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团宠农家小福女>第22章 家中得有田
  七郎媳妇和韩婶子都被李氏轻飘飘的话给堵住嘴巴,两人面色不好地坐着。

  其他也都是妇人家,但她们可是大清早去镇上赶集的,这会儿正累着,家里还有一推事情等着她们做,可没有闲心思跟韩婶子一样嘴碎。

  有唠嗑的时间,还不如眯会儿呢,回去了可没有时间休息。

  牛车安静下来,魏夏也能靠在李氏的怀里睡个觉,魏家村离平城还很远呢,昨天夜里她确实没有休息好,这会儿还真累了。

  毕竟原身才是六岁的身体啊,等家里的经济稳定下来,她也得开始养身体了,这么瘦弱可不成。

  心中盘算着事情,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要吃午饭了,看着院子里的炊烟,又闻着香气,还有家里人的笑声,魏夏想着这样普通又安逸的生活挺好的。

  “阿夏醒了,快来吃饭。”

  “好!”

  李氏将饭菜都端到桌子上,见魏夏走来,笑着让她过来坐,魏三郎四郎都去了学堂。

  镇上的学堂开不了,他们是去的平城上学,所以得晚上才能回来。

  魏老二跟林家的大舅子挑选瓦片,商议修房子的事情,也没有在家,魏老三在平城买东西,忙活店铺的事情,就在城里吃饭。

  桌子上一下子就少了好些人。

  魏老爹和魏老大说着田庄的事情,田庄卖给官府后,官府就请人做农活,这样的收入才会稳固。

  但他们买回来,就是三四倍的价钱了,虽然贵,可庄稼人怎么能没有庄稼。

  “玉米地和南瓜地?”

  “是啊,玉米是上月才播种的,算着日子,差不多得到十月份才能成熟了,南瓜我看着好像都是能吃的。”

  魏老大见闺女好奇,笑着跟她说,“咱们魏家村的田地都是用后山的水灌溉的,所以种出来的庄稼要比其他村子的好,尤其是瓜果,特别甜。”琇書網

  “咱们家之前也中了稻谷,还有玉米和红薯,南瓜,这些好养活,但红薯地官府的要价太贵了,便赎回了南瓜地。”

  魏夏听着点点头,她前世对农作物不算了解,但听着魏老大的话,就是现在可以吃南瓜了。

  种农作物她不会,但吃,她会啊!

  “阿爹,我要跟你去摘南瓜!”

  “好,吃完饭,你睡个午觉,阿爹再带你去!”

  见父女两说得高兴,李氏从锅里端来五碗蛋羹,给魏夏他们几个孩子一人一碗,现在家里有钱了,孩子们的营养得跟上。

  先前不战乱的时候,魏家也是每天都给孩子们煮蛋羹的,所以魏大郎他们的身体都是很好。

  魏春才十三岁,比同龄的姑娘秀俊多了,但魏夏和魏秋因为年纪小,这两年没有好吃的,就显得瘦小干瘪。

  瞧着妹妹弟弟,魏春想将鸡蛋羹让给他们,李氏笑着说他们都够,让魏春自己吃。

  魏春不是什么腼腆的性子,笑着就应了,吃饱了她好干活!

  魏家人吃饭也是不兴说话的,免得呛着,一家人很快吃完了饭,魏夏人小也矮,碗筷这些,李氏不用她收拾。

  但魏夏可不是甩了碗筷就坐着休息的人,她就帮着扫地,魏秋也勤快,别看她四岁,但会做的事情也多着呢。

  魏夏扫地,她就帮着把凳子和桌子擦干净,又帮着魏夏将垃圾倒掉。

  现在是七月里,正是魏家村最炎热的时候,太阳晒,没法去田地里干活,所以吃完饭,大家都会午睡一会儿,才有精神干活。

  魏夏也被李氏带着去屋子里了,昨天夜里下的大雨,但太阳一出来,屋子就干燥了。

  魏夏本想去找魏二郎,但想着他要温书参加考试,就去看了魏大郎的脚,他现在已经能杵着拐杖下床缓慢行走了。

  虽然需要用拐杖,但可比只能摊在床上要好太多。

  “果然还是莫家药铺的药好用,大哥的腿伤很快就能好了。”

  魏大郎自己也很是高兴,看着妹妹更是笑得温和,“都是阿夏的功劳!”

  若非没有妹妹抓的贝壳蛇,他哪里治得起腿伤。

  魏夏咧嘴笑笑,“大哥的腿好了,可要带我去抓鱼嘞!”

  “好!”

  魏夏和魏大郎又说了一会儿的话,就不打扰魏大郎休息,回自己屋子,只是躺在床上睡不着,就盘算着后面的日子。

  早点铺子肯定得继续开下去,但想养活一家子,光一个小铺子是不成的,还得跟酒楼合作,这样利润高。

  等月底去结算的时候,再去一趟鸿德酒楼。上回拿了贝壳蛇换的银子,魏老大当即就将跟言暄借的十五两银子还了,拿回了欠条。

  现在蝗灾解决了,镇上的人多了,生意也会变好,他们现在是开不起酒楼的,卖菜谱可以赚一点银子。

  但并非长久之计,她还是要开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招牌,像川味小餐馆,火锅。

  魏夏心里美美地想着,还真睡着了,等魏老大午睡好,太阳没有那么晒了,他就来叫醒魏夏,带着她去南瓜地。

  南瓜要比番薯便宜一点,因为番薯甜又饱腹,而且魏家村的番薯一年四季都有,但南瓜只有七八九月才成熟,摘下来的南瓜也放不了多久,没有番薯久。

  像魏家村的田地种出来的番薯摘了放好,是越放着越甜,但爱吃南瓜的人不多,不好卖,可放久就烂了。

  所以村民情愿种番薯,起码赔不了。

  “咱们这块地,南瓜七月份就开始成熟了,其他家的起码得到八月中旬。”

  魏老大挑着熟的南瓜放进背篓里,见魏夏坐在田墩上观望,水灵灵的眼睛眨巴着,像是看到了什么稀奇的东西,惹得魏老大不禁笑了,又感叹。

  “蝗虫被灭了,庄稼都长好了。”

  “前几天来田地,这一片的稻谷都荒了。”

  魏夏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一大片田地,心中觉得震撼,又看着那边插秧的村民,眉眼弯弯,农民的手才是最巧的,能种出这么多好吃的。

  见魏老大即便辛苦劳作,可也带着笑容,魏夏明白,农民手上有田,心中才不慌。

  瞧着瓢状的南瓜,魏夏想起前世吃的南瓜红豆饼,还有南瓜双色馒头,忽然就馋了。

  眼睛亮闪亮闪的,她还正想着店铺添什么新样的早点,光是几样,吃久了总是会腻的,所以得添新的。

  等抱着四个大大的南瓜回了家,魏夏就跟李氏说想做南瓜红豆饼,李氏虽然没有听过,但她相信魏夏很能干,就拿着蘑菇去邻居家换了红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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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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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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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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