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弄到半夜,才将猪杀好,魏老大他们将猪的内脏都取出来,有猪大肠,猪肝,猪心,猪肾,这些他们都自己留着了。
这些可滋补了呢,他们得留下了给几个孩子补补。
猪已经被切成两半,他们自己留下一半,将一半分成了六份,给村长送去了一份,又给先前帮助他们的亲戚也送去了一点,剩下的还有不少。
另外一半,他们打算去市集上卖,不然天气这么炎热,很容易就放坏了。
把猪弄好,天空中已经出现了晨曦,魏老大他们休息了半个时辰,就要起身去镇上,这平城离他们村可是不近,坐牛车需要两个时辰的呢。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昨夜里魏夏跟魏老大说了要一起去城里,魏老大便将魏夏叫醒,又打水给她洗脸,填饱了肚子,他们就去镇上了。
的来接他们的是魏夏舅舅,李老四,驾了一个牛车,还是他去他媳妇村里借的,这会儿吃都吃不饱,临近的四个村子,也唯有他们村子还有牛。
“这镇上蝗虫正闹着厉害,咱们这猪得套好。”
“对对,这平城的蝗灾镇真是一年比一年厉害。”
魏夏吃着李老四给她带的葱油饼,他原本就是给人做帮厨的,只是现在镇上不景气,自己就做点小本生意,也只能赚点贴补钱。
见他们将猪套好,魏夏就被抱上了牛车,听着他们说蝗灾,她倒是怔了一下,随即心中打起了小算盘,这蝗虫可是能吃的。
但这里的人似乎都不知道。
如若她能帮着解决蝗灾,官府都会感谢她的,且还能赚点钱,一举两得。
只是魏夏没有想到平城的蝗灾比她想象中还要严重,他们的马车临近平城,就见蝗虫满天飞,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场景,都让她愣了一下。
“这蝗灾怎么这么严重了!”
“快进城!”
“蝗虫来了,快跑啊!”
见一大片蝗灾朝着他们飞来,李老四赶紧驾车往城里赶,但着急赶车去城里的可不止他们,还有不少农夫赶着新鲜的青菜萝卜去卖。
但碰上这样一群蝗虫,他们可比李老四还紧张,这蝗虫可是专吃蔬果的。
天上有大片的蝗虫追,这原本不宽的青石子路上还有好几辆牛车和跑路的农民,大家跟逃荒似的往城里赶,顿时场面都慌乱起来。
他们的牛车也被撞来撞去,又怕撞到人,李老四急了眼,看到间隙,他就朝着城里猛地冲进去,就和同样猛冲的另一俩牛车相撞。
顿时两辆牛车都倒了,魏夏也是被撞下了马车,她还没有回神,看到逃荒似的人群,眼瞧着自己要被踩,下意识地滚啊滚的,躲到细缝里。
耳边只有杂乱的脚步声,呼喊声,弄得她耳朵嗡嗡作响,抬头只看到流动的人群,却是看不到魏老大他们,吓得她的脸色白了白。
“阿夏!”
魏老大他们也被摔下来,混乱的人群却是看不到闺女的身影,急得他眼泪都要出来了,可眼瞧着蝗虫飞来,他们必须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大哥,你跟着李四舅子先去酒楼,我在这里找阿夏!”
魏老三他们将牛车往边上停,没有看到魏夏,他们也是急疯了,但这会儿蝗虫正多着,停在这里也不成。
“阿夏这么聪明,到了城里,找不到我们,肯定会去酒楼找我们。”
虽然是安慰的话,但他们找了一圈,也没有看到魏夏,在这里干着急是没有用的。
“姐夫,老三说得对。”
魏老大东张西望,扯着嗓子喊,也没有见魏夏的回声,他急得满头大汗,但也知道他们说得有理,先前他带魏夏来过城里。
只要进了城,凭着闺女的聪慧,一定不会有事。
三人商议好了,魏老大就跟着李老四去酒楼,沿路找魏夏,魏老三就在城门口找魏夏。
而此刻魏夏被人群赶到了旮旯里,脚也被硌出血,她疼得哆嗦,人群过去,这里连片叶子都没有。
魏夏有些绝望。
“这可恶的蝗虫,非把你们吃了不可!”
“你要吃了什么?”
魏夏可怜兮兮地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忍不住骂了一声,就听到清朗的声音传来,她惊了一下,抬头看去,只见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走来,身边还有个书童打扮的侍从。
“小妹妹?”
看清楚走来的人,她眨了眨眼睛,虽然他穿得很朴素,可这容颜却是清俊啊,眉目明净,声音也如水晶般通透,轻而易举让人心安下来。
这小哥哥长得不错。
且还心善。
魏夏被他小心扶坐起来,见他查看自己的脚,看着他手上的药囊,她好奇地问,“哥哥,你是医……郎中啊?”
少年言暄见魏夏的眼睛还是湿润的,看着自己的眼眸透着水光,明亮且水灵灵的,看着就让人喜欢,怕她担心,便温声说。
“嗯,我家中世代行医,我爹爹就就是大夫,虽然我医术不高,但你这脚伤,我还是可以治好的。”
看着裤腿上的血,言暄小心地将魏夏的衣服拉上来,见到伤口,先清理了一下,又从药囊里取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将里面的药粉涂上,又用白布给她包好。
瞧着魏夏都没有哭,少年笑着夸赞,“小妹妹你可真勇敢。”
随后又见他给了自己一颗糖,魏夏眨巴眼睛,这是把她当成孩子哄?
魏夏看了看自己的小手小脚,顿时又咧嘴笑着接过糖,“谢谢哥哥。”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魏夏用最简洁的语言跟他说了情况,就见他扶着自己站起来问,“那你知道怎么找到你爹爹他们吗?”
“平城最大的酒楼!”
“刚好,我也要去酒楼,我送你去吧。”
魏夏大喜,真是遇上好心人了,再次甜甜地道谢,“谢谢哥哥。”
言暄看着她的腿伤,又见她也就四五岁的样子,比他妹妹还小,便弯身,“我背着你去。”
魏夏先是犹豫了两秒,她的腿是能走,但跛着去不知道走到何年马月,便上了他的背,又夸赞道,“哥哥你的医术真厉害。”
言暄笑了笑,魏夏夸一句,他便笑一声,很快就到了平城最大的酒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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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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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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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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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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