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特种岁月>在我心中,那永不落幕的精神
  曾几何时,奉献是一种被赞美的精神。

  可如今却沦落被骂作“傻”。

  也许人在现实社会中很难做到真正的无私奉献,但不妨碍可以在文学作品中讴歌它。

  这就如同天天吃龙虾你也腻,总的偶尔调剂点儿红薯煮稀饭。

  网络上,爽文比比皆是,俯首可拾。

  要爽,要精神上的嗨,太容易了。

  我这本书从一开始就强调,不是爽文,我要讴歌的,就是奉献和牺牲。

  也许是我太固执。

  我也知道网文是需要互动,也需要顺应潮流。

  但不妨碍我仍旧去做一个傻子。

  我想起了当年,我还挂着列兵军衔当着新兵蛋子的时候,某天排长叫我和另外两个战友去剪连队的草皮。

  那时候剪草皮没有自动化,靠的是那种大剪刀,蹲在地上手工剪,试过的人都知道,很累。琇書蛧

  那时候的我,还是挺滑头的。

  我和一个老乡趁班长和队长都不在,溜到排房阴凉的墙根下偷懒,看着山东兵老郭在烈日底下剪得一头大汗。

  我和老乡自以为很聪明。

  没错,我当兵前和庄严一样,见识了太多商场上的“聪明”。

  不过我还是没瞒过班长。

  过去那么多年,我也忘了班长是怎么罚我的,但我依旧记得他说的话——

  知道你们那边籍贯的为啥那么少人在军队里当将军吗?因为你们太“聪明”了。

  没错。

  我们确实“太聪明”了。

  正如大家觉得庄严当了几年兵才提干,亏死了,应该享受了!

  其实书里的庄严相比不少兵幸运多了。

  不少兵当了许多年兵,都退伍了。

  不少士兵连军校都没机会上。

  你们都觉得大城市好,都觉得特种部队牛,都觉得庄严应该回大城市,抱得白富美,左手事业右手美女,都特么看不起那些非精锐的部队,忘记了那些守岛、戍边的普通部队。

  PLA那么多人,都挤破脑袋去特种部队,谁去守边关?谁去当小白杨?

  没当过兵的骂我,我也就算了。

  我看到有当过兵的喷我,我就感到痛心。

  战友,你忘了我们当年入伍的誓词?

  你忘了部队是怎么教我们的?

  有人说,培养这么一个特种兵,去带一个侦察营,浪费!

  这位聪明的大哥,你以为那些“兵王”式的人物到最后去干吗了?

  人生就没有起起落落了?

  大家都一帆风顺了?

  原“雄鹰”大队的政委武仲良,当兵的时候就是兵王式的人物,提干后春风得意一直干到旅副参谋长,却忽然军改时候被人分流到地方当一个县武装部。

  按说,这多浪费!

  换做是那些喷我这样那样的人,早放弃了对吧?

  武仲良没有。

  之后他又杀回部队,带出了一支支响当当的队伍,拿下一次次比武竞赛和国际特种兵比武的第一。

  全军全副武装五公里记录(17分23秒)创造者张茂春,在荣获各种比武(包括为人熟知的爱尔纳.突击国际侦察兵比武)冠军之后提干,却在某海防旅当教导队队长……

  所有这一切,不妨碍这些人在新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现在的人是一点委屈都受不得了?

  有些人说要弃书。

  对于付费读者,七官我鞠躬,说声对不起。

  对于那些实习头衔的,学徒头衔的,我就送禁言套餐,有多远给我滚多远!七官我不吃你这套!要从我这里得到尊重,首先得尊重我!

  我依旧忘不了,当年我在军区总医院陪着刘洪贵(其实是个化名,真名我不公布了),陪着我这位患上骨癌的老班长走过那个月难忘的时光。

  他每天都扔掉拐杖,用仅剩下的一条腿,从军区总医院住院部一楼跳到八楼心胸外科——为什么住在心胸外科?因为当时已经扩散了……

  部队派我去,本想着我是骨干,是党员,是老兵,怕癌症晚期的人会疼的太厉害,会跳楼,会出事。

  但是大家都错了。

  我那位老班长从未喊过一声疼,背着我咬着牙挺着。

  心胸外当年有个很年轻的副主任医生,医科大博士毕业,老喜欢拿输液那种葡萄糖放在冰箱里冰镇了喝。

  他跟我说,你那个战友可真厉害,居然整天笑嘻嘻的,他扩散得很严重,按理说会很疼,你让他别运动太剧烈,扩散更快。

  我说你不是博士吗?你他娘的给他做手术啊,割掉那些瘤子。

  他如同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说你知道那些瘤子是怎么样的吗?你以为是一个个的,其实是密密麻麻一堆堆地附在骨头上,你让我怎么刮。

  我当时听着听着,眼眶就红了。

  我可怜的老班长啊!

  其实他压根儿就没能从陆院毕业,他是在学校里年度大比武之后(每年新生进去都要举办一次),就已经发现自己得了骨癌,当时只要半年内能重返学校,就可以保留学籍。

  所以他听从了医生的话,选择了高位截肢,整个右腿都没了……

  可是之后的化疗耽误了他的时间,一年后才回到学校,学籍不予保留,退回原单位。

  回到我们大队之后,没想到没过多久,又扩散了……

  我命运多舛的老班长啊!

  即便在那么艰难的时候,我都没看到他流过泪,也许有,不让我看到而已。

  林清影的感情线我可以保留,对于属于我自己的一些回忆我可以顺应网文,做出相应的妥协,这是对读者的尊重,也是作为顺应网文互动潮流的一种体现。

  但是,这本书核心和内里的东西不会变。

  这本书的精神不会变。

  因为有些东西我不能变。

  有些人,有些事,我必须写出来,必须记录下来,这本书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准备,一直没写完就是老觉得这种题材也许没市场。

  现在我不能再犹豫,我怕这本书我不写,往后没机会也没勇气去写了。

  也许从经济利益角度,这本书不算成功。

  但是每个人都必须做一件自己想做,而且该做的事。

  我每次写书的时候,那些人就鲜活地在我脑海里出现,我仿佛听见刘洪贵在军区总医院住院部的楼梯上,大汗淋漓地用他那条独腿一蹦一蹦往上跳,然后回过头看到一直跟在身后的我,笑着跟我说:“XX,别担心我,我不会自杀的!”

  然后他转过头,继续一蹦一蹦往上跳……

  我想,那就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以上,就是我要说的话。

  我说完了,你们可以弃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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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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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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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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