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三桂眼中,对面的吴间已经不是个人了,像是一座高山,像是一片海洋。
吴三桂感觉自己瑟瑟发抖,是如此的渺小。
无论他怎么攻击,都像是水滴融入大海,没掀起一点波澜。
这种感觉,是绝望。
“我输了。”半晌,吴三桂收枪。
吴三桂心里是沮丧的,从出仕以来,还没有这么无力过。
吴三桂看着吴间,说道:“你能攻击一下,让我感……”
吴间仿佛没听到吴三桂的话,之前的比试,吴间只是想看看他有多强。
如果以沈炼为模板,他大概有1.1个沈炼,差不多。
吴间一刀砍下,力量大、速度快,在空中,仿佛一道残月。
吴三桂横枪,刀直接斩断了木枪,停在了他头上。
看台上,吴襄猛地往前探了一步。
吴三桂咽了口吐沫,双手握着断枪,反复看了看。
“服,服了。”吴三桂喃喃道。
“彩!”周围众人大声呼喊。
这一场比试,看得众人湿以道志,大声喝彩。
吴间收刀,缓缓回去了。
“这家伙,真如虎狼一般。”赵率教叹道。
旁边孙谏缓缓说道:“这么说来,当时听送他来的士卒说,祖将军评论过这家伙,说他如杀神降世,我只当是个玩笑,现在看来,恐怕不是。”
身后孔有德吸了口气,“果然勇武,只是大敌当前,个人勇武恐怕无用。”
“能激励士卒,就够了。”赵率教说道。
吴三桂带着张可大,走到了吴间身旁。
“听说你之前是锦衣卫百旗,你这武艺,当百旗可惜了,就应该上阵杀敌。”吴三桂没有失败后的怨恨,反而很是坦荡。
吴间看着吴三桂,想了想,“上阵杀敌……其实锦衣卫还是有很多好手的,武艺也很厉害。”
“哦,不知都有谁?”吴三桂心意一动,决定记下来,回来看看能不能调过来。
“百户卢剑星,总旗沈炼、靳一川,我知道的,就这仨。”
吴三桂暗暗记下,“你武艺才是高强,不知怎么落到罪犯这一步。”
张可大拉了下吴三桂,吴三桂反应过来,正准备说下场面话。
吴间摆了摆手,“杀了几人,如许显纯之流,惹了祸事。”
“呼~过瘾,听起来就刺激,要不我准备些酒水,我们边吃边聊。”吴三桂兴致勃勃。
张可大拍了拍脑袋,“后金已杀到面前了,军令已下,还敢饮酒?”
一时沉默,三人看了看,然后笑了起来。
“那就杀完再说。”
三日后。
这一日,骄阳似火,后金士卒旌旗招展、刀山枪海。
在阿敏军令下,纷纷列阵,布于滦州城外,准备攻城。
吴间众人,站在城上,面色凝重,看着后金军队。
距离近的,已经可以看到他们的楯兵了。
楯兵,是后金攻城的一类兵种,所有的兵都推着木车,木车前有厚木板,在厚实的木板上,裹上几层厚牛皮,再泼上水,由于木板和牛皮都很结实,一般的火器、弓箭无法射破。
“他们马上就要攻城了,他们首领在等,等太阳正毒,照我们眼的时候,他们就会开始。”
石雄是老兵,有经验,这么说道,众人一听,心里一惊。
不止石雄,很多人也知道了对方的意图,赵率教一条条命令下达,士卒来来往往,开始备战。
明军依仗的,一是高厚的城墙,占据高处;二便是火器,他们有支火枪兵。
要是有红衣大炮在,赵率教就不会担心了,几门红衣大炮,就能震慑住对方。
这个时期的明军,国库空虚,军费也多被贪污,士卒、军械配备都严重不足。
这支火枪兵,是赵率教咬牙,从祖大寿那啃下来的。
要是祖大寿不给,赵率教就拔剑自刎。
反正,投降是不可能投降的,宁死不降。
赵率教是有坚持的,也有很多人是没坚持的。
兵败被俘投降免死还有情可原,主动投诚卖国求荣则是可耻至极。
吴间握着秋水,已擦的明亮无比,映着骄阳,寒气泛起。
刀已利,可斩敌。
“进攻。”阿敏下令。
信号如同水流一般,四散流去,很快,已传到全军上下。
如同解开了封印,战争机器被唤醒,后金全军开始动了起来,慢慢逼近滦州城。
骄阳下,如同黑云压城。
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守。
后金三板斧,第一斧,已经来了,楯兵。
楯兵之后,是他们的第二斧,弓箭手。
最后,是他们的第三斧,骑兵。
赵率教咬牙,城一定不能破,城池一破,只要对方的骑兵进城,根本拦不住。
楯兵缓缓上前,前方的厚牛皮,让人心髓震颤。
绞肉机已启动,整个战场就像是磨盘,开始磨了起来。
吴间站在墙头,看着面前的敌军,也皱起了眉头,敌人太多了。
楯兵已到城下,距离近的,已可以看到金钱鼠尾。
面对楯兵,是有经验的,这么多年,两国对战,彼此间经验都在增加。
赵率教用的,就是当时袁崇焕在宁远用的方式。
当双方接刃,开始攻城时候,云梯架起,一方拼命爬,一方拼命杀。
攻城的都知道,爬上去就算是赢了,但不是谁都能拔城,不是谁都能先登的。
这中间,要死很多人。
赵率教学习的,就是袁崇焕的办法,棉被、稻草、火药,三种加在一起,点燃扔下去。
效果是显著的,沾满火药的棉被剧烈燃烧,并且四处飘散,飘到哪里,哪里就是火海。
骄阳下,火焰腾腾,这里就是火海,就是炼狱。
无数后金士卒惨叫,死于火海内。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万人敌”,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燃烧瓶的雏形。
楯兵,被破。
但是对方并不放弃,战争一旦开始,是停不下来的。
对方开始堆人,强攻。
吴间站在墙头,挥着刀,上来的士卒,全被解决掉。
一直到晚上,对方才缓缓开始撤兵。
残阳如血,尸横遍野。
从高空往下看,灰褐色的土地上,两道洪流猛烈碰撞,撞出红色的火花,从白天到傍晚才结束。琇書蛧
黑色的洪流撤退时,地面上只剩下红色的花火,血流成河。
灰褐色的土地被染红,点点黑色墨迹,是一具具的尸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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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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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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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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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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