲卫头子,刘令半路上山,最终取得这样的成果也不什么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事情。

  撇了撇嘴,刘令说道:“就那些烂泥一样的厢军,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好下不去手的。战时不听上官调令,一窝蜂的往上冲,即便是溃退之时,身后没有追兵,依旧哭爹喊娘的逃命。你可知某家看到一些人脱下身上的甲胄,只为跑得更快一些时,是多么渴望把那些家伙一枪捅死么?”

  唐宁抿了抿嘴没有接话,这话就接不上。大宋的地方军队就是这样的,除了戎守边疆的西军之外,哪怕是禁军,都不一定有太高的战斗力。更不要提地方上这些武备不如禁军精良,训练不如禁军有素的厢军了。

  你不能指望一群平时的工作就是除了打仗什么都干的一群家伙上了战场之后就能爆发强大的战斗力,哪怕这些家伙人手一件金蚕宝甲,拎着倚天剑扛着屠龙刀舞着方天画戟。

  兵是兵,杂役是杂役,一旦兵成了杂役,兵就不是兵了。

  距离上一次与官兵的战斗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刘令基本上能保证每周都来一次,每到这个时候,就是两人交换信息的时候。

  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将南山盗剿灭,至于厢军战斗力的强弱,无论是唐宁的看热闹不嫌事大,还是刘令的恨铁不成钢,都起不到什么作用。

  除非将厢军从杂役中剥离,但富庶如北宋也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一笔军费。已经有五十多万禁军要养了,再养这三十多万的厢军,实在是养不起啊……砸锅卖铁都养不起……

  “好香的酒!”疼痛让刘令的声音变得闷闷的,唐宁对他的伤口处理非常用心。刚刚酿好的白酒,就直接拿出一些用在了他肩头的伤口处。

  唐宁撇撇嘴说道:“这酒出来的第一口,没想到没进人的嘴里,倒是进了你的身体里,实在是暴殄天物。下次你也用不着划伤自己了,装作扭个腰,崴个脚,来我这里不就行了?”

  刘令没理唐宁的话,而是扭过头看着唐宁问道:“能给我喝一点这酒吗?”

  唐宁呵呵一笑道:“自然可以。”说罢就从自己酿酒的坛子里舀了半碗出来递给刘令。

  刘令拿着碗,鼻子凑到跟前深吸了一口气,眼神迷醉的说道:“光是酒香就让我有了七分醉意,却不知这酒究竟是何等的暴烈。”话音一落,便仰头将碗中酒饮尽。

  唐宁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的看着刘令那张半黑不黑的脸变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绽。

  “好酒!”刘令艰难的说出这两个字之后,就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唐宁心里乐开了花,看来白酒在这个时代还是有市场的。很多时候唐宁都在想,等自己完成了复仇之后,要去哪里,做什么。想来想去,去哪里还没决定,做什么倒是先想好了。

  在北宋做生意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北宋对商人非常的优待,嫁公主很多都是选富甲一方的商人嫁过去。只要能够接受的了大宋严苛的商税,做个商人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

  唐宁小时候在爷爷身边长大,而唐宁的爷爷没什么别的爱好,最喜欢的就是喝酒。自己酿的葡萄酒,自己酿的白酒,喝的不亦乐乎。因此,唐宁也从爷爷那里学来了一身自酿酒的本事。

  这一坛子白酒花了唐宁足足两个月的时间,如今新鲜出炉,唐宁自己却并不满意。没有经历过蒸馏的白酒一点都不烈,至少在唐宁看来,这坛子酒的度数并不算高。

  即便如此,刘令这个家伙看上去也未曾喝过这么烈的酒,如此算来,自己光凭酿酒就能在大宋赚取一笔丰厚的家财了。

  “知道你在想什么,很遗憾的告诉你,没有官府允许,私自贩卖酒品是要蹲大牢的。”

  从来没觉得刘令的声音如此讨厌过,唐宁白了眼刘令瓮声瓮气道:“怎么没把你醉死!”

  刘令似笑非笑道:“你以为某家会因为你这一口酒就醉的不省人事?”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怎么来的唐宁不知道,但肯定就是在刘令这种无聊至极的试探中没的。身为天子鹰犬,他们很好的从天子身上学来了不轻信别人,永远怀疑别人的传统,并且把这个传统带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唐宁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比起这种试探来试探去的行为,他更喜欢有话直说,不绕弯子。更何况如今两人还都是在为了同一个目标努力,如此相互猜忌,怎能叫人放下心来联手对敌呢?

  于是唐宁不屑的说道:“你想要知道你婆娘有没有偷人,是不是也要晚上装成一个采花大盗回家里看你婆娘的反应?”

  刘令咧嘴一笑,露出半黄不白的一口牙得意道:“我没有婆娘!”

  “……”

  话题既然已经被杀死了,就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必要。刘令见唐宁神色不渝,就转移话题问道:“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让沈成和张启先死一个。”唐宁坐回了书桌后面,捧起一本《论语》看了起来。

  韩雄虽然在自己的后宫们都跑光了之后大发雷霆,但对唐宁却一如既往的重视,甚至还给唐宁弄了好几本书回来,如今唐宁手中的这本《论语》就是其中之一。或许是他觉得唐宁和这件事扯不上什么关系,那些女人有足够的时间把唐宁送走之后再逃跑。

  想到这,唐宁不由得叹了口气,放下书籍道:“韩雄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当上大当家的啊?以此人的脑子,在这南山寨上怕是吃不开吧?”

  刘令忍俊不禁,觉得唐宁说的实在是太对了。不过他知道的要比唐宁多出太多了,便出言解释道:“没什么原因,最重要的就是当初韩雄仗着两膀子的力气,带着三五十人就上南山。如果没有韩雄,也不会有如今的南山盗,所以即便此人脑子不灵光,但人人还是要尊他一声大当家的。”xǐυmь.℃òm

  “赵仁纵容手下跋扈,又时常私吞缴获,韩雄为何不为所动?”

  “南山盗能有如今的气候,完全是赵仁一人的功劳。你别看他总是笑呵呵的,但笑面虎这个花名可不是白来的。此人猜忌之心极重,且心狠手辣,对待敌人和叛徒,从不留情。而对于忠心耿耿的部下,却又不是一般的优厚,这一点你从张启身上就能看出来。”

  见唐宁认认真真的点头,刘令便舔舔嘴唇继续说道:“如果说韩雄用武力让南山盗在南山站稳脚跟,赵仁则是用他的脑子让南山盗在两浙路名声大噪。引得四方盗匪来投,才有了南山寨今日的规模。除此之外,这南山寨的寨墙,以及大寨的选地,也是赵仁选定的。

  事实证明他的眼光很好,镇江军十年来针对南山盗展开了几十次大大小小的进攻,却都没什么好成效,除开镇江军本身的无能,南山寨易守难攻的地形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即便是禁军来了这里,也要吃上一个大亏。官家不愿意让禁军遭受损失,便派某家来这里,希望能让南山盗从内部瓦解。”

  “若是如此,南山盗岂不是就在赵仁一人的掌控之中了?韩雄这个大当家也是名不副实啊……”

  “嘿嘿,韩雄对于赵仁的信任可不是一般的信任。本身赵仁就是最早追随韩雄的那一批人,据我所知,韩雄早在上山之前,就与赵仁结拜为义兄弟了。”

  “那王庆?”

  “王庆是后来才加入的,本来南山寨上有五个当家,其中一个被赵仁杀了。另外一个,被长虹镖局的镖师砍死了,不然还轮不到王庆这个莽夫坐第三把交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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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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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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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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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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