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素里,“猎人”分队的兵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穿着迷彩服,不过这一天,大家都换上了冬常服。
而且是最干净,最崭新的那一套。
今天,有两件大喜事。
一是早上在12号雷场举行的移交仪式。
每一块雷场在扫雷部队排完雷之后都要进行一个交接,对象是地方政府。
二是晚上在连队饭堂举行的一个简朴而重要的婚礼——“老大”罗兴要当新郎官啦!
早早地洗漱完毕,庄严坐在大树下的水泥花坛上等开早饭。
“猎人”分队已经决定推迟一天离开。
这是庄严在扫雷部队待的最后一天,也是意义重大第一天。
冬天的边境小镇上,雾水打湿了篮球场,湿漉漉的地面和略有些灰沉沉的天气,营区大门外的马路上,简易三路摩托的突突声响彻了街头巷尾。
庄严坐在树下,忽然觉得这一切,包括湿润的空气都是那么的可贵。
打量着身上的这身军装,他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自己还是庄严,但是又不是以前的庄严了。
雷场移交仪式定在早上十点举行。
这是今天整个县城的头等大事。
这意味着又有一块令人望而却步的死亡地带即将宣告解除危险,不久之后会成为丰收的良田。
其实老百姓的心里都高兴。
前几天,县里发出了通知,尤其是靠近雷场附近几条深受其害的村子,基层的村支部早已经运作起来,把通知口头发送到了所有的村民小组里去,通知到每一个村民家里去。
要去看都可以,仪式是公开的。
八点钟,扫雷队的营地里响起了哨声,吃完早饭的士兵和军官们全部穿上了迷彩服。
他们没有穿常服,和“猎人”分队不同的是,他们今天有“特殊任务”。
车队八点十五分准时从营区出发,沿着熟悉的公路一直开,九点差五分到了12号雷场。
这是距离边境只有三公里不到的一片雷区,也是12、13、14号三块雷区里地势最平坦,周围交通最便利的一片雷区。
它最适合用来作为移交仪式的现场。
车队达到后,刚下车,庄严就看到这里已经搭建起了一个用木头做起的大门,看起来就是那种凯旋门形式的木门。
木门的上方悬挂着一条红布制作的横幅,上面用黄色的印油刷着一行大字——XX州XX县XX地区扫雷移交签字仪式。
在现场站了一会儿,不断有各种车辆到达现场。
一看就是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
一些和扫雷队熟识的地方干部上来和连岳打招呼、握手。
不久之后,那辆熟悉的BJ212吉普也到了。
许汉源,这个第二次边境大扫雷指挥部的副总指挥也到了。xǐυmь.℃òm
紧接着,附近村寨的老百姓到了。
然后是扫雷指挥部机关的部分军官来了。
县里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人来了。
州里的第一书记马志坚和扫雷办的主任也到了……
电视台、报纸的记者们不断拍照、录像,整个移交仪式现场顿时变得热闹非凡。
庄严在人群中看到了老冯一家两口,还有双手撑着小板凳一点点往前挪的黄兰也来了……
他们都来了……
这片雷区,对于他们来说,有着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
庄严不知道他们是以一种如何的坚毅支撑着自己重新回到这个曾经让他们几乎毁掉一生的地方。
当你被这里的雷区夺走一切,当你重新站在它的面前,当解放军告诉你,这里的雷已经扫光了。
黄兰怎么想?
冯家父子怎么想?
站在队伍中,庄严静静地看着。
看着那一个个少了一只腿,甚至两只腿的群众。
军人啊!
自己是军人。
庄严忽然觉得,无论是自己,还是扫雷队官兵身上的迷彩国防绿,那一瞬间被赋予了完全不同的深远意义。
低头看看自己的肩章,伸手默默头顶上那颗八一军徽。
庄严忽然明白了,军徽上那一抹红色代表什么。
那是代表着牺牲。
为什么要在军徽上留存那一抹红?
因为那都是历代先烈的血。
自己作为新一代的军人,只不过是继承了这些而已。
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军人永远意味着牺牲,意味着保卫家园。
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岁月,那些明知不敌却狭路亮剑的英雄们,同样和今天的排雷兵一样,抱着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走向魔鬼般的炼狱战场。
庄严明白了,为什么有人拿着几十块津贴费愿意干这种要命的活儿。
还是因为责任。
军人的使命,还有责任。
一个漂亮的女记者跑过来,到了连岳面前,举起了手里的话筒,后面的摄影师举着那个硕大的摄录机,镜头对准了这个扫雷队长。
“请问——”
女记者笑得十分甜美。
“您是排雷队的队长连岳吗?”
上尉连岳赶紧点了点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自豪:“没错,我是扫雷队的队长连岳。”
“我是XX州电视台的记者王莉,很高兴能采访您。”女记者又甜又脆的声音让连岳这个老兵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记者同志,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他说。
“这片雷场据说是你们花费了一个多月时间扫出来的,是吗?”
“是的,我们扫雷队在这里驻扎了两个多月时间,12号雷场其实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因为这里地势相对平缓,扫雷的难度不算太大,那奎村那边的14号雷场才是情况最复杂的雷场。”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其实不光是我,也许是电视机前的观众都想知道、都想问的一个问题。”
“你问吧,记者同志。”
“你们对自己扫过的每一块雷场,都有绝对的把握吗?”女记者王莉还是保持着微笑,但问题却很尖锐。
连岳十分肯定地点头:“当然有!我相信我手下的战士,我也相信我自己,你应该相信我们,我们是人民子弟兵,不会用老百姓的生命来开玩笑。”
这个问题很尖锐,所以连岳回答得很严肃。
庄严发现了女记者的采访,站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看着。
“万一踩上了,万一有雷没排除呢?我是说,万一。”
王莉似乎没有放弃追问,依旧盯着这个问题不放,也许,这是一个足够引起关注的新闻点。
她在穷追不舍。
庄严有些恼火,他觉得这个女记者怎么那么不识趣!
老苏一旁说:“嘿,这娘们邪乎了,这喜庆的地方,追着问这么不吉利的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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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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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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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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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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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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