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第一次以先生的身份站在台上给学子们讲课。
别说,这种紧张的程度真像洛奇第一次给学子们上课一样紧张。
终于,他调整好之后,鼓起了勇气面向坐在课堂上的学子,拿起洛奇为他准备的资料,一副老气横秋的先生样,学着洛奇说道。
“我们今天学一篇马说。”
随后,他拿着戒尺,指着已经在黑板上写好的文章。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句话谁来翻译一下。”
学堂之上很快就有人举手了,与洛奇上课的效果一样。
洛奇今早就已经宣布了,今日的几堂课会由林学来代课,所以要对林学称之为先生,而并非同窗。
见到大家都这么积极踊跃,孔大善捂额。
完了,这群人都病入膏肓了。
林学眼尖瞥到了孔大善,其实在他知道这三人就是来捣乱时,他和江诺是一样的,有些生气,再加上洛奇就有告诉他,适当的刁难刁难就行,不可太过。
所以大声的喊了他的名字:“孔大善,你举手了,你来。”
突然被点名的孔大善一脸懵。
不,我没举手,我真的没举手。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句翻译一下。”林学重复了这句话。
面对所有学子向他看来的压力,只能硬着头皮站起来。
他看着上面写的文章,好陌生,好生疏,明明每一个字都认识,可连在一块怎么就不认识了呢?!
“我,我不知道。”孔大善略带羞涩的说出口。
“不知道,下次就不要举手了。”林学说道。
孔大善os:我就是看着这群病入膏肓的学生们被你们这么虐待感到心痛,真的没举手啊!!
“我没让你坐下。”
林学说道,刚接触到凳子的孔大善条件反射的又站了回来,一脸幽怨的盯着林学。
林学点了一下年纪只有六岁的洛轩,说道:“你解释一遍给他听听。”
洛轩站了起来,用着小奶音说道:“世间有了伯乐,然后才会有千里马。”
林学示意他坐下,问孔大善:“听明白了吗?”
“啪——”
孔大善就好像是被一把枪打中了胸膛,一个六岁小孩都知道,这对他无疑是一种侮辱。
可他明白一个道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回道:“明白了。”
林学又道:“那你来翻译下一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什么?还来?
孔大善此刻内心是崩溃的,他转头求助赵义和欧阳鹿,这里面只有欧阳鹿的学历是最高的,比他们两个资质都好。
欧阳鹿无语至极,真的很想忽视那双求救的眼神,烦躁之下还是站起替他解围,“先生,孔兄他读书少,不如就由学子来翻译如何?”
都做到这份上了,林学是个脸皮薄的,只好同意了。
这要是换成洛奇,管他是谁,我点你了,就只能你回答。
“千里马经常有,但是伯乐却不常有。”欧阳鹿回答道。
林学点点头,示意他们两个都坐下,接着点学子来翻译下一句。
“还好有你,不然我就要被他折磨死了。”孔大善感激的看向欧阳鹿,欧阳鹿却是皱眉好像很嫌弃似的,不过又很快被他平息了。
不知是不是这篇文章吸引了他们三个,三个人竟然听的格外的认真。
仅仅只是运用比喻,就宛转的抒发了封建社会中知识分子怀才不遇的感慨和悲愤。
通过对世上有无千里马的反复论证,归结道不是没有千里马,而是缺少知马的伯乐,从而对封建统治者不知人,埋没人才的现象进行了有力的揭露。琇書網
整篇文,说理却未把所持的论点正面说穿,更没有把个人意见强加给堵着。
构思精巧,生动形象,长短句相间,语气有成熟,疑问,感叹,行文富于变化,达到了说理深刻,论证有力的效果。
这篇文章,别说他们的私塾,就算是各大学院都不一定能找出这么精妙的文章来。
“起伏回荡,感慨悲凉,是篇好文。”孔大善或许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竟然能够如此乖巧的听完这两堂课,还在这篇文章里面回味无穷。
可接下来的跑操环节,又让他坚定了青云私塾虐待学生的事实。
大家都在院子里排好队,孔大善他们三个是新来的,不知道要干嘛,但是也乖乖的排在后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大家对跑操的事都很自觉,所以自己排好队,跟着林学跑出了院子。
“什么?跑?”
孔大善惊呼,江诺特意站在离他们近些的位置,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拉着就跑,“磨蹭什么呢,赶紧跟上队伍。”
每次跑操,洛奇都会教大家念一首古诗,边跑边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记忆性。
在昨天,林学就已经背会了,所以也学着洛奇的样子大声的喊道,“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后面的学子跟着说道:“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时的三人脑子里只闪过一句话。
啥玩意?还要背诗?
还没多想就听到林学又喊起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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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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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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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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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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