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你的盛宠我不配>第104章  一辈子都不会放过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
  “还记得这家餐厅嘛?虽然在a市,排不上第一名,但是它却是我们小时候最喜欢来的一家,因为它其中三道菜,特别符合我们俩的口味。”

  林悦馨客特意挑了一家,最有他们回忆的餐厅。

  就算齐司瑾松口愿意和她试着交往,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沈予予,稳住齐夫人,那她也不介意。

  她林悦馨可不是普通的女人,只要给她一个机会,她就会紧紧抓住,然后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更何况,她和齐司瑾有些沈予予根本就没有的美好回忆。

  只要让齐司瑾记住那些美好,哪里还有沈予予什么位置。

  是时候让沈予予让出原本就不属于她的位置了。

  也是时候彻底解决掉沈予予了。

  那个傻子,只要在世界上一天,她就会想到曾经她被傻子抢走过最重要的东西,就会让她感到无比丢脸。

  她知道,只有沈予予彻底离开这个世界,那种让她丢脸的感觉才会彻底消失。

  原本应该属于她的东西,才会再一次彻底属于她。

  “点菜吧。”

  齐司瑾心思全在那个一动不动的手机上,根本没空理会林悦馨,无比敷衍的回了一句。

  “好。”

  林悦馨看了一眼被齐司瑾紧盯着的手机,心里即便不爽,脸上也没有任何表现。

  林悦馨除了天生能力出众以外,更多了是,她比所有女人都能忍。

  再者,她相信,她只要点出,有她和齐司瑾共同回忆的三道菜,齐司瑾对她就不会再像现在这样。

  “菠萝咕咾肉,龙牙鳜鱼卷,再要一个糖醋里脊。”

  林悦馨说出这三个菜,一直关注在手机上的齐司瑾,脸色就有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变化。

  即便转瞬消失林悦馨也察觉到了。

  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林悦馨本就和煦的脸上又凭添一抹胜利的笑意。

  虽然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齐司瑾的口味变得这么……普通,甚至上不得台面,但是没关系,只要齐司瑾喜欢,她就陪着。

  陪着陪着,这就是她和齐司瑾共同的回忆,也是沈予予永远都无法拥有的美好回忆。

  其实眼前那三道甜腻的菜,并不是齐司瑾的爱,没什么意外的话,他甚至几年都不会吃上一口。

  但这个世界,就是有那么多意外。

  非人为可以控制的意外。

  这才导致从来都不爱甜腻食物的齐司瑾,每个月都要吃上那么一两口。

  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是因为沈予予爱吃。

  沈予予外婆是南方人,食物喜淡,更偏甜,造就了沈予予现在独特的口味。琇書蛧

  只是沈予予从小就是一个比较克制的女孩,就算再爱,也不会表现的太明显。

  对于这三道菜,还是每次和爷爷一起去沈家,发现沈家餐桌上,不论怎么变,都不会少了的三道菜,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而他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现,稍稍有点挑嘴的沈予予,每次都会吃上一两口的三道菜。

  从那以后,齐司瑾去到任何一个酒店,就算他自己不喜欢,他也会点上的三道菜,每一道最低都要品尝一口。

  不为别的,就为感受哪个酒店做的这三道菜最好吃。

  毕竟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想要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沈予予,更何况沈予予自己爱的东西。

  经过多次品鉴,齐司瑾认为这家的三道菜,做的最好吃,带沈予予来,沈予予对它的评价也最高。

  于是这家酒店,就成了不是a市最好,但却是他齐司瑾最爱来的一家酒店。

  他每次点的这三道菜,也成了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心中认为是他最爱的三道菜。

  尤其是林悦馨和路修贤。

  路修贤嘲笑他的口味如此女生气。

  而林悦馨则是直接为了他连口味都改变了。

  好在林悦馨比一般女孩子聪明,也比一般女孩子识大局,即便喜欢,也从不妄想不属于她的东西,他们三个从小到大的朋友,这才能一起走到现在。

  看了一眼眼前沈予予最爱的三道菜,齐司瑾知道,这辈子他都无法摆脱沈予予带给他的影响。

  他清楚的知道,他对沈予予的爱,已经和他的身或心,彻底融为一体,谁都无法拿走。

  只是那个受尽人间偏宠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幸睡在他身边,心里却想着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真是不知好歹!

  说好的只爱他一个人,说好的永远都不离开他。

  骗子!

  骗子!

  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还是个大骗子!

  他们两人还没有怎么着,她就给自己想好的后路。

  这叫傻嘛?

  在齐司瑾看来,她可一点都不傻。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傻的女人,在丈夫比平时晚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居然不打电话过来问一下。

  她就是这么做别人妻子的!

  她到底在干什么?

  为什么连个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她难道不知道,做妻子的要随时随地查看丈夫的去向,以防万一嘛。

  到底是真的放心他,还是……

  还是沈予予是故意的!

  故意趁他不在家,她好暗戳戳的计划着,该如何离开,如何去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好一个沈予予。

  好一个不守妇道的沈予予。

  真以为他舍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是不是!

  这一次,要是不给她一点教训,他就不姓齐。

  想离开!?

  想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没门!

  想都别想!

  就算他一辈子不要孩子,一辈子顶着家有傻妻的头衔,他也绝不可能放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离开。

  就算死,那个女人也要死在他怀里。

  “司瑾?”

  林悦馨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齐司瑾的目光怎么突然就变得狠厉起来。

  “把这三道菜撤走,现在,以后,以及永远,这三道菜,都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

  想到沈予予正想法设防的离开他,齐司瑾就恨不得立刻掐死她,这样一来,沈予予那个女人就再也不会离开他,再也没有机会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好。”

  林悦馨完全看不懂此刻的齐司瑾,却不妨碍她让人立马撤走那三道菜。

  “以后不许在我面前提沈予予三个字。”

  显然,齐司瑾已经把手里的手机当成了沈予予。

  而另一边的林悦馨,被齐司瑾这突如其来的暴戾震得有点懵。

  她……她刚刚好像没有提沈予予的名字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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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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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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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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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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