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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末法时代种仙植>第三十九章 登场
  化安镇如今道路已经彻底变为石路,不再有黄土飞扬的情况发生,往日里总是若隐若现的恶臭在治理下也消失无踪。

  大量被准备好的建材放在道路的两旁,在这里干活的领民已经被清场,只余留陶恒带着下属等待伯爵的到来。

  黝黑的石板上,马蹄声不绝于耳,风墨一时间不知道浪到哪里去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陶恒不得已重新骑上枣红马,还好的是它怀孕不久,骑行对它并不是问题。

  随着巡逻队的来回通知。

  陶恒很快便带着林涵等人迎上这支只有五辆马车的队伍,但却有着极为夸张的安防力量——大约五十名骑兵护卫在前后跟随。

  整齐明亮的装备和武器,彼此默契的跑动和指挥,这只队伍是最早跟着父亲征战的那些人组成。

  大多人因为战功已经被册封为贵族,选择前往自己的领地享受美好生活。

  但有一部分人仍旧选择跟在父亲的身边,除了忠诚以外,还有那肉眼可见的野心——想要通过对陶家长年累月的贡献获得一株灵植。

  对此,父亲并无异议。

  贡献最多者有可能从他这里获得灵植,这是他当着所有人面前亲口承诺。

  事后也有那么两个世代归附陶家的异姓家族出身的人获得了灵植,直接点燃了欲望,父亲也成功拥有了一批对他忠心耿耿,对外张开獠牙的狼。

  就算有新鲜血液注入也会被逐渐同化进这种狂热状态。

  而父亲不怕翻车,执意这样做的强大自信则来自于他的实力。

  能够在高空挪移,以一敌群的高级灵力境界。

  如今人类能够触及的战力天花板。

  只要他不死,就算伯爵府全数交给陶元,也依旧隐隐处于他的掌握和庇护下。

  除非陶元也突破到高级灵力,但那没那么简单。

  说起来,大哥用陶峰和父亲御使骑兵的手段一模一样,

  算的上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伯爵身披铠甲骑乘在自己心爱的坐骑白卢一马当先走在前面,锐利的目光在进入农田包裹的道路时就在打量着一切布置,不言不语。

  在看到自己的三儿子骑着枣红马迎上来时,这才不动声色的将目光变换为波澜不惊。

  陶恒在看见父亲陶且的着装时就有些替他流汗。

  如今正处在夏末秋初的阶段,又将近中午时分,热烈的阳光下还身披一层又重又厚的锁子甲,内里肯定还套有一层防止皮肤被刮擦的厚皮毛。

  光是想想就感觉难受,但他脸色却丝毫不为之波动,这也是陶恒对他发怵的原因之一。

  在某些方面父亲他总是能认真的一丝不苟,并严格要求自己。

  有这样以身作则的父亲,是个孩子都会隐隐害怕。

  “伯爵大人,一路可好?”有些礼节是必须要执行的,尤其是分封之后,陶恒如今是以男爵的身份向伯爵问好。

  “嗯,较为顺利。”伯爵点点头回应后,看向道路尽头的领主府,有些感叹,“三十多年了,这座小镇仍旧没有多少变化,依旧还是黄土飞扬。你大哥他们在车厢中,先不用打招呼,外面的天气太过炎热,你母亲需要早点降温休息,先入府吧。”

  陶恒心中顿时出现了几丝烦躁,那个后母也过来了吗?

  那同父异母的四弟陶斯肯定也在车队中。

  作为原配所生,天然便与她们隐隐有些不对付,成年后更是明白自己与她们是两路人,彼此之间算是礼节做到的相熟之人。

  只希望住这里的几天别给自己整出幺蛾子就好。

  目光闪了闪,应道:“是。”陶恒上前引路。

  片刻后,车队在领主府门口停下来,所有的下人在林涵的带领下,左右站成一排迎接贵宾。

  “伯爵大人,我已经按照男爵的吩咐准备好一应接待的准备,还请您带着家人移步府内。”

  当年随手救下来的穷困小子,如今也是成为了一府管家,林涵也算是跟了他不少日子,伯爵颇有种与旧人相逢的感慨,笑道:“眨眼这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小子已经成为了领主府管家,你感觉这里如何?”

  林涵这才深深鞠躬行礼:“这里一切都很好,能够派到陶家祖地辅佐三少爷,我感到很荣幸。”

  “嗯。”伯爵点点头,直接下马,“那不妨碍再帮我拿一回铠甲吧。”

  “大人说的什么话,这本就是我的职责所在,谈何说帮呢?”

  在林涵的服侍中将身上一切负重顺利脱下,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常年习惯穿盔甲的伯爵,在感受到浑身轻快后,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好了,让陶元他们下来,随我一同入府。”琇書網

  随着马车门帘打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同坐一辆马车的陶元与陶汝。

  陶汝虽说有自己的领地,但距离朝海郡不远,于是她起居都在陶家中,只是白天回到领地行使领主的权力,父亲也并不反对这样做,谁让是自己的孩子中唯一一个女生,也就纵着她了。

  陶恒笑着一一打着招呼,下马上去一人一个拥抱。

  “大哥,二姐,再次欢迎你们来到化安领,怎么样?我可依旧是两倍热情,上次总说我眼中没有你们,现在信了吧。”

  陶元笑骂道:“你小子,真的是啊,我错了行吧。不就是上会来这说过一次,能惦记到现在,见面第一句话就拿来刺我们,亏我们在大热天跑来看你。”

  “哪有,我只不过是展示诚意而已,是你把我想这么坏的。”

  陶汝接过话头制止:“行了,接下来有的是时间让你俩叙旧,赶紧去后面吧。”随后又低声提醒道:“莫忘了父亲开头说了什么。”

  说起那位,三人之间顿时安静下来,陶恒看向大哥,看到陶元轻微的点点头,这是在示意,那个女人只是随着父亲前来,并没有什么目的,按例行事即可。

  “这这就去,但过后别又怪我不热情。”

  越过大哥所乘马车,来到车队最中间,被保护的最为严实的第三辆马车前,在贴身侍女的搀扶下,出来了一位打扮低调却又处处隐隐显现奢华的三十岁左右妇女,气质高贵,举手投足间尽是恰到好处的礼节,精致的面容点缀着恰到好处的浅妆。一看便能知道,只有高层人士才有能力将女儿养的这般出众。

  出身极为显赫,哥哥是当今太子,自己又极为受皇帝宠爱,偏偏执意选择成为续妻嫁与陶且的卢阳王国三公主:卢韵。

  自己的后母,陶家的半个主人,前段时间猜测中,一直在家族内部针对自己,使自己被动响应下一次战争令的幕后主使!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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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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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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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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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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