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末世录>第104章 驱虎吞狼
  城固城的县衙之中,赵嵩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为了应对米贼寇掠汉中的危机,他将治所暂时从南郑迁到城固,因为这里是汉中平原南部边缘正中的位置。同时他连续给冯宇发出两封飞鸽急件。

  第一封急件发出后,冯宇的反应似乎并不强烈。他只是令徐荣加强五县县城的防备,并让两个虎豹骑营在汉中平原上往返巡弋,防止米贼深入汉中平原腹地袭扰。此时,赵嵩正等着冯宇的第二次回应。

  一个月来,在米贼持续袭击下,汉中平原南部的宗部坞堡被摧毁数十个。米贼还迫使位于南部山区的部分宗部豪强附贼。

  汉中的新编郡兵—屯垦兵刚刚开始编练不久,还未形成战力,不可能用他们去应对米贼这种特殊的破袭战。xiumb.com

  驻扎在汉中平原的徐荣军团,防守五县城池绰绰有余,但要去防卫长达两百余里的汉中平原南部边缘地带,兵力上实在是捉衿见肘。

  理论上,大股军队从巴郡到汉中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直接走穿越米仓山的米仓蜀道,另一条是绕走蜀郡的金牛蜀道。冯宇军只守好这两条山道要冲之处,便可保汉中南境平安。

  但张修派出的部队不是大股部队,而且兵士多为熟悉本地地理环境,善于翻山越岭的山民,甚至板楯蛮。此外,他们打了就跑,也不需要后勤补给。所以任意一片山林,他们都可能从中突然钻出。

  正当赵嵩焦急不安时,已有吏役来报:“启禀赵太守,国相荀攸求见。”

  赵嵩听闻荀攸来了,心中好似放下一块大石,连忙亲自出门迎接。

  尽管在筑阳候国内部,荀攸的实际地位远高于赵嵩。但从汉廷的官制来说,赵嵩是一郡太守,荀攸只是一侯国国相。所以荀攸要见赵嵩形式上还得是“求见”。当然赵嵩这个太守,长安朝廷是不会承认的。

  赵嵩将荀攸迎入大堂后,就迫不及待的问道:“国相此次前来汉中,可是主公已有破敌之策?敢问国相带了多少兵马前来?”

  荀攸捋着须髯微笑说:“就某一人和几十名亲卫前来,没有带其余兵马。”看到赵嵩哑然的表情,荀攸又接着说道:

  “主公就是怕汝焦虑不安,特意嘱咐某提前赶到汉中。一是协助太守防御汉中。二是请赵太守放心,再过月余,主公自会发兵前来。在此期间,太守只需与徐荣将军守好这五县和平原腹地的村庄即可。”

  “啊!还需要月余,那米贼会将我汉中平原南部祸害成什么…”赵嵩惊讶的叫道。

  猛然,赵嵩停住了话语,眼睛睁的老大,盯着荀攸道:“原来主公是这个意图,要驱虎吞狼!”

  荀攸笑而不答,微微的点了点头。

  这些年来,汉中可谓上天眷顾之地。它未受外来的兵祸,也没有天灾,甚至连大瘟疫都未在境内广泛传播开来。中平年间大瘟疫时期,苏固及时的封关绝路,让汉中百姓幸免于难。

  但也因为这些,汉中地区的豪强宗族们,实力非但未遭受严重打击削弱,反而愈发强大。

  他们拥有的部曲,多则上千,少则数百。这些被隐匿的人口逃避税收,兵役不说,而且实际上也架空了郡县的基层权力。这是冯宇不可能容忍的。

  因为地理和历史原因,这些豪强的庄园土地大多集中在汉中平原南部。正是如今张修鬼卒肆虐的地区。张修无意帮了冯宇这个忙,冯宇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加以利用。这就是冯宇迟迟不发兵增援汉中的原因。

  初平二年的春天,一支来自筑阳的部旅总算来到了汉中。领军将领是廖化和魏锋。因为他们都曾经长期驻守过巫县,房陵这样的山郡,有一定山林中行军做战经验,冯宇便令他们执行这次任务。

  但他们带的兵力却没有多少,三十艘维京战船和三百名维京水手战兵,两百名山地斥候。

  此外还有三十名神秘的铁甲甲士。这些甲士身材异常的高大,竟有一仗多高,宛若巨人一般。他们浑身上下包裹着黑铁铠甲。

  这黑铁铠甲除了胫甲是整块铁板锻轧而成,其余部位都是札甲样式,每一块黑铁甲片是普通铁甲片的三倍之厚。底部还衬着牛皮。他们就连面部也盖着一层锁甲面罩,只露出两个异于常人的眼睛。那眼睛和目光说不出的诡异。

  黑铁甲士的武器也非常特别,主战武器是一种长柄战刀,但不是关羽的那种大砍刀。刀刃其实就是缳首刀的放大版,比后者宽出数寸,长达三尺,可砍可刺,既是刀也是枪。

  刀杆长达一仗二尺,连杆带刃都赶上长枪兵的长枪了。但与它们主人的身材一比,也就不显得长了。除此,黑铁甲士腰上还挂着两把锋利的短柄战斧。

  带领黑铁巨人甲士的军官却是一名身材正常的普通人。这军官的衣着标识,显示出他的品阶竟然是个营都尉。

  赵嵩见到廖化,魏锋的这些奇怪兵甲,又纳闷起来。他私下向荀攸询问:“国相,咱们就这么点人,能防住和打退米贼对我们的袭扰?这兵甲再精,可两百多里防线啊,怎么守的住?…”

  荀攸哈哈一笑道:“赵太守放心,主公与吾对此早已谋划多时。我们守当然守不住,但我们以攻为守呢?”

  赵嵩又是一惊:“攻!要凭这几百人去攻击巴郡腹地?”

  荀攸肃穆道:“不错!不仅会攻击巴郡腹地,甚至还可能深入蜀中平原!”

  ……

  成都城,州牧府邸内。刘焉与黄氏刚刚在书房地板上刚刚完成“合气修炼”,就听门外有亲卫令兵禀报:“启禀使君,巴郡的密使回来了,正在此等候。”

  黄氏将搁在刘焉肩上的足踝移到他胸前,而后将他轻轻蹬开,说道:“使君,公事要紧。”

  两人迅速的穿戴整齐,跽坐于席上后,刘焉这才将那密使召唤进来。密使一声未吭,鞠身双手呈上一封信笺,而后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刘焉打开信笺,抽出信纸,在一盏点燃的油灯上烤了下,才开始阅读起来。旁边的黄氏问道:“是鲁儿来的信吗?”

  刘焉点点头,便将信递给了黄氏。黄氏看完便悠悠的说道:“这张修如今是丝毫不听使君的管束了,我们是否该动手了?”

  刘焉沉默起来,眨巴着眼睛思绪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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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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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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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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