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在死亡时充满怨气,且尸体呈现尸首分离的状态,一些修仙的畜牲,便会从死者的腔子里钻入他体内,以怨体的五脏六腑为食,并以怨体为穴,继续修行。”
“而在这些太阴体阴气的滋养下,被占体为穴的尸身也不会腐烂,日久天长,那些仙儿便与怨体合二为一了。也就是青铜棺材中那种怪物的样子。”
“这便是所谓的人胄。”
“因为那些仙儿本不同,有蛇有狐还有黄皮子,所以人胄不一定顶着个什么脑袋。”
“总体来说,人胄就是修仙畜牲的一种,与普通修仙畜牲不同的是,它们拥有死人的怨气,比一般的修仙畜牲要厉害得多。”
世奴这番解释不可谓不详细,我听明白了。
这岂不是说,九龙拉棺里的那个帝王死时满含怨气,且被人砍了脑袋?
可为什么这么邪异的东西,又会出现在壁画之中?
虽然有诸多疑问,却没再细问,而是开门见山:“那个地方在哪儿?”
“你问这个干什么?你不会是想去哪里吧?”
电话里的世奴满是惊讶。
“是,我正要去那个地方!”
我回答得斩钉截铁。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道:“那个地方在云南某处山中,不过我并不知道具体位置,因为那些照片根本就不是我拍的。”
云南?
某处山中?
这要我如何去找?
那地方可是十万大山。
而我仅有十天时间。
“那这些照片是谁拍的?你能帮我联系到他吗?”我又问,找到拍摄照片的人带路,我们此行就便捷多了。
末了,我又加了一句:“我可以给你丰厚的报酬。”
我坚信,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你给我钱,我也联系不到啊。拍照片的是我爷爷,他早就死了,死在云南。”世奴的语气里满是哀叹,“被人发现时,就剩了一张皮和一个相机,照片就是相机里的胶卷冲洗出来的。”
说完,世奴稍稍一顿,又补充道:“云南是个很神秘的地方,我爷爷的死也极为怪异,我怀疑是被人胄害死的,你要去那里,可得三思。”
三思不三思的,那个地方我是必须去的。
“我的几个朋友被人绑了,关乎人命,我必须去。”
解释一句后,我又问他:“当初你爷爷的尸体,是在什么地方被人发现的?”
“我就佩服你这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可惜我帮不上你。”说着,世奴叹了口气,“我爷爷死的时候,我还在上学,我爹瞒着我去为我爷爷收的尸,不幸的是,我爹两年前也死了。”
……
见在他那里在也打探不到有用的信息,我跟他道谢后挂了电话。
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能给我提供这么多信息,我真应该好好感谢感谢他。
可时间紧迫,世俗的客套能免则免吧。
此时,我已睡意全消,起床开始收拾东西。
范围已经缩小到了云南境内,虽然不知方向对错,我决定还是去试一试。
我承认我在赌。
赌对了,皆大欢喜。
赌输了,满盘皆输,我会背着良心的谴责过一辈子。
但愿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正准备出门。
一辆出租车“嘎”的一声停在了店门前。
车没停稳,车门就打开了,徐老爷子带着一个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徐老的到来让我一阵激动。
慌忙迎上去,问道:“老爷子,您老清早到来,可是打听到了什么?”
徐老点点头,随后指向身边的老者,介绍道:“这位是孙晓,曾经是国家考古队的,看了那盏九连枝后,亲自跑过来了。”
随着徐老介绍,我将目光落在了来人身上。
他年纪跟徐老差不多,干瘦,留着一把山羊胡,肩上斜背着个大双肩包。
可能是匆忙赶路的原因,他的气色看上去并不好,一副车马劳顿的样。
我把两老让进店里,请他们坐下,又沏了两杯茶后,问道:“孙老,你见过那种九连枝灯?”
孙晓也没有客套,点点头道:“见过。”
他这回答顿时让我喜上眉梢,急忙又问:“在什么地方?”琇書蛧
“云南。”
又是云南!
看来,我的方向没错。
对手在云南!
孙晓喝了一口茶,又说道:“云南考古队成立不久,我申请调过去。刚到不久,我就发现昆明街头的路边摊和废品收购站,零零星星出现了一些锈迹斑斑的青铜器。不过,这些青铜器跟我们所熟知的中原青铜时代的文明,毫无相同之处,它们都带着一种独立,古老又神秘的气息。”
“我将这事上报后,引起了重视,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当地农民修路、建房、耕种时挖出来的,分布很广,又散,并无固定之处。于是我们苦寻了三年,终于在滇池附近的一个不高的小山岗上,发现了一个墓葬群。”
“最后考证发现,这不为人知的神秘文化,竟然是消失了千年的古国——古滇国。”
“出土的器物中,我曾见过几盏与那九连枝风格一致的连枝灯。”
“虽然没有分为九枝,但我可以肯定,你们要找的地方就在云南,说不定那个地方就是滇王墓!”
听孙晓解释完,我再问:“孙老,您知道滇王墓的具体位置?”
“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孙晓摇摇头,“我只知道一些真假难辨的消息,但咱们可以一起去找啊。我对古滇国文化有浓厚的兴趣,可惜当年那处墓葬群挖掘完毕后,上级就把我调离了。”
此行的目的?
我看着他那个鼓鼓囊囊的大背包,顿时明白了。
他这是要跟我们一起去云南啊!
他在云南待过几年,自认为对当地有一定的了解。
可当今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不要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就算一年半载,也已经沧海桑田。
还有就是,我们此行是去救人,不是去考古……
我们这一去,等于自投罗网,人能不能救出来,我心里都没底儿。
再带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发老者……
徐老看出了我心中的想法,看了孙晓一眼,说道:“老孙啊,这一去车马劳顿,翻山越岭,你这身子骨能行坚持下来?”
孙晓笑了。
“有生之年,能进一次滇王墓看一眼,即便死,我也无憾了……”
某些人,对于某种事物的执着与狂热,已经超乎了自己的生命。
看来,眼前这位便是那种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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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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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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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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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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