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起自己被关在齐王府的两日的遭遇,目中不自觉的闪过惊恐,额际隐有冷汗渗出,双腿一软,噗通一声就这么跪在了长孙小娘子面前。
这孩子生性好玩,耐不住性子,却不代表他真是个傻的,良好的家庭教育让十一岁的他早有了基本的分析和判断是非的能力。
以前由着性子来,不过家里的事一向用不着他操心,再加上他也没干过什么真正的坏事,心里从未想过富贵逼人,父兄都十分有才干的国公府竟有这么大的隐患。
如今被嫂嫂点醒,这娃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同时,心头只觉又羞又愧,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的带上了哭音……
“四弟,你这是干什么,快快起来。”长孙小娘子吓了一跳,伸手虚托了一下,连连开口道。
“我说这些并非要责罚你,或者引起你的愧疚,而是希望你能明白家中的境况,之前没人和你说这些,是大家都认为你还小,不需要承担这些事。”
“但现父亲,你大哥,二哥都赴了战场,现咱们李府留守的男丁,就你和智云两人,你们年岁虽小,在父兄不在的情况下,却也应该承担起一个国公府郎君应担的责任。”待元吉起身之后,长孙接着又往下道。
“嫂嫂,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李元吉愈发的愧疚,与此同时,心里还有一丝不舒服。
李智云是庶弟,比他只小一岁,性情却与二哥类似,沉稳好学,两人一起在国子监上学,可两人在国子监的风评却截然不同。
智云是众多同龄孩子的榜样,元吉是反面教材,这让元吉心里对这个庶弟颇有些排斥。
家里两个兄长出征之后,年仅十岁的李云智没有继续上学,却申请去了西营军中历练。
“元吉,你性情好动,又天生臂力过人,不喜文途,不妨多在武路上多用点心,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日后许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长孙嫁入李府已有大半年,自然知道元吉与智云关系一般,眼见自己不过顺口提了智云一句,这孩子的神色不自觉的就多了一丝阴霾,自不会再多提智云,转而换了一个这孩子比较感兴趣的话头。
“嫂嫂,大哥和二哥向以勇武称著,你觉得我弃文习武,能比得过他们?”元吉听得心头一动,又有些犹豫。
“你为何一定要和他们比?武将亦分善谋和善战,就以臂力而言,你们五兄弟中,唯有三弟强你一筹,你若有心在武途发展,日后成就未必就比你两个哥哥差。”长孙鼓励道。
“谢谢嫂嫂,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元吉想起比自己还小了一岁,却已跑到军中历练的弟弟,尚带着稚气的面庞顿时变得坚定起来。
他比不上两个嫡亲的哥哥也就罢了,难道还要被一个庶出的弟弟给比下去?这一刻的李元吉心头充满了斗志。
“好了四弟,这两日想必你也没休息好,厨房里给你熬的粥应该也差不多了,我让人端过来,你用过之后先去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再去想其它事也不迟。”长孙小娘子见状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
她虽不知道这孩子迸发的热情是一时的斗志,还是真的从今往后就开始变得懂事和发奋图强,但只要他能察觉到了自己的错误,能有改变之心,就是好事。
李元吉喝了粥后就去睡了,被关在齐王府的这两日可谓是备受煎熬,几乎没怎么合眼,齐王命人给他送的饭菜也没敢吃,之前心里一口气支撑着,到不觉得,现到了熟悉的环境,一放松之后,顿觉疲惫如潮水般袭来,几乎是头一沾枕就沉沉睡了过去。
他这一觉睡到次日清晨才醒过来,醒来梳洗完皆,吃过早饭后,李元吉就跑去找大嫂和二嫂,告诉她们不去国子监上学了,要去西营的少年营历练。
“元吉,你,你才十一岁,西营那边虽有少年军营,可那些孩子多半也是十三岁左右才过去……”郑氏闻声微吃一惊。
“五弟才十岁,一月前就过去了,我为何不能去?”李元吉撇了撇嘴。
“四弟,这事我们做不了主,要听父亲的意见。”郑氏看了长孙一眼,稍稍思考了一下,才答道。
“好,我等两位嫂嫂的结果。”李元吉说完这句话,很快就跑了出去。
“二娘,元吉怎的突然就想到要去军营了?”待元吉离去后,郑氏这才转目看着长孙小娘子开口。
“我昨天和他聊了一会,这孩子喜动不喜静,国子监里的学生都是世家子弟,他和那些勤奋好学的学生玩不到一起去,倒是容易和那些纨绔混到一处,去军营确实更合适。”长孙小娘子接口道。
“可是,公公……”郑氏仍有些迟疑,以元吉的性子,确实不合适长期在国子监上学。
可是他是窦氏所生五个孩子中年纪最小的,家人待他不免偏爱了几分,亦不舍得让他吃苦,如今他不过十一岁,就让其去军营……
“今日不同往日,有岑叔在,我相信公公会同意的。”长孙小娘子却要果断得多。
如今的国公府看似富贵泼天,如同烈火烹油,实则正站在刀尖上跳舞,步步为艰,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西营那边的指挥官曾受过李渊的提拔,和李建成是同僚战友,与李家关系十分密切,元吉过去,有人照看着,反而不易惹出事端。
“也罢,你行事比我考虑周全,这事便按你说的办吧。”郑氏亦非愚昧无知之人,只不过她嫁到李府的时间长些,与元吉的感情更深一些,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般,有些舍不得孩子吃苦,却非不知道怎样才是对孩子好,稍一犹豫,便同意了长孙的建议。
妯娌俩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会,由郑氏执笔,写了一封信,派出府里得力侍卫将信送到粮草营。
三日后,唐国公李渊便同意了她们的提议,派岑管家回来,让他亲自将李元吉送到了西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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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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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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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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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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